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互聯網保險新規正式出爐:持牌機構“五不得” “頭部”再現新商機
12月14日,銀保監會發布實施《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下稱“《辦法》”)。
而此前,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銀保監會就該《辦法》兩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今終于正式出爐。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在保險行業的不斷深入運用,互聯網保險業務作為保險銷售與服務的一種新形態,深刻影響了保險業態和保險監管?;ヂ摼W保險業務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給行業和監管帶來了挑戰。
眾安保險常務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王敏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辦法》既劃定剛性底線,又設置柔性邊界,預留充足發展空間,相信《辦法》的出臺對全行業的良性規范發展以及創新升級都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重點規范內容包括:厘清互聯網保險業務本質,明確制度適用和銜接政策;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要求,強化持牌經營原則,定義持牌機構自營網絡平臺,規定持牌機構經營條件,明確非持牌機構禁止行為;規范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規定管理要求和業務行為標準;全流程規范互聯網保險售后服務,改善消費體驗;按經營主體分類監管,在規定“基本業務規則”的基礎上,針對互聯網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互聯網企業代理保險業務,分別規定了“特別業務規則”;創新完善監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實施過渡安排。
對此,慧擇奇點保險研究院首席研究員馬瀟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辦法》強調了“機構持牌、人員持證”的基本原則,規范了自營網絡平臺的認定標準,強化了持牌機構的產業地位,這有利于管理規范的持牌機構健康發展。
“在更嚴格的監管條件下,中小機構對技術、產品、運營、服務等方面的賦能需求提升,特別是《辦法》明確提出允許互聯網業務轉委托,頭部平臺會有新的商業機會?!睂τ诋a品方面,《辦法》表示產品與區域方面將另行規定,還需要關注后續的政策。
《辦法》還提高了行業準入門檻,設置了業務系統的技術安全標準,這對技術投入大、研發能力強的機構也是利好。
此外,馬瀟認為,《辦法》明確提出非保險持牌機構的“五不得”,理清了行業邊界,劃定行業紅線,抓住了行業亂象的“牛鼻子”,推動行業向更加規范的方向發展。《辦法》壓實了持牌機構和自營平臺的主體責任,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隱私保護等合法權益,也有助于明確監管邊界。
大部分保險機構已經做好迎接《辦法》實施的準備。信美相互人壽董事長楊帆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期待《辦法》明年2月1日施行,以及配套細則的出臺。保險機構將從企業基因、組織形態、技術架構、運營方式、交互路徑、產品形態等六大方面做出改變,將對2021年以及未來整個公司的發展商業模式,基于此辦法做出更為清晰的規劃,并進一步加速數字化建設的投入。
楊帆稱,保險公司、中介機構也需要重新思考如何更好地利用網絡化、數據化、智能化的技術來為客戶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包括產品的設計上更加普惠、條款更加清晰易懂等。
眾安金融科技研究院的《保險業數字化轉型2020年度報告》顯示,2019年,我國互聯網保險保費收入達到2696 億人民幣,相比2011年增長84倍,在過去十年間實現了 83% 的年均復合增速。
2019年,互聯網保險滲透率(定義為互聯網保費占行業總保費比例)為6.3%,從規模來看,互聯網保險保費規模大約相當于中國第二大保險集團平安集團的三分之一。其中,互聯網財產保險2019年保費收入為838.62億元,同比增長20.60%,高出財產保險市場同期增長率近10個百分點?;ヂ摼W人身保險規模保費恢復正增長, 全年累計實現規模保費1857.7億元,較2018年同比增長55.7%。
對于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發展,楊帆表示,隨著互聯網等技術在保險行業的不斷深入運用,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快速發展?;ヂ摼W保險對保險的定價、營銷和服務方式等帶來深刻變化,讓保險保障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發揮。
楊帆指出,以往的互聯網業務主要圍繞大流量來創新,未來將呈現多元化創新格局,更加突顯用戶價值,逐步走向與用戶共同設計開發產品,即保險公司借助互聯網等科技手段,聯合經紀顧問、互聯網平臺、醫療管理機構、醫療創新組織、特效藥供應商,共同搭建起持續為特定細分用戶創造價值的生態體系,并實現整體共贏。“《辦法》的出臺,有利于促進保險機構的產品和服務更加透明、誠信,并推動保險機構、互聯網平臺企業、消費者之間形成理念、認知與價值共識?!?/p>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在規范的同時,也保護互聯網保險創新。互聯網保險不僅是銷售渠道,更是經營方式和服務形態。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辦法》在規范經營、防范風險、劃清紅線的基礎上,鼓勵保險與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相融合,支持互聯網保險在更高水平服務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鼓勵開發符合互聯網經濟特點、服務多元化保障需求的保險產品,讓保險與場景、技術合理融合;鼓勵拓展數據信息來源,運用數據挖掘、機器學習等技術提高保險業務風險識別和處置的準確性;支持保險機構提升銷售和服務的透明化水平,可在自營網絡平臺提供消費者在線評價功能,為消費者提供參考;支持保險中介機構開展基于數據創新應用的風險管理、健康管理、案件調查、防災減損等服務;推動監管部門在有效防范市場風險的基礎上,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建立健全適應互聯網保險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
責任編輯:潘翹楚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