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監管突然“喊話”,高度警惕私募、房地產等領域風險,從事金融活動嚴禁“無照駕駛”
非法集資形勢依然嚴峻,監管“喊話”要高度警惕私募基金、財富管理、房地產等領域涉非風險趨向。
近日,2021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擴大會議)以電視電話形式召開。會議總結2020年以來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成效,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聯席會議召集人、人民銀行黨委書記、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出席會議并講話。
此次會議再次強調,必須堅持“金融特許經營”原則。嚴禁“無照駕駛”。對任何違法違規開展實質屬于金融的經營活動,都要理直氣壯地果斷采取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會議“點名”五大領域將成為未來重點風險化解的范圍,其中就包括私募基金、房地產、虛擬貨幣、線上教育、養老服務等多方面。
再次強調從事金融活動嚴禁“無照駕駛”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在總結2020年以來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會議提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防非處非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全年共查處非法集資案件7500余起,三年攻堅辦結存量案件1.1萬起,涉案金額3800余億元。
與此同時,加快立法進程,《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出臺,并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地方政府建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并且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加強科技賦能,全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體系逐步健全。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的出臺意義重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撰文指出,《條例》從監管方式到監管體制,從監管制度到監管內容;從強化責任到強制措施,防范、調查、處置非法集資違法犯罪行為。例如,過去我國在處置非法集資問題上,重視對非法集資犯罪人的行為限制,而忽視了對非法集資財產的查封、扣押,以至于一些受害者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條例》不僅規定了處置的主體,而且規定了處置的具體措施,賦予“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查封有關經營場所、查封、扣押有關財產;責令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追回、變價出售有關資產用于清退集資資金等。
會議強調,在防非處非工作實踐中,逐步深化了規律性認識,要進一步運用、拓展和提升:
一是必須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這是做好集資融資領域風險防控工作的最有力保障。要把思想和行動堅決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勇于擔當,主動作為,不斷鞏固和發展攻堅戰成果。
二是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風險和問題,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堅決打贏防非處非的人民戰爭。
三是必須堅持系統觀念。始終著眼全局處理具體問題,增強系統性和協同性,堅持全鏈條治理,構建環環相扣、無縫銜接的工作閉環,形成部際協同、上下聯動、統籌推進的治理局面。
四是必須堅持法治化原則。嚴格執法尺度、豐富執法手段、提高違法成本,織密金融法網,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利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
五是必須堅持“金融特許經營”原則。金融是公共性和外部性很強的行業,對經濟和社會安全穩定影響極大,必須恪守持牌經營和審慎監管的基本原則,嚴禁“無照駕駛”。對任何違法違規開展實質屬于金融的經營活動,都要理直氣壯地果斷采取措施,集聚強光照射“灰色地帶”,有效鏟除風險滋生的土壤。
警惕私募基金等領域涉非風險趨向
盡管我國目前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非法集資形勢依然嚴峻,一些新型犯罪手段層出不窮。此次會議就結合非法集資領域出現的新趨勢,“點名”五大領域將成為未來重點風險化解的范圍。
會議指出,面對非法集資嚴峻形勢,要以全面貫徹落實《條例》為主線,提高防非處非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加快消化存量,堅決遏制增量,強化源頭治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尤其是要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具體來說,包括以下五方面:
1、高度警惕私募基金、財富管理、房地產等領域涉非風險趨向;
2、密切關注打著區塊鏈、虛擬貨幣以及解債服務等旗號的新型風險;
3、緊盯養老服務、涉農組織、民辦學校、線上教育等民生領域;
4、對侵害弱勢群體利益的非法集資盡早發現,露頭就打。
5、嚴禁借建黨100周年名義開展商業謀利和非法集資活動。
同時,會議提出,依法穩妥處置重大案件。繼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對非法集資犯罪果斷出手、精準拆彈。加大力度追贓挽損,完善違法所得應追盡追、應退盡退機制,全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此外,還將著力編織監測預警“天羅地網”。扎實推進建設規劃,加快實現地方平臺與國家平臺全面對接。發揮網格化治理機制作用,常態化開展線下涉非風險排查。引導廣大群眾牢固樹立理性投資和風險自擔理念,及時識別“保本高收益”式金融欺詐,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券商中國)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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