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李皓潔)一直以來,保險銷售誤導屢被社會詬病,既侵害了消費者權益,也破壞了保險業形象,為此,監管部門對銷售誤導行為更是“零容忍”,重拳出擊這一頑疾。6月14日,上海銀保監局一口氣連發9張罰單,其中一張罰單直指郵儲銀行上海分行存在欺騙投保人及欺騙保險人行為。
上海銀保監局發布的62號罰單顯示,中國郵儲銀行上海分行因欺騙投保人及欺騙保險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六十五條,由此,上海銀保監局要求責令改正,并合計處33萬元罰款。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保險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業務許可證。由此看出,監管對中國郵儲銀行上海分行的處罰力度較重。
對于銀保渠道出現的銷售違規,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秘書長王向楠對記者表示,銀保客戶往往是有理財需求和支付能力的,他們更關注保險產品的“收益”,這容易導致銷售人員夸大保險產品的收益或對風險講解不足。
而在今年以來,行業內針對保險銷售誤導以及欺騙投保人的處罰并不少見,例如,4月12日,銀保監會發布2019年第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信美人壽保險相互社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以及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兩項違規,累計被罰93萬元。
另外,銀保監會在3月向各人身險公司印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2018年人身保險治理銷售亂象打擊非法經營專項行動有關情況的通報》,其中對銷售方面夸大收益、保障范圍,混淆經營主體,炒作停售限售,誘導客戶退保等亂象進行了重點監管,同時多家保險公司被點名。
(本文來自于北京商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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