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浙江、甘肅、西藏等4省(區)政府已審議通過委托投資計劃,可增加投資金額約為1500億元
■本報見習記者 孟 珂
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據了解,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加劇,近五年我國財政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貼壓力愈發凸顯,養老金收支平衡壓力不容小覷。
對此,《指導意見》指出,為實現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各地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發〔2015〕48號)要求和規定,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此外,《指導意見》還明確,未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主要任務有: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和實現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
隆中智庫專家王盛中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為緩解養老金收支平衡壓力,養老基金應考慮逐漸、有序的參與資本市場。
對于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進展,人社部副部長游鈞曾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17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穩步推進,北京、上海、安徽等10個省份簽署的4400億元的委托投資合同中,已有2831.5億元資金已經到賬并開始投資。江蘇、浙江、甘肅、西藏等4省(區)政府已審議通過委托投資計劃,可增加投資金額約為1500億元。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隨著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正式入市,養老金收支平衡壓力有望得到實質性的改善。下一步應加強調研,督促重點省份盡快啟動委托投資。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力爭在2020年前全面啟動。
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張依群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將不斷增加國有企業資本經營收益劃撥補充養老金,將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基金收入、財政預算投入等實現有效銜接,做到既有利于做到為企業減輕經營負擔,又能夠更加靈活充足保障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需要,實現精算平衡,保障有序。同時,還可以針對養老基金發行專項國債,適當提高債券利率,增強債券的吸引力和保值率,以國家信用保證養老基金有穩定收益。此外,養老基金規模很大,自身就有很強的溢價增值能力,也為養老基金提供了基礎性增值保障。
“隨著各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的啟動,更大規模資金入市成定局,但在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過程中,也要加強基金監督和風險預警防控。”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研究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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