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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億國資新規助推政府職能轉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02:05 21世紀經濟報道
孫雷 新一屆政府履新之后,中國政府職能轉變的力度在悄然加強。 3月26日,財政部公布了《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萬億的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開始進入具體操作和落實階段。 不久前結束的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顯示,截止到2006年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額達到8.01萬億元,其中,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量5.96萬億元,凈資產3.9萬億元。而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量0.93萬億元,凈資產0.65萬億元。這一數字,顯然仍在不斷攀升中。 為了管理這一筆巨額資產,2006年6月,財政部幾乎同時頒布了《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下稱35號令)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下稱36號令)。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文宗瑜表示,3月26日公布的《辦法》,將提高這筆資產的配置效率和資產使用的透明度,為整個政府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提供支持。 資產處置需拍賣 這份從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的《辦法》,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目標和原則、管理體制、管理職責、審批程序、日常監管等方面都作了規定。 其中的一大亮點是,《辦法》要求,中央級事業單位申報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應當附可行性論證報告和擬簽訂的協議(合同)等相關材料。 同時,需要按以下方式履行審批手續:單項價值在800萬元以下的,由財政部授權主管部門進行審批,主管部門應當于批復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審批文件(一式三份)報財政部備案;800萬元以上(含800萬元)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審批。 “原來這方面由各個事業單位自行決定,不需要報告也不需要備案。提交可行性論證報告和800萬元的規定限額的提法,都是此前沒有的。”財政系統有關人士對記者說。 《辦法》同時強調,資產處置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中央級事業單位出售、出讓、轉讓資產數量較多或價值較高的,應當通過拍賣等市場競價方式進行公開處置。”《辦法》的上述規定,最早實踐于一場全國首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拍賣會。 2007年11月15日,北京市在北京產權交易所通過進場交易、公開拍賣的方式處置了一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財政部、北京市財政局、各區縣財政局以及30家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負責人悉數到場觀摩,被媒體稱作是一次“創舉”。 中央資產率先破冰 “為什么率先針對中央級事業單位而不是行政單位推出這一《辦法》?因為它更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果。”文宗瑜說,中國的事業性國有資產龐大、分散、復雜,同時又牽涉到絕大多數公共產品的供給,是整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中的難點和重點。 而隨著近年來國家不斷增加教科文衛等公共性領域的財政資金投入,事業性國有資產正在持續快速增加。 同時,與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相比,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涉及到醫院、科研機構、學校、消防等諸多領域,分類更細,更復雜、具體。 以中科院、中國工程院為例,承擔著國家技術創新的任務,主要靠財政撥款,它的一臺設備、一個實驗室,從設計到使用,專業性很強,市場、技術方面的變化有時候非常快,無法簡單套用行政性國有資產的管理模式。 “幾千萬美元的設備,稍做個手腳吃個回扣,就可能是很大一筆數字,這就是它的難點。相比而言,行政性國有資產的變化就非常小了。”文宗瑜說。 在他看來,《辦法》更大的意義,在于它有利于政府職能的轉變。 中國的事業單位承擔著中國絕大多數公共產品的提供,而政府職能轉變很重要的要求就是必須要加大公共產品的供給,盡可能滿足社會對公共產品的需求。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加強管理,則是加大財政對事業單位撥款、加大公共供給的前提條件。 “如果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是低效率甚至是沒有效率,那將帶來資產的流失、浪費,這種情況下繼續加大財政投入,資金投入的有效性顯然將大打折扣。”文宗瑜認為,那將很可能陷入資金低效浪費運行怪圈中無法自拔,而通過加強管理,可以令事業單位提高效率,減少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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