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黃志凌:優化企業治理結構 激活微觀經濟活力
來源:經濟參考報
當前,中國經濟發展呈現前所未有的階段性特征,如何激活微觀經濟活力,重樹微觀市場經濟基礎,《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專訪了中國建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黃志凌。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企業活則市場經濟興,企業的改革一直是經濟改革的重中之重。”黃志凌對記者表示,當前,優化中國企業的治理結構是這一切的關鍵。
對于民營企業改革,黃志凌談到,要緊扣完善治理結構和培養契約精神兩大核心。他說,建立完善的現代治理體系是中國民營企業的當務之急。多數民營企業都有著濃厚的家族色彩,在企業發展的早期,以血緣為紐帶進行公司治理無可厚非,但隨著企業做強做大,建立現代公司治理結構對于企業來說就顯得尤為重要。“首先,家族企業中企業經營決策完全取決于企業主一人,企業主有限的經驗和能力可能使企業面臨巨大的決策風險。此外,過去國有企業的產權不清問題也同樣出現在民營的家族企業中,共同創業的家庭成員之間的人倫綱常也成為建立明晰產權關系的障礙。”
民營企業的信用約束也是一個需要強化的問題。黃志凌表示,同時還要加強契約精神的引導,鼓勵民營企業誠信守法,對不誠信的民營企業要及時予以處罰懲戒。當前,民營企業的信用“軟約束”和金融機構“不敢貸”已經形成一個惡性循環:由于部分民營企業不透明、不真實的財務數據以及貸后不誠信的經營行為,影響了金融機構向民營企業放貸,而部分民營企業在無法取得正常信貸資金的情況下,也只有尋求高成本資金并將這些資金投資于高風險的項目,扭曲了正常的經營行為。
“中國的民營企業,要真正做到和國際接軌,一定要有完善的、科學的治理結構。”他說。
而對于國有企業,他表示,應該根據中國的改革開放經驗和具體行業、企業的實際情況,在持續優化治理結構的基礎上,著力完善激勵機制,激活創新能力。黃志凌說,從根本上說,國企活力來自于改革。圍繞增強國企活力,未來國企改革的重點之一是必須盡快完善激勵機制,而建立科學完善激勵機制的前提是制定科學的評價體系。激勵機制無力無效甚至負向激勵,與評價體系不科學有關。必須下決心解決國企評價體系科學性問題。
“激活微觀經濟活力,還應當鼓勵‘僵尸企業’出清和市場重組。有價值的要重組,真正無價值的要退出。”黃志凌表示,“僵尸企業”的存在不利于市場效率的提高,大量低效的“僵尸企業”借新債還舊債,占有金融資源,僵而不死。而一些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卻難以獲得有效的金融支持,經營發展和創新研發都受到制約。應當鼓勵企業出清和重組,打破市場對“僵尸國企”隱形擔保的認識,恢復市場機制的運行,將信貸資源從“僵尸企業”中解脫出來,合理配置到更加高效的領域。
而對于政府如何深入推進職能轉換,優化企業的營商環境,黃志凌認為,良好的營商環境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基礎。近年來,我國政府通過減稅降費、簡化審批程序和流程、多證合一、證照分離、創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大力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不斷改善營商環境,進展明顯。
他表示,中央和地方政府應當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減少政府對市場機制的直接干預。中央政府要強化機制建設,落實各項法律法規,強化監督管理;地方政府要維護良好的營商環境,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投資,做好企業的各項服務工作。
責任編輯:楊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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