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互金產品“翻車”法律上如何追責?

明星代言互金產品“翻車”法律上如何追責?
2022年08月03日 16:37 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8月3日電 (張芷菡)針對代言的理財產品悟空理財“爆雷”事件,胡軍工作室官方微博已發布聲明致歉。而據媒體報道,早在兩年前“悟空理財”就出現了疑似涉嫌欺詐的問題。面對時有發生的明星代言互金產品“翻車”事件,其代言的法律風險點在哪?被代言公司若跑路,消費者能否要求追責代言人?

  明星代言互金產品法律風險何在?

  近年來,各類互聯網平臺及理財機構邀請明星代言宣傳的金融產品。其中,一些產品存在過度宣傳、承諾高額回報、誤導性宣傳等問題,引發了諸多侵犯金融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表示,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在為互金產品代言時,明星代言人是否真實地接受了產品服務,還是只是簡單地注冊體驗,應當是有所區分的。按照法律規定,明星代言人應當是真實接受過相關服務的。”

  同時,《廣告法》還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劉曉春表示,互金產品的信息高度不透明,產品風險性較大,明星代言實際上是在用自己的聲譽對產品進行背書。在這樣風險較高的領域里,代言人比代言一般產品更應具有審核義務。

  “在互金這種風險程度較高的領域,行業主管部分等是否可以考慮參對醫療藥品、醫藥器械廣告的規定,不鼓勵明星對互金產品代言,是值得考慮的。”劉曉春說。

  如何判斷明星代言人是否被追責?

  2021年4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產品風險的提示》,提出金融產品信息不對稱性高、專業性強,代言人自身如果沒有辨別代言產品資質、不了解產品風險,可能產生宣傳誤導風險。代言人應依法合規履行責任。明星等公眾人物代言,應當遵守《廣告法》等法律法規,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不得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接受代言前,應當查驗所代言機構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所代言產品和服務是否內容真實、符合監管要求。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表示,投資者容易被明星代言人光環吸引,從而對相關產品產生更多信賴。如果代言人在進行廣告代言時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需承擔相應責任。

  “公眾人物在進行廣告代言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避免因代言問題產品而使自己陷入信任危機和訴訟風險。”孟博指出。

  劉曉春表示,判斷互金產品明星代言人是否要擔責,可以看明星代言時,代言時描述、介紹的產品情況是否與產品服務本身情況相符,比如是否進行相應風險提示、介紹實際內容等。此外,如果后續產品出現問題時,明星還在進行代言,而沒有對情況的變化進行追蹤與核實,那么也是存在一定問題的。

  對于明星代言產品選擇,劉曉春建議,明星或其團隊在選擇代言產品時,應當判斷是否有識別代言產品風險的能力。對于有高風險代言產品要謹慎選擇。如果決定代言產品,一定對產品做更充分的、深層次的了解,不能濫用消費者對自己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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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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