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領230萬罰單:消費貸挪用于購房等
中新經緯9月30日電 據銀保監會網站30日消息,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被責令改正,并罰款230萬元。
京銀保監罰決字〔2021〕2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五方面:理財業務投資運作管理不規范;個人消費貸款業務貸后風控措施嚴重不到位;個人消費貸款挪用于購房、投資等禁止性領域;向資本金不足且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項目發放貸款;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股權投資領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北京銀保監局責令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改正,并給予2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對盧欣、曾憲濤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1年9月26日。
天眼查信息顯示,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成立于1989年6月,企業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國有控股),目前負責人為劉建軍。(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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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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