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硬暴力”到“軟暴力”再到“反催收聯盟”的二次傷害 金融機構催收業務委外化弊端叢生
來源:華夏時報
華夏時報記者 盧夢雪 冉學東 北京報道
“減輕每月還款壓力,最長可分5年60期分期。”
記者注意到,在朋友圈、社交平臺、搜索引擎上,存在著大量標榜著可以幫助信用卡、貸款逾期的債務人協商分期、低息還款、成功上岸的“專家”、“法務”人士及機構。
此現象與暴力催收亂象脫不了干系。《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某投訴平臺【進入黑貓投訴】涉及“催收”的相關投訴高達30多萬條,其中多為控訴銀行等金融機構泄露個人信息、言語威脅恐嚇、電話轟炸、騷擾通訊錄親友、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等。因此很多代理維權的“專家”、“法務”人士就趁虛而入,打著“反催收聯盟”的幌子欺詐消費者。
有相關律師、專家提醒,金融機構“暴力催收”存在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風險,債務人可留存相關證據進行投訴或訴訟。而“反催收聯盟”往往通過偽造材料等形式向金融機構施加壓力,涉及虛假宣傳、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等,且多是以此為幌子騙取消費者手續費、服務費,債務人應警惕此類機構造成的“二次傷害”。
“暴力催收”亂象不止
“因為還不上近期的資金,我多次打電話給平臺溝通,平臺客服都不予解決,忽悠了事,還委托了第三方來轟炸我的預留聯系人,爆我的通訊錄……”有債務人投訴,由于資金鏈斷裂,近期還不上貸款,被某貸款平臺暴力催收。
類似的事件不在少數。本報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搜索“催收”字眼,發現相關的投訴高達30多萬條,被投訴對象包括銀行、小貸公司、科技金融公司等多類型機構,其中多為控訴其泄露個人信息、言語威脅恐嚇、電話轟炸、騷擾通訊錄親友等。
多位債務人曾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向金融機構協商分期還款真是“太難了”。“被拒絕無數次后還要出具一系列的證明和材料才有可能協商成功,更何況絕大多數債務人根本不懂這些操作。”
高額利息、滯納金、征信記錄影響……信用卡、貸款逾期的同時,往往是債務人更難承擔的逾期壓力,以及部分金融機構的“暴力催收”。由此,很多代理協商分期還款、低息還款、停息掛帳的“專家”、“法務”人士就趁虛而入,打著“反催收聯盟”、“代理維權”的幌子欺詐債務人。
據悉,此類業務的邏輯是通過幫助持卡人編造困難處境,偽造相關材料,并誘導持卡人在投訴平臺投訴、保留催收錄音等方式,反復向銀行施壓,以此達到低息還款、分期還款、停息掛賬的目的。
記者通過調查得知,此類服務商深諳金融機構催收和協商還款的套路。“這類黑灰產的從業人員很多是過去的非法催收組織人員,他們知道催收的痛點,懂得如何誘導催收人員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金融科技研究員韓璐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債務人的虛假投訴也占很大的比例。
“所謂的協商,其實就是通過尋找貸款方和催收公司的漏洞去惡意投訴,讓對方停催甚至賠償,有的達到了惡意的反催收程度”,一位業內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此類“反催收聯盟”利用的就是債務人急切上岸,不懂催收,不堪被催收騷擾或者想減免利息的心理來行騙,通過偽造各平臺成功協商還款的成功案例,來吸引債務人。
“他們的收入來源就是債務人的咨詢費、服務費,收了錢之后能幫你停催就停催,停催不了就換下一個債務人繼續行騙”,上述人士向本報記者坦言,反催收機構通常會先根據債務人的總欠款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然后直接將債務人拉黑或者失聯,對債務人造成“二次傷害”。
今年3月15日,北京銀保監局曾發布《警惕非法“代理維權”,依法理性維護權益》的風險提示,其中提到,“代理維權”的組織和個人除收取高額的咨詢費、手續費外,還可能通過掌握消費者的銀行卡賬戶,截留侵占資金。而非法代理信用卡維權則一般采取拖延償還信用卡欠款的方式進行,往往導致消費者需承擔逾期滯納金及罰息等后果。
催收行業監管收緊
“我們現在基本上不會通過威脅、恐嚇類的方式來催收了,公司不允許,但是也有的公司會繼續選擇這種方式。”從事電話催收的月月(化名)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催收行業監管逐漸收緊,現在他們基本上會選擇相對溫和的方式進行催收,“但是每個催收員、催收公司都有自己的催收方法”。
韓璐向記者介紹,自2019年開始全國持續打擊暴力催收,后續的個人信息安全等政策的出臺對金融機構的催收作業已進行了限制,包括電話撥打時間,催收話術要求及不允許爆通訊錄等。
但記者注意到,催收手段正逐漸由由過去的“硬暴力”向如今的“軟暴力”方向轉變,控訴催收員冒充公檢法人員催收、冒充國家公務人員獲取個人信息的聲音不少。
據介紹,發生逾期后,大多數銀行會通過自身進行第一輪催收,超過60天或90天后,會進入委外催收階段。如果90天內資產仍無法收回,就會再轉給下一家催收機構,但也有部分銀行會選擇一發生逾期就委外。經過幾輪催收后,很多銀行會選擇進入司法催收程序。
“銀行基本就是這樣,但小貸公司基本會一直催收或者轉賣債權,很少進入司法催收,他們多數會一直委外。”月月表示,其所在的催收公司的收入來源于催收回款的提成,因此他們的催收成果直接影響著收入,所以大家會格外賣力。
“催收越到后期越講究概率。”月月感慨,催收過程中很多債務人會抱著一種無所謂的態度,其中很多人也懂得反催收,很不好做,因此很多時候他們會選擇夸大逾期的影響,以提高催收成功的概率,“我所說的概率是說到了我催收的時候,這個人恰好有錢了要還錢。”
“目前金融機構的暴力催收行為,大部分是在委外催收的階段產生,金融機構本身安排人員進行暴力催收的情況基本沒有。”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淦俊律師向本報記者指出。
根據2020年7月銀保監會制定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嚴格禁止商業銀行與有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記錄的第三方機構合作,否則將受到相關監管部門的處罰。其次,催收機構的暴力催收手段大多數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甚至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該修正案已明確暴力催收行為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催收非法債務罪等。
淦俊律師表示,大部分的金融機構均會設置格式條款,約定確保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將金融服務使用人的個人信息提供給第三方催收機構,如果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機構發生暴力催收等違法行為的,金融機構應當采取終止合作等相關行為。
“因此,如果金融機構委外階段發生暴力催收的,除可能會受到相關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外,還可能根據其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承擔民事違約責任。暴力催收情節嚴重的,催收機構或個人亦有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淦俊律師進一步指出。
而近期已有銀行因此被罰。
6月2日,中國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中國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就因信用卡催收嚴重不審慎的問題,分別領到80萬元罰單。
債務人應合理“維權”
“此類現象的發生,從供給方金融機構看,其內部運營機制和管理方法存在一定問題。部分金融機構將催收服務委外,但對催收機構的資質、運營和管理缺乏標準和監督。”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博士羅皓瀚認為。
而對于因此衍生的“反催收聯盟”,淦俊律師指出,通常而言,此類所謂的“代理維權”服務商,需要就其相應行為承擔以下法律責任:首先,大部分“代理維權”服務商都通過網絡自媒體等方式發布一些經某某“職業維權”協助成功免除欠款的虛假案例或不實信息,甚至結合相關技術,聯系部分網站管理人,加大其虛假信息在搜索引擎被顯失的權重或排名,從而獲取大量曝光。通過編造的海量負面信息作為引流手段,吸引目標客戶支付維權代理費或手續費,以上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構成虛假宣傳,應當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其次,有部分“代維機構”還要求債務人手持身份證拍照、拍攝視頻等。有些團伙甚至擅自、惡意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辦理小額貸款、申請信用卡等。如果消費者想終止代理協議,還可能遭到騷擾、恐嚇。“代維機構”除了收取高額的咨詢費、手續費外,還可能通過掌握消費者的銀行卡賬戶,截留侵占資金,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將涉嫌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尋釁滋事罪等違法犯罪行為。最后,部分代維機構通過編造或歪曲事實進行惡意投訴,違背誠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線的服務方式,也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和敲詐勒索罪等刑事犯罪。
“但也應當看到,此類現象暴露出我國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素養和金融知識相對較差,接受的金融教育不系統全面和客觀,一方面導致消費者缺乏合理合法維權的方式和工具,另一方面導致消費者可能有‘鉆空子’的想法,對金融缺乏敬畏。”羅皓瀚直言。
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與穩定繁榮不應當以犧牲逾期借款人的合法權益為代價。如果被暴力催收,淦俊律師建議,債務人一定要第一時間留存好被暴力催收的相關證據證明,必要時可進行投訴或采用訴訟手段維權。
“如果是遇到電話形式的暴力催收,那么請務必完整錄音。如果是遇到線下跟蹤、騷擾或者進入自己所在的工作場所、生活場所等形式的暴力催收,那么請不要退縮,不要害怕,務必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保存好相應證據。”淦俊律師同時建議,債務人同時可根據自身情況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報警處理:①可向借款金融機構的監督部門進行投訴;②可向借款金融機構所在的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的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投訴;③可向當地的通信管理局舉報相關暴力催收電話;④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處理。“若因催收行為遭受了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應及時通過訴訟的方式追究相關人員及機構的民事責任,如構成犯罪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進行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個人不良資產研究員劉亞偉指出,金融機構應當了解債務人的實際情況,把有還款意愿者和無還款意愿者區別對待,正確引導,根據有還款意愿的債務人實際收入定制還款計劃。“如果客戶能解決負債問題,金融機構也能少一筆不良貸款。但如果只是一味的催收,違規暴力催收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會導致更多矛盾問題產生。
“從長遠角度看,大部分拖欠群體是未來潛在的VIP客戶,金融機構需轉變思維,通過引導,甚至可以通過延期、減免部分本息等方式,幫助幫助客戶擺脫危機,而不是通過殺雞取卵的方式,只看眼前利益,通過暴力、非法的方式進行催收。”全聯并購公會信用管理委員會專家安光勇指出。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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