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家銀行收緊個人貴金屬、外匯業務 全面禁止個人交易類業務呼聲日隆

逾20家銀行收緊個人貴金屬、外匯業務 全面禁止個人交易類業務呼聲日隆
2021年08月01日 09:31 新浪財經綜合

  原標題:逾20家銀行收緊個人貴金屬、外匯業務,全面禁止個人交易類業務呼聲日隆

  來源:時代周報

  中國銀行將于8月7日至8月8日對賬戶貴金屬、雙向賬戶貴金屬、雙向外匯寶、代理個人客戶上海黃金交易所競價交易業務等相關系統進行升級。系統升級完成后,中國銀行將調整相關產品交易參數及交易服務。

  中國銀行稱,相關調整包括:將上調賬戶貴金屬、雙向賬戶貴金屬、雙向外匯寶的交易起點數量(金額),下調其單筆交易上限和單一客戶持倉限額。同時下調代理個人上金所業務延期交收合約的最大單筆報價量、單客限倉額度。7月30日,中國銀行發布賬戶貴金屬交易系統升級的公告,披露了上述信息。

  個人交易類用戶的門檻再次提高,業務進一步緊縮。作出上述調整,中國銀行稱是“因近期國際金融市場不確定性增加,為更好滿足客戶真實需求,降低投資風險”。

  銀行個人交易類業務面臨全面收縮。中國銀行不是第一家,亦不會是最后一家發布類似公告的銀行。

  據時代周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20年底以來,工商銀行郵儲銀行平安銀行等20多家銀行相繼收緊包括貴金屬與外匯業務在內的個人交易類業務,具體措施包括提高交易起點、提高保證金比例、上調風險等級、持倉限額、集中解約等。

  7月30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調高合約金等一系列舉措是為了提高投資者的適當性門檻,從而減少銀行此類業務的潛在風險。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曾在2021年陸家嘴論壇上曾公開表示,金融衍生品價格波動大,影響因素廣,對投資者的專業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具有很高要求,“普通個人投資者參與其中,無異于變相賭博,損失的結果早已注定。”

  叫停個人交易業務?

  數日前,招商銀行在官網連發五條公告,收緊貴金屬與個人外匯業務。招商銀行強調:貴金屬市場、外匯市場風險較大,未來將進一步從嚴限制貴金屬及外匯買賣業務,并且建議客戶做好倉位管理,適時降低持倉余額。

  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到,針對貴金屬和外匯業務,招商銀行的調整思路是停止納新和收緊存量業務兩方面。個人外匯期權業務停止發售新產品,符合一定條件的無持倉客戶凍結或關閉“招財金”業務功能。

  這不是招商銀行第一次管控個人交易類業務。

  4月9日,招行將紙黃金白銀、實盤紙黃金白銀業務風險等級由R3中風險調至R5高風險。與此同時,風險評估結果低于A5激進型的客戶也不得新開倉交易,交易起點也有相應提高。

  7月,工商銀行也發布《關于調整賬戶貴金屬業務的通告》警示貴金屬交易風險,貴金屬產品的風險級別調整為第5級(R5),賬戶貴金屬業務在電話銀行渠道的全部功能及在營業網點的部分功能也將關閉;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無持倉客戶關閉賬戶貴金屬業務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等多家銀行在2020年11月曾暫停貴金屬業務新開賬戶業務,各銀行對貴金屬和外匯交易的規范力度只增不減。

  7月30日,一位中國農業銀行的理財經理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原油寶事件后,貴金屬中止交易長達數月,且不能新開戶。因為這些產品交易在境外,交易規則能實時修改,對普通投資者風險太大。”

  今年以來,浦發銀行共發布七條貴金屬業務調整公告。在此期間經過三輪調整,Au(T+D)、Au(T+N1)、Au(T+N2)等合約的保證金比例從15%調整至30%,Ag(T+D)從19%調整為40%。

  6月29日,平安銀行也發布公告,將個人客戶貴金屬業務合約保證金比例從30%調為35%,合約持倉上限也調低。

  銀行紛紛跟進,一時間市場茫然。

  盤和林認為,銀行并不愿意放棄貴金屬、外匯個人交易類產品,這是一種中間業務收入來源,但是這類產品銀行并非完全中間方,往往有連帶責任。此時縮減既是為了規避宏觀風險,也是為了完善相關交易風險機制。

  對于全面叫停個人交易業務的說法,盤和林認為個人交易類業務不會全面叫停,但是會逐步提高門檻規范交易。

  收緊背后

  多名接受采訪銀行業人士認為,貴金屬和外匯交易政策收緊始于2020年“原油寶”事件。

  2020年4月,由于美原油5月期貨合約的結算價跌到了-37.63美元/桶,極端負油價導致中國銀行的交易產品“原油寶”大面積爆倉。據媒體報道,6萬余名中國銀行客戶合共損失保證金42億元,還“倒欠”中國銀行保證金逾58億元。

  “原油寶”事件暴露銀行個人衍生品交易業務潛在的風險。上述農行理財經理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原油寶事件后,銀行對貴金屬和外匯類的交易產品更謹慎,風險管控收緊是大趨勢。  

  中國銀行在上述情況說明中提到,“將在法律框架下承擔應有責任,與客戶同舟共濟,盡最大努力維護客戶合法利益”。

  根據法院判決,中國銀行最終僅承擔投資者的穿倉損失及賠償20%的本金,投資者需自行承擔80%的本金損失。

  2020年12月,因產品管理不規范、風險管理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健全、銷售管理不合規,銀保監會對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做出處罰通報,對中國銀行罰款5050萬元,對中國銀行4名員工合計罰款180萬元。 

  時代周報記者查閱中國銀行個人交易的貴金屬交易業務頁面發現,“鑒于本產品存在損失全部投資資金的可能性,客戶應確認其參與本產品交易活動的損失將不會對客戶的個人財務狀況和生活產生重大影響。”除此之外,客戶未通過銀行的專業知識測試,將無法買入賬戶貴金屬產品。

  7月30日,銀河期貨在《貴金屬研發報告》指出,美聯儲議息會議后貴金屬價格持續回升,但受上方壓力位影響有所回落,整體依然保持區間震蕩的格局。

  有市場分析人士指出,此時的銀行個人類金融衍生品業務波動大,風險無法把控,銀行還是應當回歸服務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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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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