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獨家|廣東部分銀行房貸考核上限提高2個點以上!
2月22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日前央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下發有關廣東(不含深圳)轄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對廣東轄內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提出了具體要求。
分別為:第三檔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分別為24.5%、19.5%;第四檔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分別為20%、15%;第五檔村鎮銀行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分別為12.5%、7.5%。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銀保監會下發《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建立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具體包括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兩項指標。
對于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銀行,《通知》規定,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分別為22.5%、17.5%;17.5%、12.5%;12.5%、7.5%。
其中,《通知》第四條明確,央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通知》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在增減2.5個百分點的范圍內,合理確定轄區內適用于相應檔次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也就是說,央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結合轄內實際情況,對轄內第三檔、第四檔銀行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分別提高了2個百分點、2個百分點;2.5個百分點、2.5個百分點。
在過渡期方面,央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對相關銀行的要求與《通知》保持一致,即: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
央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還要求,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標銀行應制定業務調整過渡期內逐步達到管理要求的調整方案,明確向管理要求邊際收斂的時間安排和具體措施等內容,于2021年2月19日前分別將調整方案報送相關部門,并于每季度結束后首月15日內向相關部門報告執行情況。
第三檔、第四檔涉及廣東哪些銀行?據銀保監會發布的截至2020年6月末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主要包括:廣州銀行、東莞銀行、華興銀行、南粵銀行、珠海華潤銀行、梅州客商銀行、廣州農商行、東莞農商行、佛山農商行、順德農商行、南海農商行等。
(作者:李愿 )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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