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以下簡稱《鼓勵目錄》),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與2020年版相比,擴大中西部目錄、鼓勵外資投向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成為新版《鼓勵目錄》的主要變化方向。
繼續將制造業作為鼓勵重點
據了解,本次修訂在保持已有鼓勵政策基本穩定的基礎上,按照“總量增加、結構優化”原則進一步擴大鼓勵外商投資范圍。
具體來看,《鼓勵目錄》總條目1474條,與2020年版相比凈增加239條、修改167條。其中,全國目錄共519條,增加39條、修改85條;中西部目錄共955條,增加200條、修改82條。
其中,《鼓勵目錄》繼續將制造業作為鼓勵外商投資的重點方向,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水平。終端產品領域,新增或修改航空地面設備、輝光放電質譜儀、透射電子顯微鏡、工業節水相關裝備等條目。零部件領域,新增或修改盾構機軸承、自動駕駛相關關鍵零部件、高性能輕金屬等條目。原材料領域,新增或修改高純電子化學品、高性能涂料、有機高分子材料等條目。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制造業是我國經濟平穩運行的壓艙石,也是我國經濟優勢之一,不僅產業體系門類齊全,而且市場廣闊,人才資源豐富,使得我國制造業一直是外商投資的重點領域。當前我國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最近印發的《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也將制造業列為了引資重點,通過積極吸引制造業外資投資,有助于推動我國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升級。
同時,《鼓勵目錄》將促進服務業和制造業融合發展作為修訂重點,持續引導外資投向生產性服務業。在技術服務領域,新增低碳環保綠色節能節水的先進系統集成技術及服務,環境友好型技術開發應用,海上風電裝備和海洋新能源裝備設計研發等條目。在商務服務領域,新增或修改退役風電葉片及廢棄光伏組件回收處理,傳統能源清潔運營、工程施工與技術服務,語言服務等條目。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副部長、研究員許召元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指出,隨著我國工業部門進一步發展,對生產性服務業的需求也在增加,包括研發和設計、管理咨詢、交通運輸服務等多個環節。未來中國需要在服務業對內和對外開放上持續發力,進一步聚焦數字經濟、金融服務等領域加速開放探索,為服務業發展提供更多金融支持,鼓勵外資更多投向高技術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提升產業附加值和國際競爭力。
此外,《鼓勵目錄》結合各地勞動力、特色資源等比較優勢擴大了中西部目錄鼓勵范圍。其中,發揮人力資源優勢,在江西、安徽、河南、貴州、甘肅、寧夏、廣西等省區新增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相關產業條目。發揮傳統制造優勢,在重慶、四川、湖北、湖南、陜西等省市新增裝備制造等條目。立足農業資源優勢,在黑龍江、吉林、遼寧等省新增農畜產品加工等條目。提升沿邊外向型經濟發展水平,在西藏、新疆、云南等省區新增商貿物流、旅游休閑等條目。推動資源型地區綠色轉型,在山西、內蒙古等省區新增相關條目。
商務部數據顯示,目前中西部使用外資增長速度已經高于東部。今年1-9月份,我國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分別增長13.3%、34.8%和33%。
白明表示,未來中西部地區應繼續加大基礎設施改善力度,完善包括航空、鐵路、公路、內河運輸等綜合運輸大通道、綜合交通樞紐和物流網絡,從而提升貿易便利度。
新形勢下進一步提振外資預期
商務部最新數據顯示,2022年1-9月,全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0037.6億元,按可比口徑同比增長15.6%,折合1553億美元,增長18.9%。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由于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延宕,國際政治經濟格局加速演變,我國利用外資雖然穩中有進,但依然面臨較大的外部壓力。修訂新版《鼓勵目錄》是當前形勢下進一步穩外資的重要舉措,不僅有利于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也有利于進一步穩住外商投資、優化投資結構、提振外資預期和信心。
中國貿促會10月28日發布的《2022年第三季度中國外資營商環境調研報告》顯示,中國已經成為諸多外資企業全球業務發展的動力與引擎,絕大多數外資企業看好在華長期發展前景,對獲取經營場所、市場準入和納稅指標評價較高。95.33%的外資企業對獲取經營場所評價“較滿意”以上,89.94%對市場準入評價“較滿意”以上,88.71%對納稅評價“較滿意”以上。
“三季度,中國市場對外資依然保持較強吸引力,國內社會環境穩定、經濟潛力巨大、市場空間廣闊、產業配套完整、政策優惠持續,全球諸多主要投資機構紛紛對中國投下‘信任票’。”中國貿促會新聞發言人、中國國際商會秘書長孫曉表示,近八成外資企業維持了現有生產業務規模,吸引外資規模持續增長。
商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鼓勵目錄》作為我國重要的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對于支持外資發展、引導外資產業投向、優化外資區域布局發揮了重要作用。外商投資《鼓勵目錄》內的行業領域,主要可以享受三項優惠政策:一是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產品,免征關稅;二是對于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工業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并且可以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出讓底價;三是在西部地區和海南省投資,還可進一步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據了解,2022年版《鼓勵目錄》將于2023年1月1日施行,2020年版《鼓勵目錄》同時廢止。符合2022年版《鼓勵目錄》的外商投資在建項目,可以享受新版《鼓勵目錄》有關優惠政策。
責任編輯:周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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