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 李覽青
9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發布了兩則行政處罰公告。
山西萬卡德商務有限公司(下稱“萬卡德”)因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罰人民幣3萬元。
上海盛付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下稱“盛付通“)山西分公司因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央行警告并處以4萬元罰款。
央行對兩家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的時間均為9月14日。
企查查信息顯示,萬卡德2010年10月成立于山西,注冊資本3000萬元,實繳3000萬元。2011年12月獲得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的支付牌照,并于2016年12月續展至2021年。
盛付通2008年6月成立于上海,注冊資本2.5億元,實繳2.5億元?,F有支付牌照,業務范圍包括:互聯網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僅限于為本機構開立的個人網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使用)、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
因違反相關規定,盛付通此前也多次被罰。
2017年8月29日,盛付通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9.33萬元,并處以罰款人民幣59.33萬元,共計人民幣118.66萬元。
2018年6月29日,因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盛付通被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警告、責令改正并罰款62.5萬元。
責任編輯: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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