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方面”接棒“三三四十”: 銀行業亂象整治升級
記者 宋易康
監管風暴比想象的來得更猛烈。
去年銀監會掀起的“三三四十”檢查共發現6萬多問題,涉及金額17.65萬億元,令銀行業從業者為之一震。同業市場擠泡沫,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新年伊始,銀監會立刻圈出“八大方面”,接力“三三四十”,為2018年銀行業的金融監管工作劃定了提綱。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指出,2017年的“三三四十”專項治理劍指資金空轉,系落實2016年末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處置一批風險點”的工作要求;而今年的“八大方面”覆蓋面更廣,使力更為平均,也更為深入,有利于銀行進一步調整經營模式,逐步打消不符合實體經濟需求的過度擴張的想法。
覆蓋面更廣、更深入
1月13日晚間,銀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銀監發[2018]4號,下稱“4號文”),同時印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意見》(下稱《意見》)和《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下稱《要點》)。
華創債券研報認為,4號文將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工作推向深水區,開始針對早已存在的市場亂象的深層次原因進行梳理、糾偏和整治。具體而言,新老劃斷的標準比想象的更嚴格,意味著監管風暴模式即時開啟。
“這是深化治理亂象,是對銀監會過去工作的延續。”曾剛也對第一財經指出。
相比“三三四十”重點針對銀行業市場同業亂象、表外理財等專項治理工作,4號文所圈定的“八大方面”覆蓋范圍更廣。
銀監會表示,2018年將重點圍繞八個方面、22個要點繼續開展整治銀行業亂象工作。其中,八個方面包括:重點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利益輸送、違法違規展業、案件與操作風險、行業廉潔風險等方面。
銀監會指出,這八大方面基本涵蓋了銀行業市場亂象和存在問題的主要類別,同時單獨列舉了監管履職方面的負面清單。此外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重點整治問題多的機構、亂象多的區域、風險集中的業務領域,嚴查案件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突出“監管姓監”,將監管重心定位于防范和處置各類金融風險,而不是做大做強銀行業,強調對監管履職行為進行問責,嚴肅監管氛圍。這充分體現了監管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決心。
民生證券銀行研究員林加力認為,在整治重點方面,銀監會在答記者問中指出,“以同業、理財、表外等業務以及影子銀行作為2018年整治重點,繼續推進金融體系內部去杠桿、去通道、去鏈條”。
“從8個維度、22個方面全面展開,對整治亂象工作進行部署,從公司治理到行業廉潔,從規范表內外業務到嚴格風險管控,從防范利益輸送到消費者保護,提出了細致的要求,內容覆蓋之廣、標準要求之嚴,可以將其視為本輪金融監管升級的方向圖譜和操作手冊。最后,再次對監管自身履職方面提出了規范和整改的相關要求。”華創債券報告稱。
八大方面22要點全解析
縷析銀監會2018年重點整治的八個方面,首當其沖的便是“公司治理不健全”。
根據《要點》,在公司治理方面,亂象包括股東與股權、履職與考評、從業資質三個要點,需檢查入股資金、股東挪用銀行資金進行股權交易和并購活動等多個問題。
《要點》中,銀監會列舉了股東與股權方面股東資質不符合規定條件等多種亂象,這是當前金融風險的主要成因之一。
去年11月4日,央行官網刊發行長周小川的《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一文就指出,“在公司治理上,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仍未完全理順,資本對風險的覆蓋作用未充分體現,金融機構公司治理仍不健全,股東越位、缺位或者內部人控制現象較普遍,發展戰略、風險文化和激勵機制扭曲”。
今年1月5日,銀監會印發《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在主要股東管理、董事長和董事會秘書職責、限制股東權力等相關方面加強監管,彌補了監管短板。
對于履職與考評、從業資質兩大要點,華創證券報告指出,履職與考評實際上是對銀行過去發展戰略、風險文化進行糾正,未來的合規重要性提升。而從業資質方面,銀監會應從加強人員履職合規管理入手。
對于第二方面“違反宏觀調控政策”,銀監會則將目光轉向了房地產等領域,其要點包括違反信貸政策與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
具體包括,表內外資金違規向失去清償能力的“僵尸企業”放貸;違規為地方政府提供債務融資,放大政府性債務;直接或變相為房企提供各類表內外土地配資資金,將綜合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用于購房等。
2017年,在“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主基調下,房地產調控政策逐步加碼,不過,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樓市的現象依舊屢禁不止。
前半年有大行與股份行住房按揭貸款增速過猛,后半年雖然增幅得到有效控制,不過通過表外違規融資,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的現象頻頻發生。
此次《要點》明確指出,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支付土地購置費用提供各類表內外融資,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等,均為違規做法。業內人士分析認為,2018年地產融資合規性將增強,從而控制居民杠桿過高的情況。
第三大方面“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是老生常談的話題。
在影子銀行方面,包括違規開展同業、理財、表外、合作業務四個要點,要求不得以信貸資產或資管產品為基礎資產,通過特定目的載體以打包、分層、份額化銷售等方式,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以外的場所發行類資產證券化產品,實現資產非潔凈出表并減少資本計提等。
“對于違規開展同業業務、違規開展理財業務所覆蓋的問題,與此前‘三三四十’基本一致。”林加力指出,同業、理財、表外是重點。
華創證券研報則認為,針對同業、理財、表外業務的監管細則目前正在落地過程中,未來或將出臺更多針對“交叉金融產品”的監管文件。
第四大方面“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銀監會提出包括不當銷售和不當收費兩個要點,比如銷售“飛單”,或銷售理財產品時承諾回報、虛假宣傳、掩飾風險、誤導客戶等。
在整治金融亂象的工作中,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是一個關鍵問題。2017年爆出的銀行理財“飛單”大案,如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虛假理財案,便使消費者蒙受巨大損失。
第一財經了解到,為了治理理財產品誤導銷售、私售“飛單”,2017年8月,銀監會已再次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錄音錄像管理暫行規定》,重申多項“雙錄”要求。不過近期一些銀行私人銀行爆出的剛性兌付個案中,“雙錄”落實情況依舊不盡如人意,此次銀監會將侵害消費者權益列入八大方面十分必要。
第五方面是重點整治“利益輸送”,包括向股東輸送利益、向關系人員輸送利益兩個要點:違規為股東的融資行為提供擔保、提供表內外資金;存在關系人“吃空餉”問題,給關系人員顯失公允的薪酬福利待遇。
業內人士認為,向股東輸送利益以及向關系人員輸送利益成為銀監會監管要點后,未來產融結合中通過金融機構吸血的情況將得到有效抑制,此外,“關系戶”的日子將愈發難過。
第六個方面,銀監會將矛頭對準“違法違規展業”,包括未經審批設立機構并展業、違規開展存貸業務、違規開展票據業務、違規掩蓋或處置不良資產四個要點。比如村鎮銀行跨經營區域發放貸款、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不含轉貼現)業務等。
業內人士表示,違法違規展業是突破監管要求的行為,有明確的判斷標準。華創證券的報告稱,違法違規展業較違規開展同業、理財、表外等問題更有據可循,在2017年“三三四十”的治理工作中亦是整改的重點,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業內人士預計,4號文給出繼續整改的要點,特別是“未經審批設立機構并展業”對當前中小金融機構開展同業、理財、金融市場業務將產生較大影響。
銀監會整治亂象的最后兩大方面,分別為“案件與操作風險”與“行業廉潔風險”。
前者包括員工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案件查處不到位三個要點。比如未制定或認真執行定期輪崗、強制休假的規定;違反規定刻制印章、私自攜帶印章外出或未經審批在辦公場所外使用印章等;風險排查走過場,后續整改流于形式,同質同類案件反復發生等。
回顧2017年幾起令市場矚目的銀行業大案,包括創下銀監會史上最大罰單(7.22億元)的廣發銀行“僑興債”案、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虛假理財案、農業銀行北京分行票據案等,都與操作風險有關。
第一財經注意到,案件風險被《意見》形容為銀行業市場亂象最集中、最典型、最突出的表現形式。
《意見》要求,要督促案發機構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措施及內部問責機制,嚴肅處理,嚴肅問責。要按照“一案三查、上追兩級”的要求,對案發機構和涉案機構依法處罰問責,同時綜合使用審慎監管措施,讓違法違規的機構和人員都要付出代價,切實維護銀行業良好秩序。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布處罰情況,切實發揮“處罰一個、震懾一片”的警示作用。
“行業廉潔風險”則包括業務經營、信息管理兩大要點。華創證券指出,行業廉潔亦是操作風險的延續,但是其風險點具有更強的“主觀性”和“牟利色彩”,在金融反腐領域行業廉潔風險防范顯得尤為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1月13日,第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公報也首次聚焦金融信貸反腐問題。公報指出,“要重點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形成利益集團的腐敗案件,著力解決選人用人、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
市場人士分析認為,隨著我國金融反腐進入深水區,此次中紀委首提“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或暗示已將焦點轉向我國間接融資占比80%以上的銀行業。
除了上述八大方面之外,一個隱藏的要點是“針對監管自身的要求”。銀監會也提出了監管履職方面的亂象,包括超越法定權限或違反法定程序實施監管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未依法予以處理,或在查處中濫用自由裁量權或選擇性執法;在監管工作中隱瞞欺騙、弄虛作假,或有不廉潔行為等。
新老劃斷日期大幅提前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監管的影響程度,“新老劃斷”是市場關注的焦點。
《通知》明確了“在化解存量風險上求穩、在遏制增量風險上求進”的原則,提出“對于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開展以后(2017年5月1日后)的新增業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規范,依法查處”,這一點受到市場矚目。林加力認為,這一新老劃斷的日期可以說是大幅“提前”。
華創債券報告指出,如果老業務持續且設置新業務整改的過渡期,市場往往容易對監管影響產生偏樂觀的解讀。4號文針對新老劃斷給予了極其透明的解釋,且沒有給予過渡期,附件的《意見》中,除了以2017年5月1日進行新老劃斷之外,還明確表示:針對2017年工作的評估報告提交時間是2018年3月10日;2018年整治工作報告的提交時間是2018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
市場分析認為,可見整治工作即時開始,且要向前追溯到2017年5月1日,對于整治工作開始后依然抱有僥幸心理、繼續做大業務規模的機構,監管懲罰可能會來得更嚴厲一些,而對市場造成的影響也會更顯著一些。
附表 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八大方面22要點
八大方面 22個要點
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 股東與股權、履職與考評、從業資質
違反宏觀調控政策 違反信貸政策與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
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 違規開展同業、理財、表外、合作業務
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 不當銷售和不當收費
利益輸送 向股東輸送利益、向關系人員輸送利益
違法違規展業 未經審批設立機構并展業、違規開展存貸業務、違規開展票據業務、
違規掩蓋或處置不良資產
案件與操作風險 員工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案件查處不到位
行業廉潔風險 業務經營、信息管理
資料來源:銀監會
責任編輯:李堅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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