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本減負優化營商環境 兩會代表委員熱議民企發展
本報記者/郭陽琛/石英婧/上海報道
“要加快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各類市場主體都是國家現代化的建設者,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破除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各種壁壘,弘揚企業家精神”……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多處提及營商環境。
民營企業的營商環境,也再度成為今年兩會代表委員們最為關注和熱議的話題之一。
《中國經營報》記者梳理多位兩會代表委員帶來的建議了解到,一方面,民營企業遇非法侵害的現象仍存,加快營商環境的制度化和法治化進程急不可待;另一方面,新型舉國機制是以企業為主體,瞄準關鍵短板進行協同攻關的創新體系,民營企業也責無旁貸。
“優質的營商環境不僅提高國際美譽度,更是當前面對復雜的國際經濟、政治格局,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激發企業投資信心、形成發展新動能的重要基礎,保證我國國民經濟健康、有序、高質量發展的根基所在。”全國政協常委、寶龍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健康說。
營商環境“硬約束”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在落實助企紓困政策的同時,加大力度推動相關改革,培育更加活躍更有創造力的市場主體。
其中,“優化和落實減稅政策”和“用改革辦法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是兩個重要方面。記者注意到,2020年,實施階段性大規模減稅降費,與制度性安排相結合,全年為市場主體減負超過2.6萬億元,其中減免社保費1.7萬億元。
除了降本減負,營商環境和民營企業發展也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多次出現,這些引起了眾多代表委員的共鳴。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中央黨校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原主任張占斌指出,優化營商環境,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把制度優勢轉變為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應全面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持續努力并切實降低市場主體運行成本。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綜藝集團董事長昝圣達告訴記者,在實踐中,依然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遭遇非法侵害的現象,案件偵查、檢訴、審判進展不快,被“掛”久拖不決的現象依然存在,給所涉民營企業帶來了很大影響。
“在民營經濟成長壯大過程中,侵犯民營企業財產權現象高發頻發。”結合實際經歷、感受和走訪調研案例,全國人大代表、卓爾控股董事長閻志則表示,與國有資產的嚴格保護相比較,當前對民營企業財產權的保護,特別是在刑法領域內存在重視程度不夠、保護力度不夠、適用法律規定不完備等問題。
在閻志看來,這些問題具體表現在,當民營企業遇到財產權被侵犯試圖維權時,大多面對立案難、定罪難、量刑輕、追償難等情況。這也導致民營企業員工違法犯罪成本低,難以有效預防和懲治犯罪,職務犯罪、故意犯罪屢屢發生;民營企業維權難度大,企業利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
那么,應如何加快營商環境的制度化和法治化進程?
昝圣達認為,企業無論國企民企、內資外資,還是大中小微,都要一視同仁,確保各種所有制企業訴訟地位平等、訴訟權利平等、法律保護平等。同時,進一步加大涉民企“掛案”清理力度。
許健康建議,同營商環境建設涉及面廣,與現行的上千部法規文件密切相關,有必要根據需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加快制定或修改、廢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行政規范性文件。“兩方面同時發力,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發展離不開科創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很多民營企業的創新能力極大提升,成為所在領域的‘冠軍企業’,走到了國際前沿甚至進入了‘無人區’,這些企業還擁有強大的研發團隊,靈活的創新體制,能夠在新型舉國體制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說。
有了良好的營商環境,民營企業也有望成為科技創新的主力軍。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民營企業數量占比超95%,是我國經濟微觀基礎的最大主體,安置就業人數占比近80%,發明專利占比超過75%,民間投資占比超過60%,稅收貢獻超過50%,占全國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超過80%。
張天任告訴記者,新型舉國機制是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深度整合產、學、研等各方科研資源,瞄準關鍵短板進行協同攻關的創新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國家科研院所、大型國企‘挑大梁’,民營企業也責無旁貸。”
民營企業要做大做強離不開科技創新,但由于基礎研究欠缺、關鍵技術“卡脖子”等短板,民企的科創之路仍存各種艱難險阻。
“比如一家企業從做仿制藥轉型做新藥,在靶點已被發現的情況下,調整先導化合物的結構,基本屬于應用性研究,需要十多年的時間。若要進一步做首創新藥,尋找新的靶點需要大量的基礎性研究,研發的團隊、思路、投入、機制都會發生很大變化,失敗率也更大。”全國人大代表、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陳保華也表示,在創新發展中企業遇到的壁壘首先是技術問題,企業創新發展不斷加快的同時,基礎性研究對于應用性研究的制約越來越大。
“基礎研究是原始創新的源頭,原始創新是最根本的創新。”全國政協委員、海南省工商聯主席、海馬集團董事長景柱表示,要把民營企業作為參與基礎研究的重要力量,完善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機制,促進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與技術創新高效結合、相互促進。要推動支持民營企業創新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細落實,切實發揮中小企業在創新中的策源地作用。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陳保華也建議,國家應加大對于基礎性研究的投入,支持在行業具有領先水平的企業開展基礎性研究,成果可與業內企業共享。
在張天任看來,培育壯大廣大民營企業科研實力,也就夯實了國家的創新基礎。“要進一步細化措施,支持民營企業特別是大型民營科技型公司開展基礎性、前沿性研究;加快向民營企業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實現科技資源共享;支持民營企業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暢通人才流通渠道等。”
張天任建議,還要進一步強化政策引導,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重大攻關。深化體制創新,加強政策引導,實行“揭榜掛帥”,鼓勵已經處在國際前沿的民營企業,牽頭或聯合承擔國家各類重大科研項目,開展關鍵領域核心技術的創新攻關,通過實施技術改造轉化創新成果。
責任編輯:楊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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