轉自:上海證券報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張瓊斯)針對構建市場化法治化的金融穩定法律體系這一主題,人民銀行條法司副司長謝丹11月22日在2022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表示,建立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需要強有力的法治保障。經過近年來的建設,我國形成了以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基礎法律為統領的多層次的法律體系,對金融細分行業的風險防范和化解作了不同程度的規定,為金融體系穩健運行奠定了制度基礎。
“但關于金融穩定的整體設計和跨行業跨部門的統籌存在不足,相關條款也較為原則,一些問題還缺乏制度規范。”謝丹表示,2021年3月以來,按照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司法部、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起草了金融穩定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于2022年4月6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國際組織、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專家學者等積極反饋了意見,人民銀行等部門認真研究并予以充分吸收。
她表示,總體而言,社會各界對金融穩定專門立法的必要性有充分共識,普遍認為金融穩定法是金融體系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建設,有利于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建議盡早出臺實施。未來,將配合有關部門履行后續立法程序,推動立法進程。
謝丹表示,金融穩定法緊緊圍繞維護金融穩定這條主線,通過防范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提升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的穩健性和安全性,使得金融體系處于能夠有效發揮其關鍵功能的狀態。即使在受到內外部因素沖擊時,資源配置、風險管理、支付結算等關鍵功能和服務不受影響。
“在這種狀態下,宏觀經濟平穩運行,貨幣和財政政策穩健有效,金融生態環境安全適宜,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能不斷提升。”謝丹表示,這部專門立法以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為根本任務,旨在構建維護金融穩定的“四梁八柱”,向社會各界傳遞黨中央國務院堅定不移維護金融穩定的信心和決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謝丹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等相關法律修訂工作也在積極推動當中,與金融穩定法各有側重和互為補充,共同形成維護金融穩定的有機整體,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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