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華寶基金原基金經理蔣寧非法獲利過億 家族式、窩案式“老鼠倉“頻繁攪局公募
時至今天,大家還會聊起匯豐晉信基金、平安基金等旗下基金經理做老鼠倉虧錢的故事。
而最近,一起非法獲利上億元的“老鼠倉”案件,刷新公募“老鼠倉”的紀錄。
最新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華寶基金原基金經理蔣寧,將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行業精選基金投資信息透露給其丈夫王某玉、其父親蔣某,由王某玉、蔣某等人控制使用他人證券賬戶,利用該信息先于、同期或稍晚于行業精選基金買賣相同股票188只,累計成交金額29.96億元,非法獲利1.14元。
這也是近年來曝光的公募行業“老鼠倉”涉案金額及非法獲利最大的一起案例。
事實上,自2008年唐建首度因基金“老鼠倉”遭到處罰以來,已有南方基金原基金經理王黎敏、景順長城原基金經理涂強、長城基金原基金經理劉海、長城基金原基金經理韓剛、國海富蘭克林原基金經理黃林、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經理許春茂、交銀施羅德基金原基金經理鄭拓、李旭利、吳春永等等多位基金經理被監管機構處罰。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機構“老鼠倉”涉案人數已經超過40位。
最慘“老鼠倉”
與新鮮出爐的華寶基金原基金經理蔣寧非法獲利上億的“老鼠倉”案件相對應的則是,有部分基金經理“老鼠倉”出現虧損。
譬如早前平安基金原基金經理史獻濤的案件,其先于或同步于平安新鑫先鋒賬戶和平安智慧中國基金賬戶交易股票共105只,趨同交易金額人民幣3.2億元,虧損人民幣376.4萬元。
最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50萬元。
資料顯示,史獻濤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擔任平安大華智慧中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擔任平安大華新鑫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擔任平安大華睿享文娛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更早的還有2010年的原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經理黃林“老鼠倉”案件。黃林于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在任國海富蘭克林中國收益基金的基金經理期間,操作其控制的荊某賬戶,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國收益基金買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該基金賣出相同個股,涉及8只股票,虧損5.4萬元。
2014年5月,匯豐晉信基金原基金經理鐘小婧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被上海證監局取消基金從業資格,并罰20萬元。
鐘小婧在2009年7月20日到2012年1月3日在擔任匯豐晉信平穩增利基金基金經理及備崗期間,獲得匯豐晉信管理的11只股票型基金、混合基金投資品種信息的查詢權。鐘小婧使用自己證券賬戶以及具有部分控制權的張某證券賬戶,同步于或者略晚于匯豐晉信各基金買入同一公司股票,共交易股票12只,累計買入成交金額324.8511萬元,虧損8.45萬元。
“窩案”頻發
事實上,在公募“老鼠倉”案例中,還有的基金公司涌現出“窩案”。
早前華夏基金的案例中,涉案人數多達7人,也刷新了行業紀錄。
2014年,華夏基金原基金經理羅澤萍、原交易管理部總經理劉振華等多人被調查。
根據披露,華夏基金原基金經理羅澤萍自2009年以來,利用擔任職務便利,將基金持倉或準備買入賣出的股票信息透露給家人,并與其弟弟羅某君合謀,使用周某、王某某的證券賬戶進行交易以逃避監管,借助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并非法獲利達1300余萬元。
調查顯示,羅澤萍在擔任基金經理期間,全權負責所管理基金產品的投資決策、交易指令下達,在任職期間知悉上述基金產品全部標的、方向、價格、數量等信息。同時,周某與王某某的股票賬戶在被姐弟二人控制期間,所購買股票與羅某萍任職的基金購買股票的趨同比例均大大超過合理解釋和可能限度,且盈利巨大。
劉振華則是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總經理。
2009年2月28日至12月31日,劉振華利用其所任職務而掌握的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所有股票類基金交易品種、數量、價格、時間、持倉情況,同期于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票類基金產品賬戶買入相同股票,趨同買入金額1.2億余元,非法獲利300余萬元。
2009年3月到9月,劉振華涉嫌使用劉某某和杜某某兩個賬戶進行老鼠倉交易。雖然只有半年時間,但劉振華交易非常頻繁,大數據測算發現,平均每個月出現趨同交易的股票就有十幾只,而且以知名公司股票為主,包括五糧液、南方航空、民生銀行等等。
除此之外,海富通基金、交銀施羅德基金等多家公司也有多名基金經理被調查。
2014年,證監會披露了蔣征、陳紹勝、牟永寧、程崠和黃春雨等5名海富通基金原任或時任基金經理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資料顯示,蔣征被指控涉嫌通過向親屬提供非公開信息,并提供部分交易資金,其累計交易金額1.8億元,非法獲利大約為315萬元;牟永寧被指控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中,累計交易金額上億元,共計非法獲利500萬元左右;程崠則被控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非法獲利207萬元,累計成交金額逾6900萬元。
事實上,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不少基金公司出現的“老鼠倉”案例都不止一例,包括銀華基金、工銀瑞信基金、匯豐晉信基金等等數十家基金公司。
“老鼠倉對公募基金的品牌傷害巨大,有些公司在案發后很長時間元氣大傷,基金行業對老鼠倉行為一直都是零容忍的?!北本┮患夜蓟鹑耸勘硎?。
接近監管機構人士指出,老鼠倉本質上是一種個人行為,它違背了職業經理人的基本誠信原則,是嚴重的職業操守問題,也涉嫌犯罪。這種行為非常嚴重地破壞了金融管理秩序,也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同時也損害了所在公司的形象和整個行業的公信力。
“老鼠倉”已逾40例
上投摩根基金原基金經理唐建,是第一個被證監會正式通報的“老鼠倉”案件。
資料顯示,唐建于2006年9月擔任上投摩根成長先鋒基金經理。2007年,證監會對其啟動調查。
唐建的違法行為為,2006年3月,唐建任職上投摩根研究員兼阿爾法基金經理助理,在執行職務活動,向有關基金二級股票池和阿爾法基金推薦買入“新疆眾和”股票的過程中,使用自己控制的“唐金龍”證券賬戶先于阿爾法基金買入“新疆眾和”股票,并在其后連續買賣該股,獲利28.96萬元。
此外,2006年4月至5月,唐建還利用“李成軍”證券賬戶連續買賣“新疆眾和”股票的機會,為自己及他人非法獲利123.76萬元。
最終證監會取消唐建基金從業資格,并終身市場禁入,此外,還沒收唐建通過老鼠倉獲利的152.72萬元,并罰款50萬元。
雖然唐建案不是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例,但對于市場來說,則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接近監管機構人士指出,基金管理人受人之托,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與基金份額持有人之間是一種信托關系,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從業人員對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負有忠實義務,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不得從事利益沖突的行為,不得將自身利益置于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之上,更不得在執行職務或辦理業務過程中利用所處地位或優勢牟取私利。
“一邊履行公司賦予的職責,參與基金財產的投資和管理,另一邊又憑借職務便利,利用非公開的基金投資信息,為自己及他人利益買賣相同股票并獲利,這是嚴重的利益沖突行為,違背了基金從業人員的法定義務,應當受到嚴厲制裁?!币患夜蓟鹑耸勘硎?。
事實上,在唐建案例之后,監管機構“打鼠”風暴迅速來襲。
就在唐建被調查幾個月后,原南方基金南方寶元債券型基金及南方成份精選基金基金經理王黎敏因涉嫌“老鼠倉”被調查,成為業內的第二起案例。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機構“老鼠倉”涉案人數已經超過40位。
(作者:姜詩薔 編輯:李新江)
責任編輯:戚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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