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際金融報
因曾代言的網貸產品,又一位明星被罵上熱搜。近日,玖富旗下悟空理財投資人在演員胡軍微博下面“討說法”“要公道”,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胡軍工作室隨后發布聲明稱,代言合約已于2020年6月正式結束。
《國際金融報》記者依據公開信息不完全統計,黃曉明、范冰冰、汪涵、杜海濤、王寶強、郎朗、胡軍等多位公眾人物與e租寶、中晉資產、理想寶、88財富、團貸網、網利寶、愛錢進、有利網等網貸平臺有過合作,不少娛樂明星以“首席體驗官”“形象代言人”或入股的方式,曾為網貸平臺“站臺”。
從現有法規和判例看,網貸產品“爆雷”后,曾代言的明星鮮少被追責。業內資深律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明星是否能被追責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主觀上對于平臺的認知情況,如果在明知網貸產品虛假宣傳或者自己根本沒使用過相關產品的情況下而直接代言宣傳的,那么受到損失的投資者可以根據相關法規,追究明星代言人的侵權責任”。
多位明星因與網貸平臺合作致歉
依據胡軍工作室8月1日發布的聲明,2018年接到玖富悟空理財的代言邀約后,胡軍曾委托律師和專業團隊對其資質進行過核實,其本人也注冊成為該產品的用戶,并在體驗后僅是簽署了代言協議,履行了代言人的相關義務。
胡軍工作室表示,“雙方的代言合約已于2020年6月正式結束。之后因相關要求,其產品在做出調整過程中出現的清退緩慢等相關問題,我們得知后一直在與相關部門積極溝通并嘗試幫忙推進。胡軍先生及其團隊對于因此事占用公共資源和沒有第一時間做出回應致以最深的歉意”。
明星因代言網貸產品而被罵上熱搜早已屢見不鮮。兩年前,知名主持人汪涵因曾代言的網貸平臺愛錢進逾期不能兌付,就被推上微博熱搜。汪涵團隊對此回應稱:汪涵曾于2016年至2018年期間代言“愛錢進”App,汪涵和法務團隊嚴格履行了廣告法和其他相關規定明確的代言人應盡義務。對廣大用戶遭遇兌付困難,汪涵團隊感到痛心并致歉,聲稱2018年底代言已結束,汪涵本人及團隊一直在聯合相關部門、督促平臺解決問題,希望能幫大家減少損失。
同樣是主持人的杜海濤也曾因與網貸平臺網利寶合作被“討伐”,杜海濤姐姐在直播間回懟網利寶投資人的言論更是引發熱議,讓杜海濤深陷輿論漩渦。隨后,杜海濤工作室發聲明稱,網利寶曾在2018年通過廣告代理商與杜海濤一方進行拍攝中插廣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簽過代言合同。合作前審核了其相關經營資質,并注冊使用過其產品。如今雙方合作早已結束,杜海濤一方也未再發布過此產品信息。
而在更早前,被理想寶宣傳為平臺股東的劉曉慶,通過微博發布關于“理想寶”平臺相關問題的聲明,稱自己不是“理想寶”運營方深圳市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直接股東。從未以任何方式參與過(“理想寶”)平臺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業務運營,包括出席任何會議、簽署任何法律文件。也從來沒有為“理想寶”平臺以及公司和任何平臺產品做過任何形象代言或廣告,更沒有收過一分錢的代言費或廣告費,并絕不會為任何不正當的商業行為進行背書。
《國際金融報》記者依據公開信息不完全統計,張涵予、張豐毅、張鐵林、王寶強、董成鵬(大鵬)、潘曉婷、郎朗等多位公眾人物曾與中晉資產、88財富、團貸網、有利網、小牛在線、PPmoney、人人貸等網貸平臺有過合作,隨著合作網貸機構“爆雷”,不少公眾人物被聲討。
明星代言網貸為何鮮少被追責
不過,從現有判例看,明星因代言問題網貸而被追責還不多見。“九球天后”潘曉婷因曾經代言“中晉系”產品被受害人起訴,要求賠償。然而,上海二中院終審判決未支持受害人訴訟請求。裁判文書顯示,在“中晉系”爆雷后,潘曉婷已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退還所有代言費。
明星代言問題網貸為何鮮少被追責?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鞠秦儀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依據現有的法律,明星是否能被追責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主觀上對于平臺的認知情況。如果明星作為平臺代言人,在明知網貸產品虛假宣傳或者自己根本沒使用過相關產品的情況下而直接代言宣傳的,那么受到損失的投資者可以根據《廣告法》相關規定,追究明星代言人的侵權責任。
“對于一些被刑事立案處理的網貸平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如果明星明知P2P平臺存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的情況,仍然為其廣告宣傳,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罪。依據《刑法》可能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鞠秦儀指出。
“在對明星代言進行處理過程中存在一些難點,最核心的是如何判定其‘明知或應知’,這在不同個案中有不同執行方式。后續需要出臺統一、執行性強的細則,提升執法司法的權威性,更大程度上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政法大學法治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網絡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車寧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監管機構也關注到明星代言金融產品亂象,在今年3月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銀保監會消保局局長郭武平表示,會繼續加大風險提示的力度,加大監管和處罰的力度,壓實機構的責任。下一步會出臺專門的制度,對包括明星代言金融產品在內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進行規范。
消費者應如何避開金融陷阱?銀保監會建議,應做到“三看一防止”:一看機構是否取得相應資質;二看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三看收益是否合理,不輕信高回報無風險等虛假宣傳;四要防止過度借貸,理性看待借貸消費、理財投資等廣告宣傳,保持理性金融觀念,不盲目跟風消費、借貸和投資。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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