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戴安琪
2021年信托業延續“嚴監管”主基調。中國證券報記者根據中國銀保監會網站信息統計,2021年以來(以罰單發布時間為統計口徑),已有5家信托公司被罰。
分析人士稱,“嚴監管”已成為一種常態。未來信托公司應回歸本源,筑牢風險防范體系,進一步深化轉型創新。
5家信托公司被罰
記者梳理銀保監會網站信息發現,2021年以來,天津信托、中信信托、蘇州信托、國通信托和長城新盛信托均收到罰單。
具體來看,長城新盛信托被罰金額最大,其因違規設立子公司和抵押物評估嚴重不審慎被罰150萬元;國通信托因信托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和資金池墊付風險項目未按要求計提減值準備被罰70萬元。湖北銀保監局還對相關業務責任人張昊、張鵬分別予以警告,對責任人曹陽予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中信信托則因盡職管理不到位,違規向政府購買服務負面清單項目提供融資被責令改正,并被罰50萬元。蘇州信托和天津信托分別因信貸資產轉讓嚴重違反審慎經營原則,以及未經核準提前履行高管職責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30萬元和20萬元。
近期,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指出,當前信托業存在四大突出問題:一是意識不牢,未堅實樹立受托人定位的思想自覺;二是守正不足,未高度重視受托目的的正當性要求;三是忠實不夠,未完全做到對委托人的勤勉盡責;四是專業不強,未具備履職所需的主動管理能力。
為進一步強化信托行業監管引領,鼓勵信托公司開展本源業務,2020年銀保監會出臺了多項管理辦法。例如,為加強信托公司股權管理,規范信托公司股東行為,促進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建設,2020年2月銀保監會發布《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5月8日,《信托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旨在規范信托公司資金信托業務發展;2020年11月24日,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保監會信托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信托公司市場準入工作管理。
進一步深化轉型創新
“從監管導向和行業實踐來看,信托業務轉型方向逐步清晰。”中誠信托相關人士表示。
信托業務轉型有四大方向:一是開展證券投資信托,體現“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受托人定位,發揮資金募集和資產管理優勢支持資本市場發展等。二是開展股權投資信托。一方面,信托公司長期以來深耕工商、房地產等領域,積累了一定的資源和能力基礎,尤其在房地產領域,已有多家信托公司開展了真實的房地產股權投資;另一方面,部分具有實業股東背景的信托公司依托股東專業實力,可以在某些特定領域開展股權投資業務。三是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有效盤活存量資產,降低融資成本。四是開展家族信托等高端財富管理業務等。
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相關人士認為,在我國產業優化升級的大背景下,未來會有一大批創新型企業脫穎而出。目前信托公司的可行做法包括設立母子基金、投貸聯動等,以信托資金或固有資金介入,持有企業股權,分享企業成長的盈利。信托公司還可以通過開展這類業務,增強其對創新產業的認識和了解,提升對實體產業的研究和挖掘能力,從而更好地服務于國家產業升級戰略。
普益標準公司則認為,職業年金作為中國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未來信托公司在這一領域大有可為。
責任編輯: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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