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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合同法與中小企業的命運(17)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 16:41 新浪財經
我出了一個主意,我的方案反正提完了,交給他們領導,第二天這個人力資源辭職了,他說你的方案很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次勞動法實際上我覺得程老師剛才說了好幾個成本增加在哪,還有幾個成本是增加在人力資源干部,你的人力資源干部不是原先的人力資源干部,應該是半個專家。那么怎么來管理?怎么來策劃?是人力資源說的算,人力資源要測算你的人工成本,這屬于商業秘密,我不多說。 所以我覺得《勞動合同法》對企業最大的沖擊就是逼著你提高管理,像華東我們也在說,他以前在河北省發展,不在昌平,昨天幾個告狀的都停職了,我也不解雇你,因為都是十來年的了,我不解聘你,也不讓你上崗,然后給你另外合同,到河北省工作點,你去就去,不去就拉倒,北京轉到河北省,深圳、東莞的可能轉到甘肅,內地。 [張其函]:中國大陸企業向老撾、越南轉移也是。我原來看法律的時候,因為我切身體驗,很多企業要什么呢?比如身份證,扣押金的,現在不行了,為什么不行?比如說把回款,職務侵占,拿回款就跑了,還有就是很多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泄露,當時您提的一條以后,我當時專門為這事情做了比較大的說明,我就提意見,就是建議企業增加一個推薦信制度。其實這種制度在以前很多,招聘員工得有一個作保,有推薦,這種制度在西方發達國家也非常完善和流行。 比如,我原來在公司做總監,我部門來個小伙,當時我覺得他業務水平一般,但是他拿出一堆英文推介信,我看他在別墅做法學管理,他給業主很多都是外國老板,他做得服務很到位,服務到位這些人給他小費,他不收,這些外國企業老板包括很多知名大老板,他說我給你寫推薦信。 因為扣錢,壓身份證這是最低級管理,我呼吁在一定范圍內建立推薦信制度,建立推薦信制度用人勞動者到你單位工作時候,比如我大學畢業時候,我找我班主任推介,找村長,或者找父母,我這兒子道德品質上,簡單幾句話,不要小看這一張紙,這張紙當拿到他手里,已經增加了很沉重的負擔。一方面是激勵,一方面是約束,現在很多單位別說壓身份證,有很多假身份證,他一個人吃飽了全家不餓,他沒那么多牽掛。 但是如果有這份推薦信,他覺得自己干不好的時候,我大學老師怎么推薦我,我班主任怎么推薦我,我父母跟我們老板寫領導你好好帶我孩子,我好好干,我都對不起我父母這幾句話,他干的時候心理有這么增加的東西。這也是個保障,我們可以通過他的社會關系找他的途徑,這是比較極端的例子,招聘成本我覺得用推薦信的制度抵消成本壓力。 第二個,我曾經看到一個案例,這公司是做IT產業,是代理美國一個知名服務器品牌,但是在伊拉克戰爭的時候發現伊拉克有,這個公司就嚴格受到美國一個法律,禁止賣給軍方,去了之后,美國這公司在北京辦事處明確告訴他你帶著你的律師來,他公司一開始他就沒有告訴是什么事情,律師跟我去參加一個會。去了之后沒想到是這樣的秩序,這老板講,對你銷售流程里提出一個要求,你在確認客戶的時候必須上我的網站,確認你這個客戶不在黑名單范圍之內,美國的管理很特殊,他最關注你的程序公正,結果已經發生了,你怎么去避免?老板說了一句話,銷售時候對客戶的確認,在我們公司是天條,當時天條這個詞,翻譯就翻譯不過來,美國經理人就不理解什么叫天條,我說這可能相當于憲法什么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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