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16.81萬億貸款考核要求發布:今年有哪些變與不變?
4月25日,銀保監會正式發布《關于2021年進一步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類型金融機構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整體效能,在小微企業金融供給總量繼續有效增長的基礎上,努力實現供給質量、效率、效益的明顯提升。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對比2020年相關通知發現,今年的政策要求有一些維持不變,但也有一些較大的改變。
“兩增”目標不變
《通知》提出,要圍繞“兩增”目標,確保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要繼續將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作為投放重點,2021年努力實現此類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于年初水平的“兩增”目標。
《通知》繼續提出差異化的考核要求:五家大型銀行要努力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全年增長30%以上;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要努力實現2021年新增小型微型企業“首貸戶”數量高于2020年;大型銀行要將小型微型企業“首貸戶”占比納入內部績效指標;地方性法人銀行要改進信貸產品、技術和服務,筑牢本地小微企業客戶基礎;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轉貸款業務治理體系為小微企業提供較低成本的信貸資金。
不過,具體對比2020年相關通知來看,《通知》也有一些細微變化:如,對于股份制銀行沒有繼續提出“兩增”中的“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要求;地方性法人銀行沒有繼續提出“兩增”要求;所有銀行均要不折不扣落實“普惠金融類指標在內部績效考核指標中權重占比10%以上”的政策要求。
據銀保監會披露,截至今年3月末,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6.81萬億元,同比增速33.87%,較各項貸款增速高21.39個百分點;有貸款余額戶數2740.04萬戶,同比增加531.75萬戶。其中,五家大型銀行同比增速55.78%;一季度新發放貸款利率5.6%,較2020年下降0.28個百分點。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新增小微企業法人“首貸戶”7.91萬戶,比去年同期多增3.75萬戶。
“五家大型銀行30%增速目標是在上年較高基數上提出的,連續三年快速增長,要求并不低,還具有一定的挑戰性。”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此前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通知》還要求,商業銀行要疏通內部利率傳導機制,根據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走勢,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確保2021年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2020年基礎上繼續保持平穩態勢。
強化資金、指標考核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對比2020年,今年《通知》對貸款流向尤其是“套利”方面提出嚴格要求,且提出要重點關注“沖規模”“沖時點”的行為。
《通知》要求要加強小微企業貸款用途監控,確保資金投向真實合規。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實貸款“三查”,強化內控合規管理,嚴禁虛構小微企業貸款用途“套利”,防止信貸資金變相流入資本市場和政府融資平臺、房地產等調控領域。
去年以來,部分地區房地產價格上漲引發較大關注,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調查也發現,這其中與部分購買者從銀行借經營貸用于購房有一定關系。且從北京、上海、廣東、深圳、廈門等地區銀行自查、監管抽查結果來看,均有一定的經營性貸款被挪用于購房。
今年3月銀保監會聯合三部委下發《關于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要求各地相關部門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于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通知》還提出各銀保監局要對轄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結構、趨勢加強調研分析,重點關注貸款規模、客戶數量短期內增長異常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研判是否存在為“沖規模”“沖時點”而在營銷獲客、授信審批、貸后管理等核心環節過度依賴第三方機構的隱患,及時糾偏。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通知》最大的變化是刪除了“兩增”中的票據貼現數據。
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丁曉芳日前在發布上解釋稱,個別銀行為了完成監管考核的目標,存在著以做票據來“沖規模”、實現形式上“達標”的短期行為。針對這一點,今年優化了“兩增”考核的口徑,剔除票據融資數據,進一步明確監管的導向,督促銀行真正聚焦小微企業的痛點、難點,切實提高信貸資金投放的效率,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做得更加精細、更加扎實。
21世紀經濟報道此前也發現,確實存在個別銀行利用票據貼現沖規模的情況,如南方某城商行去年票據貼現余額大增近17倍,而企業貸款增速僅增長0.41%。
此外,《通知》還提出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有關監管政策規定,在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開展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不良貸款批量轉讓和小型微型企業法人貸款單戶轉讓。
(作者:李愿)
責任編輯: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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