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242條款 |
根據242條款的規定,如一個世貿組織成員認為《紡織品與服裝協定》所涵蓋原產于中國紡織品和服裝產品自《世貿組織協定》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場擾亂、威脅阻礙這些產品貿易有序發展,則該成員可請求與中國進行磋商,以期減輕或避免此市場擾亂。242條款截止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本次美國和歐盟對中國紡織品設限的依據就是242條款。[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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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承諾-對中國10類紡織品終止調查 |
中歐就雙邊紡織品貿易問題舉行磋商,并于6月11日凌晨就中國部分輸歐紡織品問題簽署了備忘錄,歐盟在備忘錄中承諾對源自中國的棉布、T恤衫、套頭衫、褲子、女式襯衫、床單、女連衣裙、胸衣、桌布、亞麻紗等10類紡織品終止調查。中歐雙方同意,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期間,對上述10類紡織品合理確定基數,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長率確定中方對歐出口數量。[全文] |
會議資料 |
圖文:薄熙來與曼德爾森共同出席新聞發布會
圖文:薄熙來和曼德爾森互換文本
圖文:曼德爾森為商務部部長薄熙來佩戴徽章
圖文:薄熙來向曼德爾森贈中國產T恤衫 |
全球紡織品貿易配額逐步取消背景 |
1974年至烏拉圭回合結束,全球紡織品貿易一直由《多種纖維協定》管轄,發達國家對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紡織品采取數量限制措施。該協定的宗旨是保證世界紡織品貿易有秩序的發展,減少貿易壁壘,逐步實現紡織品世界貿易自由化,避免對進口國市場的干擾。[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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