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30日電 銀保監會網站30日公布的罰單顯示,北京銀行、重慶富民銀行分別被罰款820萬元和850萬元。
文號為京銀保監罰決字〔2021〕26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存在服務收費管理不力,違規收費;理財和同業投資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款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等違法違規事實。北京銀保監局責令北京銀行改正,并給予合計8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陳媛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孫悅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對房旭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對宋雙、閆峻給予警告。
文號為渝銀保監罰決字〔2021〕30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存在兩會一層在互聯網貸款管理流程中履職不到位;關聯交易定價不公允,向關聯方輸送利益;關聯交易管控不到位;與關聯方合作助貸業務中,接受虛假用途材料發放貸款;弱化關聯企業投資類業務審查,信貸資金被股東占用;授權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無權限或超授權開展部分業務;未對附追索權的貼現資產計算風險加權資產及計提資本;資產質量分類不準確;信貸業務“三查”管理不盡職;部分核心風控外包合作機構;風險管控嚴重不審慎;規避業務實質進行監管套利;互聯網貸款管理制度及流程存在重大缺陷;貸款資金支付與管理失控;對第三方合作機構缺乏管控;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到位;網絡安全管理失職等17項違法違規事實。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對重慶富民銀行罰款共計850萬元,對張國祥罰款50萬元,對楚龍春罰款30萬元,對鐘子明罰款20萬元,對李丙洋警告。
關于行政處罰事項,重慶富民銀行回應中新經緯稱,處罰相關事項源于2020年對該行進行的例行業務檢查。重慶富民銀行高度重視重慶銀保監局在檢查中指出的問題,以實事求是的精神深化整改,堅決落實監管要求,切實提高整改工作質效。
重慶富民銀行表示,按照檢查意見要求,針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堅持舉一反三,從嚴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制度、優化流程,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重慶富民銀行還稱,將繼續嚴格落實監管要求,堅守普惠金融市場定位,堅持依法合規經營、全面從嚴治行,不斷夯實風險防范和內控管理根基,厚植穩健審慎的風險文化,用心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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