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吳英訴東陽政府案迎來最高院赴浙聽證
本報記者 郝成 杭州報道
吳英案迎來極為罕見一幕:最高院立案庭派人前往浙江省高院,就吳英訴東陽市政府一事,舉行立案再審聽證會。且該案此前已有金華中院、浙江省高院兩級法院裁定,均不予立案。
最高院此番舉動頗引關注,吳英案代理人認為或與新近最高院一系列政策出臺有關。“可以說這是2012年改判死緩以來,六年中最大變化,令人欣慰。”
2018年1月26日下午兩點半,在浙江省高院視頻接訪室內,最高院聽證會開始。吳英代理人藺文財、吳英父親吳永正參加了聽證會。據了解,聽證會持續近一小時。
“很顯然,他們對案件有非常充分的了解,提的問題都是直指要點的。”藺文財在聽證會結束后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稱。令他意外的是,最高院也過問了本色集團的資產處置情況,其中部分細節問得極為細致。
本次聽證所涉訴訟,實際早在5年前即已發起。2013年5月9日,吳英案代理人藺文財向金華中院遞交行政訴狀,訴請確認東陽市政府行政違法,并將東陽市公安局列為第三人。
但此后金華中院于2015年11月23日作出裁定,不予立案;上訴后,2016年9月8日,浙江省高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吳英方面隨即發起再審申請。
根據起訴狀,本色集團及吳英認為,東陽市政府在某些行政行為上存在違法,導致其企業印鑒、賬目等至今未返還,更引發后續諸多問題。
據了解,2007年1月10日,東陽市政府發布《東陽市關于本色集團有關事宜的公告》,責成相關部門組成清產核資組,負責本色集團及相關公司的資產清算、財務審計、債權債務登記等工作。
據此前媒體報道,2012年吳英案發回重審,作出終審判決后,其資產至今未能實際處理,相關債權人亦至今未獲得償還。罕見的是,資產、印鑒、賬目等,被指至今未能隨案移交。更有湖北荊門相關資產未出現在判決中,卻遭到相關部門干預并試圖處置。
2013年,東陽市公安局曾向代理人藺文財作出《信訪回復》稱:“2012年12月份,你向東陽市公安局信訪要求取得本色集團的行政章和營業執照等,經本局請示東陽市政府、金華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現在東陽市政府正在與法院協調中。”
但藺文財透露,此后便再無進展。
“聽證會上,我們也向最高院講了前因后果,包括現在吳英的資產實際遠遠大于債務的,即使還了債務,本色集團和吳英仍是億萬身家。最高院就此細致過問了各個資產的具體情況,這令我們很意外。”藺文財稱,此外最高院也認真聽取了他們對吳英案中其他涉及行政違法、不當行為的反映。
吳英于2007年2月7日被東陽市警方在北京首都機場控制,此后于2009年被判集資詐騙罪,死刑;2012年最高院發回重審,當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改判吳英犯集資詐騙罪,死緩。目前,吳英已經服刑11年。
藺文財告訴記者,吳英從2013年開始,向浙江省高院進行刑事申訴,但至今未獲任何回應。也因此,此次行政之訴獲得最高院關注,屬于過去六年來最大變化。
藺文財認為,此番聽證,或與近期最高院一系列政策出臺有關。“比如2017年8月最高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保護和規范當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訴權的若干意見》,又比如2018年1月1日公布的《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制環境的通知》。根據這些文件,結合相關法規,我認為吳英訴政府的案子,完全應該進行立案審理才對。應該給當事人一個說話的機會。”
“我是15號接到最高院通知的,連著兩晚上都沒有休息。很激動。”藺文財稱。
“內心是高興的,期待真正帶來變化吧,畢竟過了11年,整個案子還是有沒弄清楚的地方,而且資產遠遠大于債務,應該給我們和債權人一個公正、公平的結果才對。”吳英的父親吳永正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稱。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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