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高炮”寄生助貸平臺卷土重來 用戶陷“強行貸款”深淵

“714高炮”寄生助貸平臺卷土重來 用戶陷“強行貸款”深淵
2021年03月01日 21:41 新浪財經綜合

  原標題:揭秘連環套路貸丨“714高炮”寄生助貸平臺卷土重來,用戶陷“強行貸款”深淵

  來源:北京商報

  記者:岳品瑜 劉四紅

  讓人不寒而栗的“714高炮”死灰復燃,并變種為“55超級高炮”,采取更為隱僻的方式,繞過監管重出江湖。近日,多位消費者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其在網貸平臺的推薦下,通過彈窗鏈接下載了任購消費助貸平臺,再被進一步導流至各種現金貸App,其中選擇了“小白鯊”貸款,但詭異的是,操作過程中僅僅填寫身份證、銀行卡等信息后,便被強行下發了貸款,貸款年化利率竟高達11230%。

  北京商報記者多方了解到,其中,有用戶被強制貸款后申請取消,但被對方拒絕并威脅曝光通訊錄,也有用戶還款后再被強制下款,進而陷入“強行貸款”的無底深淵。而整個貸款過程中,已經形成了一條接一條、環環相扣的灰色產業鏈,包括無下線違規放貸、幫兇式違規導流、霸王式違規獲取個人信息……

  一填信息就強制貸款

  年化利率高逾11230%

  自2019年3月15日央視曝光“714高炮”之后,這一貸款周期7天或14天、具有高額“砍頭息”及“逾期費用”的非法網貸逐漸被大眾熟知后,不少平臺在監管嚴打下逐漸褪去。不過,仍不乏有平臺依然猖獗,甚至開發出變種的“55超級高炮”,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強制下款,借款周期5天左右、砍頭息五成、年化利率高逾6000%。

  近兩日,多位消費者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遇到了被“強制貸款”的情況。以消費者李力(化名)為例,2月25日,他在人人貸App導流推薦下,通過彈窗鏈接下載了一個名為任購消費的貸款App,在其中選擇了“小白鯊”貸款,但操作過程中,他僅點擊注冊個人用戶、申請額度、填寫個人資料后,就收到了來自名為“張鮮飛”的個人轉賬1560元。

  “我當時一下就懵了,再看App才知道是被貸款了。”李力稱,當時他并未看到任何貸款協議,查看App才發現是貸款所致,盡管到賬1560元,但顯示還款金額卻為3000元,期限5天,以此計算,這一所謂的貸款年化利率高達6738%。

  這樣的案例并不鮮見,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除了李力外,另一消費者張林(化名)同樣稱,在“小白鯊”App填完資料后,并未確認貸款同樣被下款1560元,匯款方同樣是個人名義,3天內要求還款3000元,貸款年化利率高達11230%,且超過一天未還將增加450元的逾期利息,到第五天平臺便開始“轟炸”式騷擾通訊錄聯系人。張林稱,他曾嘗試與平臺溝通,但多次聯系均未獲得回應。

  “我也想過認栽還款,但有個和我一樣情況的難友,在還款后很快又被強制下款,這樣周而復始,什么時候才是個頭?”張林向北京商報記者無奈道,目前在生活嚴重被影響的情況下,已經選擇報警。

  北京商報記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已經有多位被強制貸款的類似消費者,有的被強制貸款后申請取消,但被對方拒絕并威脅曝光通訊錄,也有用戶還款后再被強制下款,從而陷入連環套路貸的無底深淵。

  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告訴北京商報記者,“55超級高炮”從利率高、期限短,甚至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強制放貸,已經具有明顯的違規性質。根據《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放款方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此類個人放貸或涉嫌以非法經營罪定罪的風險。

  消費金融專家蘇筱芮同樣稱,從放貸主體看,該“高炮口子”的資金來源為個人,屬于民間借貸范疇。此類民間借貸簽訂的所謂電子協議,符合“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這樣的特征,屬于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借款人可能會遭遇暴力催收、個人信息泄露等風險,對于個人放貸者來說,也可能會遭遇出借資金無法收回的情況;此外,按照《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此類個人放貸或存在以非法經營罪定罪的風險。

  針對此情況,北京商報記者對行業內資深律師也進行了采訪。2月28日,一資深行業律師告訴記者,從貸款資質來看,“小白鯊”App未取得營業資質,以盈利為目的,2年內向不特定多數對象放貸超過10次的,情節嚴重時(年化利率超過36%)將涉嫌非法經營罪。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同樣稱,“從合同訂立的角度來看,我們認為,僅憑用戶點擊申請額度的行為不能代表用戶已經形成簽訂貸款合同的合意,不能代表用戶認可貸款合同的期限、利率等內容。倘若運營方擅自將款項付至用戶的賬戶中,二者至多能形成不當得利的法律關系,用戶僅負有返還本金的責任。”

  對于“小白鯊”等高炮平臺強制用戶貸款這類情況,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幾日在百度貼吧、微博以及其他貸款論壇上屢屢出現,一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類平臺目前在市場上至少存在上千家,一般都是小作坊運營,無放貸資質、營銷隱蔽,常常隱藏在貸超平臺或僅有一個粗糙的網頁展示,背后無實體運營機構,因此用戶也很難聯系到背后的經營方。

  導流平臺違規推薦

  幫兇式助推“超級高炮”蔓延

  “隨著監管方對高炮現金貸和暴力催收的整治,‘714高炮’已基本從公開市場上隱匿,不過,一些征信較差又急需借款的人群,貸款需求也并未消失,借款難度相比此前也更高。”于百程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突發疫情的背景下,這部分人群的借款需求進一步上升,因此,相關高炮產品也采取更為隱僻的方式,繞過監管鋌而走險小范圍重出江湖。

  北京商報記者親測發現,目前,大多數高炮貸款App并不能在蘋果或安卓應用商店搜索下載,而是“寄生”在一些網貸App或者助貸平臺,通過后者的導流推薦,且通過特定鏈接的方式才能下載。

  以高炮平臺“小白鯊”“急用金”為例,消費者下載這類App,都是網貸平臺推薦至助貸平臺,然后進一步導流下載完成。李力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因為近期有資金需求,因此選擇至人人貸進行貸款,在平臺推薦的所謂“優質貸款”中,發現了列表中宣傳利率相對較低的“任購消費”平臺,通過彈窗鏈接的方式下載后,再進一步被引導至“小白鯊”。

  北京商報記者親測發現,任購消費目前在手機應用商店無法搜索到,但在人人貸借款App上確實存在“任購消費”導流入口,記者點擊“任購消費”,輸入手機號、點擊用戶注冊協議、隱私協議等進行注冊后,點擊彈出的安裝鏈接,并進一步在手機設備管理點擊信任方可使用。

  針對人人貸導流至任購消費推薦一事,北京商報記者嘗試采訪,其中,人人貸未給出回應。不過截至記者發稿時,人人貸借款App已下線任購消費導流入口。人人貸客服則表示,現在人人貸借款App已經處于維護存量用戶階段,不再有納新行為。

  而從更直接的一環,助貸機構任購消費相關協議來看,該平臺主要和持牌放貸機構合作,但是北京商報記者從多位消費者處得知,填寫完基礎信息、身份認證、銀行認證后,“任購消費”推薦的貸款平臺基本都是一些不知名的“高炮”產品。除了“小白鯊”“急用金”外,還有“應急金”“金碧輝煌”“吉祥云”“應急優選”等,且每天會輪流推薦不同名字的“高炮”平臺。

  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55超級高炮”反映出地下網絡貸款市場亂象的冰山一角,這些所謂的“高炮口子”以各種掩人耳目的方式隱蔽自身,在公開應用市場無法查詢,僅能通過指定鏈接下載注冊,給識別與監管帶來更大難度。在她看來,這些平臺未盡到審查義務,如果明知存在非法放貸情形仍然故意引流,可能成為非法經營罪的幫助犯。

  “導流、助貸平臺缺乏對貸款機構資質及放貸行為合規性的審查,為貸款機構的貸款提供了增信。”肖颯同樣指出,導流、助貸平臺應當知曉貸款機構的放貸情況,當放貸機構涉嫌犯罪時,導流、助貸平臺存在被認定為相應罪名幫助犯的可能,當放貸機構承擔民事責任時,根據導流、助貸平臺背書的程度與審查疏漏的情況,導流、助貸平臺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多位分析人士均認為,目前的“高炮”鏈條中,導流、助貸平臺對于合作平臺或放貸平臺應盡到審核責任,若明知合作的平臺有違法違規行為,則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評價道,“導流、助貸平臺一直處于監管的空檔,因此容易滋生很多問題。我認為,助貸平臺至少有兩方面要注意,一是平臺內產品的合規性,應有效負擔起資質審核等責任,二是要對消費者的個人隱私保護負責任”。

  針對任購消費導流推薦一事,北京商報記者嘗試采訪,而任購消費所披露的運營機構“遼寧陽華科技有限公司”,無論是在天眼查還是企查查上,均未找到相應的公司主體。

  一鍵授權十余份信用查詢

  連環霸王條款存隱憂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若助貸平臺為高炮平臺導流、推薦,僅僅只是一個開端,那真正助推高炮平臺大肆猖獗并精準“狩獵”的,是平臺霸王式個人信息授權。當高炮平臺掌握到大量消費者個人身份、借貸行為、IP地址、通訊錄等隱私信息后,才能在“強制貸款”后更有底氣威脅消費者還款。

  正如多名消費者對北京商報記者所述,盡管知道對方是非法放貸,但不得不擔憂的是,對方知曉自己的個人信息,并會通過不同的虛擬電話對家人、朋友甚至公司領導、客戶進行暴力催收轟炸,而這將嚴重影響到個人的生活和工作。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注冊“任購消費”平臺時,協議中提到,為向用戶提供更完善、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任購消費”某些服務將由合作方提供,可能會與合作方共享用戶某些個人信息,而這些合作方包括商品和技術服務供應商,提供倉儲、物流、支付、客服和其他服務的供應商,甚至提供實名認證服務的合作方,廣告、調研服務、分析、回訪等服務類供應商,甚至提供實名認證服務的合作方等。

  巧合的是,自北京商報記者注冊成為“任購消費”用戶連續兩天時間內,已收到多個不知名貸款機構的電話騷擾,該公司人員稱已得知記者貸款未通過,且已查看過記者的詳細個人資料,并判斷符合該公司貸款標準,額度宣傳可高達10萬元。

  除了多方共享用戶信息導致用戶個人信息被泄露外,北京商報記者體驗發現,要激活“任購消費”額度,還需一鍵授權借款及信息授權合同套件,其中包括《桔子分期平臺服務協議》綁定的借款分期相關協議及平臺服務協議,其中涉及盛銀消費金融、天津華北創業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中原消費金融、中信消費金融、包銀消費金融等十余份個人信息查詢授權,所涉機構均不可撤銷地獲取并可向合作機構共享用戶的身份證、通訊信息、IP地址等多項個人隱私信息。

  針對一鍵授權及不可撤銷地向合作機構共享個人信息一事,北京商報記者針對前述多家機構進行了采訪。其中,中原消費金融回應稱,“根據媒體提供的截圖,查看到有桔子分期的字樣,初步核實,我公司與桔子分期有業務合作關系,桔子分期是否在其他平臺通過廣告投放的方式獲取業務流量,由于時間原因,暫未做到充分調查,待深入調查后,再給予反饋”。

  中原消費金融進一步稱,“作為一家正規持牌金融機構,合規先行和以消費者為中心是中原消費金融一貫的、不變的原則,堅決抵制與高炮平臺的合作,我公司已著手全面啟動對已合作平臺的合規審查工作,如發現有合作平臺向該類端口分發流量,我們會按照約定執行相應處理措施,立即終止合作,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目前暫未發現該平臺為多個“714高炮”導流,如果桔子分期有相關行為,我們將立刻和桔子分期終止合作,如果任購消費有,會督促桔子分期讓任購消費下架我公司產品”。

  其他平臺則截至發稿未給出進一步回應。

  查看額度需一鍵向多家公司授權信息查詢,且對方均可進一步向合作方共享。以此來看,若每家機構有100家合作方,注冊用戶的個人信息將無條件向上百甚至上千家機構開放共享。

  在王蓬博看來,這已經嚴重違背個人征信監管條例的規定,受害者可以報警處理。

  于百程同樣稱,在借貸類App的個人信息獲取上,央行于2019年9月發布了《移動金融客戶端應用軟件安全管理規范》,2020年底網信辦也出臺《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并征求意見,中國互金協會也出臺過相關原則。總體看,未經消費者授權同意,機構不得收集、處理、使用和對外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機構不以默認授權、概況授權、功能捆綁等誤導、強迫消費者的方式收集個人信息,不與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第三方開展數據合作,不濫用、非法買賣和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收集消費金融信息時,銀行、支付機構應當明示收集、使用消費者金融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留存有關證明資料,并在協議中以顯著方式盡可能通俗易懂地向金融消費者提示該同意的可能后果。

  肖颯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一鍵授權的方式顯然不符合“明示內容”與“提示后果”的要求。該公司及合作貸款機構在大量查詢獲取用戶大量隱私信息的同時,還同時授權給其他多家平臺,存在泄露用戶個人信息的侵權風險,可能會加劇“55高炮”的情況出現。

  金融、通信、公安等多維打擊

  加大非法金融活動識別與處置

  目前,被強制貸款的多名消費者中,有消費者迫于通訊錄被曝壓力選擇還款,也有消費者擔心后續情況加劇選擇報警。

  2月28日,多地警方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此類“網絡強制貸款”詐騙是由傳統的“網絡貸款”詐騙衍生而來,實質上就是利率比高利貸還可怕的超利貸,年化率遠超于合法年化利率。目前,這類貸款不受法律保護,受害者可尋求匯款銀行機構尋求處理,并采取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若遇到暴力催收情況可及時報警反映。

  針對此類非法行為,后續該如何整治防范?

  于百程認為,高炮業務隱蔽性強,目前雖規模不大但風險和影響依然不小。監管方應聯合工商、網監等部門,充分發揮社會監督投訴作用,對此類業務進行持續整治,一方面要進一步細化落地監管方案,在市場準入,渠道監管等方面多管齊下;另一方面加強市場借款人教育,針對合理的借款需求,鼓勵更多的機構提供合法產品。

  “此外,就消費者個人來說,對于網貸產品首先要建立防范意識,互聯網亂象叢生,做到不了解盡量不要去使用;其次在使用時,特別要關注產品主體的合法性,金融業務都需要持牌經營,對于介紹模糊、主體不明等產品,不要去用;三是關注產品的主要條款、利率、費用、責任和違約處理等要仔細閱讀,以防落入不能承受的陷阱。如果不慎落入高炮陷阱,要積極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個人合法利益。”于百程稱。

  也有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坦言,放貸責任不清,貸款資金用途不明、貸款主體套現和杠桿滿天飛,也或是造成了高炮平臺亂象從生的原因之一。

  蘇筱芮指出,總體而言,這一貸款亂象是具有特定客群的,主要是長期“擼口子”的“老哥”,且由于形式隱蔽,各類貸款口子經常“春風吹又生”,應當設立專門的舉報平臺,對于非法放貸行為嚴厲打擊,樹立一批典型大案、要案以震懾市場,宣傳非法金融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加強用戶教育。此外,需要形成金融、通信、公安等跨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從貸前、中、后加大對非法金融活動的識別與處置。

  王蓬博則稱,最主要還是消費者要養成好的消費習慣,量力而行,注意對自己個人隱私的保護,不要輕易泄露。監管最近也在嚴打套路貸和資金流去房產、股市等行為,嚴厲打擊一批類似的平臺,以及為相關平臺提供服務的機構。針對違法違規的平臺,金融的應該歸金融,但同時也要和警方配合。

  肖颯進一步介紹,從用戶的角度來看,作為金融消費者,應當對司法保護利率限度有所了解,不必向違規機構支付不必要利率或本金。在遭受不法催收時,一來應當及時向監管部門與司法機關舉報,二來應當向法院提起向對方侵權的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在肖颯看來,從監管的角度來看,應當及時取締缺少運營資質的助貸、放貸機構,規范機構獲取消費者金融信息的方式方法,同時對普惠金融的受眾做好普法工作,耐心接待投訴并給予解決方案。此外,從司法機關的角度來看,一方面,應當積極追訴涉嫌犯罪的放貸行為與催收行為,保障法律的底線,另一方面,應當積極引導民眾選擇恰當的法律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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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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