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觀察|手機隱蔽扣費,這么多年為何治不了?
澎湃特約評論員 史洪舉 來源:澎湃新聞
新華社報道稱,近日記者發現手機被綁定了一項收費服務,移動公司表示為電話營銷中本人自愿辦理,并有通話記錄和錄音為證。但當記者要求出示開通憑證即“電話錄音”時,卻遭遇運營商的種種不配合。記者調查發現,用戶遭遇運營商這種鬼鬼祟祟的“影子服務”被扣話費并非個案。
莫名其妙被扣費,被綁定這個那個套餐,相信很多手機用戶都遭遇過。如查看賬單時,發現一筆莫名其妙的費用,或者因好奇或無意間點擊相關軟件,就會被扣除一定話費。雖然這種隱蔽扣費是以給消費者開通了相關服務為前提的,但要明白,其以電話營銷方式含糊其辭地為用戶開通某種服務已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電信運營商,無論是移動、聯通還是電信,都是中字頭的大公司,規模動輒過萬億。按理說,大企業應該有大企業的姿態,大企業的社會責任,但卻屢屢被曝亂收費,難怪被人民日報批其“大企業卻耍小把戲”,于理不通,于法不容。
眾所周知,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可以詳細了解擬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情況,并最終決定是否購買,有權拒絕強制交易或變相強制交易。之所以說運營商的隱蔽扣費具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惡意,就在于其開通某項業務時并未取得消費者的真正同意。而是設置陷阱,模糊責任,騙取消費者同意,甚至干脆強行開通某項收費業務。
報道顯示,所涉扣費業務是以電話營銷方式辦理的,但記者并未咨詢業務內容,只是在被詢問是說“好的”或“是的”。當記者索要通話錄音時,運營商又涉及“個人隱私”保密為由,拒絕提供。由此可見,其并沒有協助用戶查找原因,自證清白的底氣。以保密為由拒絕提供扣費憑證或與消費者達成扣費協議的證據,無異于此地無銀三百兩。
值得追問的是,“亂扣費”等現象的存在,不是一年兩年,而是十幾年前就有的老問題,相關案例不勝枚舉——進入手機上網時代,又多了一招“偷流量”。這些問題,為何這么多年還治不了?
與這些隱蔽扣費、影子服務相對應的是,目前很多電商平臺的交易規則比較注重消費者權益。相關交易流程主要是,當消費者選購好某種商品或服務并提交訂單后,支付款項時還要輸入支付密碼,甚至還要輸入綁定手機收到的二次驗證碼。在此過程中,消費者有充分時間了解,并考慮是否購買商品或服務。
對于運營商而言,其推銷相關業務時,最好也應要求用戶回復相應的代碼,或者“是”“否”等選項。以此取得用戶的真實同意,讓用戶明明白白地消費,而非接到一通“營銷電話”后就被開通了收費業務。
再看消費模式的問題。生活中的水、電、氣等,都是先消費,按賬單付錢,每個月用多少付多少,明明白白;只有移動通信行業,大部分還是必須先充值、后消費,運營商在預充值中“扣費”(暢打的一般要綁定信用卡),這就為運營商玩貓膩提供了便利。如果說在手機還是奢侈品的年代,還有一定合理性,現在都全民手機時代了,這種模式能不能改改了?
正如報道指出那樣,這種隱蔽扣費的金額不大,不細心的消費者根本不會注意,對相關業務不熟悉人則不清楚賬單到底包含什么內容。即便有消費者發現了其中的貓膩,也可能囿于人力、物力、財力等成本,不再較真地追責索賠。這可能也是運營商卑劣地玩貓膩、“薅羊毛”的主要原因。畢竟,積少成多,日積月累之下,靠不當手段獲取的收益應該相當可觀。
對于隱蔽扣費這種惡劣營銷,不能單靠消費者偶然間發現,更不能靠消費者發現貓膩后與巨無霸商家單打獨斗。監管部門理當積極作為,開展整頓清理活動,追究涉事商家責任,并有必要重塑行業運營、營銷規則。
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不妨主動擔當,以公益訴訟替消費者出頭,向卑劣的營銷手段說不,進而倒逼運營商在賺取利潤時多些對消費者權益的尊重,讓消費者少些權益被侵犯時的無助。
責任編輯:馬龍 SF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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