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布紡織品配額分配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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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0日 04:54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北京6月19日電 (記者 程剛) 商務部今天正式公布了國內紡織品“出口配額分配”方案,分配了國內企業對歐紡織品的出口額度。按照《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該方案將于一個月以后正式實施。 由于配額分配方案涉及國內紡織企業的切身利益,商務部在召集多家企業開會聽取意見后,終于公布了《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主要
此前,中歐之間就中國紡織品對歐盟出口達成一致。雙方同意,在2008年之前,對中國10類紡織品合理確定基數,并按一定的增長率確定中方對歐出口數量。 根據方案,各家企業的不同紡織品在不同設限市場的出口配額的分配,主要是根據此前12個月的實際業績(出口金額)來衡量,出口業績數據以海關統計為準。從某種意義上說,決定各家企業出口配額分配多少的關鍵因素不是出口數量,而是實際業績(出口金額)。如此一來,那些靠低價走量的企業就會損失部分市場,而產品附加值高、真正有實力的紡織企業則將擴大市場份額。 據媒體透露,此前商務部擬定草案確定的基數計算期限是今年1至5月的企業出口業績。但草案遭到一部分紡織企業的激烈反對。這些企業認為,若以今年頭5個月的出口業績作為參考基數,受益最大的將是一些以出口數量為主而出口附加值較低的企業。而這些以出口數量為主的企業往往被批評“品種單一,產品技術含量不高”。 這份文件的出臺,表明我國紡織品出口某種意義上回到了“配額管理”時代,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將成為企業競相爭奪的“稀缺資源”。新方案因此特別規定,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不得轉讓、買賣、偽造和變造。凡轉讓、買賣或偽造、變造出口許可批準文件或出口許可證的,將依法予以處罰。商務部可以同時取消其已獲得的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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