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保險新規21年2月1日起施行:嚴禁非保險機構打“擦邊球”

互聯網保險新規21年2月1日起施行:嚴禁非保險機構打“擦邊球”
2020年12月14日 12:54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原標題:定了!互聯網保險新規,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強化持牌經營,嚴禁非保險機構“打擦邊球”~

  來源:13個精算師

  剛剛,銀保監會正式下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021年2月1日起施行 3月內完成制度建設

 ?、谒念悪C構 可經營互聯網保險

  險企、專業代理、銀行類兼業代理

  互聯網企業(獲得保險代理業務許可)

  ③非保險機構“五不得”

  不得比較產品、提供咨詢

  試算保費、設計投保方案...

  ④從業人員

  通過朋友圈、微博

  短視頻、直播等方式宣傳

  要獲得授權,材料由公司統一制作

  1 先看重點:什么是互聯網保險?誰能經營?

  1. 什么是互聯網保險業務?

 ?、倩ヂ摼W保險的定義

  互聯網保險業務,是指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經營活動。

 ?、诨ヂ摼W保險業務,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除此之外,對于哪些是互聯網業務,《辦法》也給出了明確規定,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保險機構通過互聯網和自助終端設備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是消費者能夠通過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的銷售頁面獨立了解產品信息;

  三是消費者能夠自主完成投保行為。

  其他業務,比如,從業人員提供投保鏈接的,還有渠道融合銷售等業務,監管也規定了要同時滿足線上和線下監管規則。

  2. 哪些機構能經營?

  按照《辦法》的要求,只有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算是持牌機構,可以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

  但是,對于中介機構的分類較多,小編,整理了上圖,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

  傳統專業中介機構,專業代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等也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保險專業機構,必須是全國性機構。

  除此之外,保險類兼業代理,以及獲得代理許可的互聯網企業,都算保險代理人,也可以從事互聯網保險銷售。

  3. 2021年2月1日起施行,3個過渡期!

  今天,銀保監會正式下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保險圈兒的大家,等了又等,盼了又盼的互聯網新規也算落地了。

  自2015年開始施行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在超期運行6年后,終于要退出歷史舞臺了。

  根據新規要求,自《辦法》施行起3月內要完成制度建設,6月內完成業務等問題整改,12月內完成自營網絡平臺網絡安全等級保護認證。

  2 從業人員 在抖音、微信等平臺宣傳 要獲得授權,內容統一制作

  1. 從業人員營銷宣傳:獲授權、標信息、內容統一制作!

  隨著,互聯網保險的快速發展,在抖音、微信等諸多平臺銷售保險的越發增多,互聯網銷售亂象也層出不窮。

  為此,在互聯網新規中,對于從業人員的營銷宣傳提出明確要求:

  簡單的說,就是要獲得具有經營保險業務資格的保險機構的授權,宣傳內容由機構統一制作,要在顯著位置標明所屬機構及個人姓名執業編號等信息。

  2. 非保險機構:不得對比,不得出投保方案!

  互聯網保險銷售,必須要“機構持牌、人員持證”。

  非上文所提到的6類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其他機構和人員都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而且,不得提供保險產品咨詢,產品比價,設計投保方案等!

  3. 銀保監會點名,保險直播的三大風險

  近期,關于保險直播銷售中存在的風險問題,銀保監會和多地監管局也發過風險提示,指出三大亂象:

  一是無資質機構“魚目混珠”;二是非專業人士“濫竽充數”;三是花式宣傳令人“撲朔迷離”。

  更多內容,參見《銀保監會點名“直播營銷”!無資質主體“魚目混珠”,非專業人士誤導~》。

  之前,隨著微信成為大眾社交的主要工具,在朋友圈宣傳保險的銷售亂象也日漸增多。

  監管為此也開過多張罰單,參見《“無照經營”首張罰單195萬:沒收違法所得97.67萬+1倍罰款!》。

  3 互聯網企業可代理保險業務 多數機構早已有牌照!

  1. 互聯網企業,可代理保險業務!

  此次互聯網新規,有一個很重要的變化,就是互聯網企業也可以在取得代理許可后,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但是,同樣也有其他經營要求,參見上圖。

  不過,從目前看,大部分互聯網企業,已經選擇直接取得牌照方式去經營。

  2. 昔日第三方網絡平臺, 早已有合法牌照!

  其實,大家比較熟悉的,水滴互助和深藍保、多保魚等公眾號,都已經取得了保險代理或者經紀牌照,參見上圖!

  在之前《市場競爭“白熱化”:中介市場5年風云錄①》一文中,我們說過中介牌照近年來并未明顯增發,市場主體還是保持在2650家左右。

  但是,牌照的買賣量增多,而且溢價均在2000萬左右,尤其是全國經營范圍的代理和經紀牌照。

  這背后,就與互聯網監管辦法有關,按照辦法要求,只有取得合法牌照,才能銷售互聯網保險,不然連比價等都不容許。

  現在,容許互聯網企業直接申請代理資格,應該說是更加便利了。

  3. 對互聯網企業,強化業務要求!

  此外,《辦法》還針對互聯網企業代理保險業務強化了以下要求:

  4 嚴格處罰 強調消費者權益保護

  1. 強調消費者保護:強化信披、投保頁面必須屬于保險機構~

  為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在此次的《辦法》中,監管從五方面下手,要求險企不僅要增加信息披露內容,還要確保投保頁面必須屬于保險機構的自營網絡平臺。

  此外,為便利消費者,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投訴或舉報,由投訴人或舉報人經常居住地的銀保監局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 增加違法違規成本,倒逼合規經營!

  而且,監管也表示為了有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會通過增加違法違規成本倒逼保險機構改進產品和服務。

  對于非法經營,和經營存在風險的,會責令限期整改!對于問題嚴重的,也會采取相應監管措施!

  5 近年來互聯網保險的發展

  1. 互聯網保險,新一輪快速增長期?

  互聯網保險從2014年的859億發展到2019年的2,696億,復合增長率為25.7%.

  2016-2018年,發展緩慢的主要原因是監管加大了對萬能險和投連險的監管力度,導致壽險保費下行所致。

  2019年開始,非車險及健康險高速增長,互聯網保險進入新一輪快速增長期。

  更重要的是,不少互聯網險企,在近幾年發展迅速,比如眾安保險,泰康在線等。

  大家關注下,上表中的這四家公司,三年復合增長率最高的是泰康在線,達到96.61%。

  更多內容,參見《13家財險公司,連續三年超越市場;3家公司,做到超越且盈利!》

  除此之外,眾安財產,國泰財產,京東安聯也屬于高速發展的公司,眾安和安心都是互聯網財險公司,國泰和京東安聯,背后一個有螞蟻站臺,一個有京東親爹支持。

  由此可見,近年來流量平臺對保險業務的助力有多大,這也是互聯網企業紛紛想要入主保險業的核心原因吧?

  2. 2020年,互聯網繼續快速增長!

  2020年上半年,59家人身險公司經營互聯網業務,累計規模保費1394億,同比增長12.2%,其中,36家公司規模保費實現不同程度正增長。

  72家財產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累計保費收入371億元,同比負增長2.73%,主要是受車險渠道變更影響。

  2020年上半年,互聯網非車險累計保費收入為259.40億元,同比增長10.92%。由此可見,互聯網保險在2020年還是保持了快速發展的~

  更多關于互聯網保險的文章,參見:

  《低谷已過,互聯網保險再入高增長期,未來增速30%?》

  《重磅,互聯網保險出新規:多數機構不達標,10月1日起仍不合規必須停止銷售!》

  6

  文件原文

  此次辦法內容較多,對于銷售等多個環節都有明確要求,更多內容,大家仔細看原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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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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