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理財新規后1523款理財產品提前終止 保本理財即將消失投資者何去何從?
胡天姣
多家銀行紛紛提前終止理財產品,對于投資者而言,有些始料未及。
數據顯示,今年以來,銀行提前終止未到期的理財產品數量達785款。業界分析,這主要是資管新規與銀行內部壓力所致。根據理財產品合同規定,銀行確實有權提前終止理財產品,但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該如何應對?
何以至此?
事實上,銀行提前終止未到期的理財產品并非今年特例,早在2018年便已初現。
普益標準統計數據顯示,自2018年初至2020年10月22日,銀行理財市場共有1618款產品提前終止運作。這部分產品有1523款是在理財新規發布之后終止的,占比高達94.13%;今年以來提前終止運作的產品有785款,占比為48.52%。
2019年起,銀行就開始加速清退部分存量理財,涉及622只產品,較2018年大幅增加。
普益標準研究員于康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資管新規、理財新規打破剛兌的要求,是商業銀行提前終止部分理財產品運作的主要原因。
“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發布以后,要求銀行理財產品實施凈值化管理運作,隨著轉型過渡期的臨近,銀行加快了傳統不合規老產品的清退?!庇诳当硎荆按送?,存續老產品定價較高,大多仍存在‘剛性兌付’壓力。而當前市場利率維持較低水平,資金成本較低,新增投資品收益下行,容易出現成本與收益倒掛。因此,出于資金成本控制考慮,部分銀行適時采取了終止高收益產品的運作方案?!?/p>
一位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提前終止理財產品主要是因為資管新規的影響,及同業間市場被嚴管?!百Y管新規打破剛性兌付,而同業間借貸利率提高,低風險的借貸明顯減少,由此加大銀行壓力?!?/p>
為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央行于2018年4月發布《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即資管新規。
資管新規要求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并嚴格約束理財產品投資非標資產。一些早期發行且原存續期較長的舊產品,無法在過渡期結束時自動到期,屆時將不符合監管要求,因此銀行只能在適當時間主動停止這類產品的運作。
一位銀行理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銀行很早就著手準備停了,也都是老產品到期之后不再續?!?/p>
“比如一些保本的理財產品這個月到期后,我們就不再賣了?!鄙鲜龉ぷ魅藛T說,“資管新規在2018年就已出臺,銀行對此早有準備。我們本計劃今年初開始停售保本理財,但受疫情影響才延期半年?!?/p>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詢問的多位負責銀行理財產品的人士都認為,現在是利率(無風險利率或LPR)下行期,而且很可能會如美國一般長期保持低利率,銀行內成本壓力的確存在。
“由于資管新規打破剛性兌付,一些凈值型理財產品受影響更為明顯,有些甚至出現虧損。銀行此前配置非標資產占比大,如銀行同業間借貸,而處置這些資產和重新調整配置比例需要一定時間,在疫情疊加影響下,銀行處置這些資產時壓力更大?!鄙鲜龉ぷ魅藛T說。
所謂打破剛性兌付,即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也不得在表內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資管新規還要求,理財產品中配置非標比例不能過高,這樣一來,如果銀行不能及時調整好其資產配置,理財產品也無法問世。
如何應對?
在被問及銀行資金壓力到底有多大時,上述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她所在銀行沒有提前終止理財產品,但一些最近到期的凈值型理財沒有達到當時的預期收益,即沒達到業績比較基準。
“我們從2018年就開始減少保本理財,去年開始不再體現保本理財這個概念?!彼a充說,“實際上保本理財額度一直不斷降低,但還是存在少數產品。比如一款理財120天的產品,每周額度不到1分鐘就被搶完。搶不到的只能買凈值型理財,算是一種引導投資者改變投資觀念的方式?!?/p>
今年以來,銀行普遍開始加快清退非凈值型理財產品的步伐,當前銀行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進度過半,轉型積極性較高。
據普益標準調研統計,截至2020年6月末,凈值型理財產品存續規模約為13.24萬億元,同比增長67%,占全部理財產品存續余額的53.82%,銀行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進度過半。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在隨機選擇的多份理財產品協議里,均提及銀行有權提前終止理財產品。
如某款理財產品說明書第八條《理財產品不成立及提前終止》顯示,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如出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銀行有權但無義務根據其自身的合理判斷提前終止本理財產品。
情形包括:國家政策出現重大調整并影響到本理財產品的正常運作;市場收益大幅波動、投資標的發生風險或因其他原因,并有可能或實質性影響到產品所能實現的投資收益;本產品所投資的資產提前終止,及其他銀行認為應當提前終止理財產品的情形。
而資管新規包括在國家金融政策調整作為理財產品提前終止類目中。在這種情況下,銀行與投資者應如何應對?
在于康看來,當前資管新規過渡期已延長至2021年底,過渡期延長后,商業銀行首先應對存續老產品進行整改規范,沒必要提前終止產品運作損害自身聲譽。對于過渡期內確實無法完成整改的,商業銀行應與投資者進行充分溝通、協商解決。另外,也可協助客戶選購替代產品以承接到期資金,盡可能避免客戶損失。
“對于購買了老產品的投資者,應當明晰所持有產品的合同條款,密切關注產品公告,了解產品整改動向,合規整改的,應及時根據資金情況調整資產配置方案?!庇诳笛a充道,“同時,投資者也應該了解所持有老產品提前終止運作的觸發條件,對于管理人不合規整改的,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p>
一位法律相關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關于銀行理財產品被提前終止,銀行是否有權提前終止,要看具體協議約定。且銀行提前終止的原因為資管新規出臺,打破剛性兌付,也可以說是受政策調整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提前終止合同有其合理性。對于投資者而言,拋開不能繼續收到此后的收益外,若本金、已到期利息可收回,投資風險并沒有增大。
責任編輯:張譯文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