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秦薇
當地時間12月13日,瑞士最大的銀行——瑞銀集團(“瑞銀”)備受關注的逃稅案二審結果出爐,法國巴黎上訴法院依然認定瑞銀兩項罪名成立,判處罰款18億歐元(約合人民幣129億元)。
2年前,法國原訟法庭的初次判決曾對瑞銀開出37億歐元的天價罰單,創下法國史上最高逃稅案罰款。經過上訴抗爭,雖然罰款金額大幅降低降至18億歐元,但瑞銀的刑事罪名依然成立。法院認定該行2004年至2012年期間在法國境內非法招攬生意,并幫助法國客戶將逃稅所得“洗白”。
代表瑞銀的律師在庭審后對路透社記者表示,由于事關刑事罪名,瑞銀將會盡快決定是否二次上訴。
事起“吹哨人”
這筆天價罰款起源于10年前4名瑞銀(法國)前雇員的舉報決定。
2011年3月,法國當局開始對部分隸屬瑞士總部的雇員在法國的跨境業務招攬行為進行調查,并搜集了大量文件資料和問詢了許多瑞銀客戶、員工及前雇員。
法國當局的指控稱,瑞銀通過其復雜的全球“體系”在法國境內非法招攬生意,引誘法國客戶在瑞士開立賬戶,并幫助這些客戶將逃稅所得“洗白”。但瑞銀堅持認為該行從未建立這樣的“體系”也并未系統性地非法招攬客戶、幫助客戶逃稅或“洗白”其逃稅所得。
瑞銀承認,該行確實會為客戶定期舉辦一些社交活動,瑞士的雇員也會在這些活動上在法國與當地客戶碰面,但瑞銀認為這些活動并不屬于非法招攬生意。根據瑞銀公布的資料,2014年上半年,瑞銀曾嘗試與法國當局達成和解,但除了罰款,和解還要求瑞銀必須認罪。瑞銀擔心認罪會影響其業務發展,因此放棄了和解。
2019年2月,法國原訟法庭做出初次判決,認定瑞銀在法國非法招攬生意并幫助這些客戶洗錢,判處罰款37億歐元及8億歐元的損害賠償及利息,瑞銀(法國)也因幫助和包庇非法招攬生意的行為而被判處罰款1500萬歐元。
了解法國訴訟流程的律師介紹指,瑞銀還有一次向高等法院上訴的機會,但高等法院與上訴法庭的關注點不同,不會再就案件的事實進行討論,只會就法律是否正確適用展開辯論。高等法院可能部分或全部駁回上訴法庭的判決,也可能將案件發回上訴法庭重審。
月內兩度遭罰
瑞銀面對的逃稅指控,并非只在法國。
就在上月中,該行剛剛與比利時當局達成和解協議,結束另一樁近10年的調查。比利時檢察官辦公室的指控與法國相似,稱瑞銀雇員在比利時非法招攬生意,并幫助客戶逃稅。
根據和解協議,瑞銀同意就2005年至2013年的逃稅指控支付4900萬歐元的罰款,但并未認罪。同時,比利時當局撤銷了對瑞銀涉及洗錢和從事有組織犯罪的指控,并撤銷了對瑞銀(比利時)首席執行官Marcel Bruehwiler的起訴。2014年時,比利時檢察官曾宣布Marcel因涉嫌協助逃稅規模達數十億歐元而被正式指控。
瑞銀表示已經就相關罰款計提了充分的準備金。根據瑞銀公布的資料,該行針對法國法院可能做出的罰款判決已經計提了4.5億歐元的準備金。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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