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看|現金管理不審慎等違法行為,工行兩家分行共計被罰65萬元
記者 | 胡冰
12月20日,中國銀保監會分局公布了8張罰單,其中6張劍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撫松分行及5位相關責任人;2張罰單劍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撫松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現場授權復核不到位、現金管理不審慎、對第三方安保人員管理不規范、員工日常管理不嚴格的行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劉繼學,任職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行長期間,對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現場授權復核不到位、現金管理不審慎、對第三方安保人員管理不規范、員工日常管理不嚴格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
邵珠梅,任職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副行長期間,對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現場授權復核不到位、現金管理不審慎、對第三方安保人員管理不規范、員工日常管理不嚴格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
林偉平,任職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營業室運營主管期間,對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現場授權復核不到位、現金管理不審慎、員工日常管理不嚴格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
王書寶,任職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營業室主任期間,對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第三方安保人員管理不規范、員工日常管理不嚴格、現金管理不審慎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
洪洋,任職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柜員期間,對中國工商銀行撫松支行現金管理不審慎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白山監管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對中國工商銀行撫松分行處以罰款25萬元的決定;對劉繼學、邵珠梅、林偉平、王書寶及洪洋分別處以警告處分。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分行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個人貸款業務管理不到位。
金國華,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分行個人貸款業務管理不到位的行為負管理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蘇州監管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中國工商銀行蘇州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分行處以罰款40萬元的決定;對金國華處以罰款6萬元的決定。
12月以來,中國工商銀行就收到了多張罰單。12月7日,中國工商銀行一天收到5張罰單,分別指向中國工商銀行泉州分行、泉州泉港支行、南安支行、石獅支行和泉州洛江支行。這5家銀行受到處罰的原因都與違規收取貸款承諾費有關,罰款金額合計90萬元。12月15日,中國工商銀行德宏分行因房地產按揭合作項目準入嚴重不審慎等案由,被罰80萬元。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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