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娜 實習記者 豐鳳鳴 報道
據《證券時報》報道,徽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徽銀理財")董事長夏敏已于1月14日上午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目前具體原因不詳。
記者向多位銀行業人士求證了上述消息。一位城商行高管表示,其被查估計是在總行的職務出了事。
記者在徽商銀行管理團隊名單中看到,夏敏現任徽商銀行總行行長助理。資料顯示,2020年4月,徽商銀行出資20億元設立的全資理財子公司徽銀理財獲批開業,夏敏獲批兼任理徽銀理財董事長。即截至目前夏敏在徽銀理財任職不到一年時間。有消息稱,夏敏在總行、徽銀理財的辦公室均被搜查。
個人履歷顯示,夏敏是徽商銀行的"老人",于1997年2月就加入該行。2011年12月起任徽商銀行行長助理,曾兼任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資產負債部總經理、合肥分行行長等職。上述行業人士透露,夏敏此前曾分管同業投資業務。
記者注意到,2020年12月25日,徽商銀行曾連收到11張罰單,其中10張涉及同業業務違規,具體包括同業業務專營部門管理不到位、同業投資嚴重不審慎、同業投資風險分類不實等?;丈蹄y行總行、合肥分行及9名相關責任人共計被處罰419萬元。其中總行投資與理財總監、資產負債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被給予警告處分并處罰款30萬元。
1月15日,記者嘗試就上述事件的詳情及影響聯系徽商銀行方面,但董事會辦公室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后記者撥打官網聯系電話,待說明來意后,對方直接掛斷了電話。
擔任行長助理9年多
記者從徽商銀行年報中獲悉,夏敏1971年4月出生,是安徽合肥人,畢業于上海財經大學,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生學歷,獲經濟學博士學位,現任徽商銀行行長助理。
夏敏與徽商銀行淵源頗深。資料顯示,徽商銀行前身為合肥市商業銀行,由安徽合肥31家信用合作社于1997年合并成立。夏敏也是從1997年2月就加入該行工作。曾任合肥市商業銀行逍遙津支行行長,合肥市商業銀行資金財務部總經理(兼),合肥市商業銀行行長助理,合肥市商業銀行副行長。2005年11月30日合肥市商業銀行更名為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8日合并安徽省內5家城市商業銀行及7家城市信用社。2006年1月1日徽商銀行正式對外營業。
據悉,在徽商銀行設立初期,夏敏擔任該行計劃財務部總經理。在此前的徽商銀行的年報中,??梢钥吹?#34;財務機構負責人夏敏聲明并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這樣的表述?;丈蹄y行2013年的年報顯示,夏敏自2011年12月起任徽商銀行行長助理,介紹稱夏敏"在銀行業擁有20年的工作經驗。"
在擔任徽商銀行行長助理的這9年多時間里,夏敏還曾兼任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資產負債部總經理、合肥分行行長等職。
2019年8月,徽商銀行擬以自有資金20億元全資設立徽銀理財的申請獲得中國銀保監會批準。2020年4月26日,徽銀理財獲批開業。銀保監會同時核準了夏敏的徽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任職資格。即從夏敏上任新職位到如今傳出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的消息,還未滿1年時間。
徽銀理財開業以來,夏敏曾多次公開發聲。記者注意到,1月11日,即夏敏被帶走調查的前兩天,夏敏還在媒體上發表了文章《加快銀行理財子公司轉型升級》。夏敏表示,資管市場上存在諸如監管套利、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強、風險積聚等問題,銀行理財子公司作為資管行業的新生力量,要將自身發展納入到行業升級和金融供給側改革的節奏和進程中來。
可能"禍起"同業業務
或因徽銀理財開業未滿一周年,有行業人士向記者表示,夏敏被查估計是因在總行的職務出了事。有消息稱,夏敏在總行、徽銀理財的辦公室均被搜查。
記者注意到,2020年12月25日,徽商銀行曾連收到11張罰單,處罰對象包括徽商銀行總行、合肥分行及9名相關責任人,共計被處罰419萬元。其中,同業業務違規是被罰的主要原因。
具體來看,徽商銀行存在同業業務專營部門管理不到位、信貸資產非真實轉讓、同業投資嚴重不審慎、同業投資風險分類不實等違規行為,銀保監會安徽監管局給予其罰款290萬元的行政處罰。
徽商銀行投資與理財總監黃曉艷被安徽監管局給予警告處罰,并處罰款30萬元。罰單顯示,黃曉艷任徽商銀行投資與理財總監期間,對該行同業業務專營部門管理不到位的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及管理責任,系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同時黃曉艷任資產負債管理部總經理期間,對該行信貸資產非真實轉讓的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及管理責任。
此外,徽商銀行合肥分行因違規辦理同業業務,被處罰款40萬元。兩名責任人分別被警告。
上述行業人士稱,此前夏敏在總行的分管領域就包括同業投資業務。
"近年來,同業業務已成為銀行業亂象的高發區。究其原因是隨著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部分機構為了擴張業務一些項目哪怕不符合監管要求也會做,從而埋下風險隱患。而包商事件導致同業剛兌打破,苦果還是銀行自己咽。"行業人士表示。可以看到近來監管對相關業務領域違規現象的查處開始收緊。已有多家銀行被罰。
2020年初,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預防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強調:嚴防同業業務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遵守同業結算、票據、投融資、理財業務等管理規定,禁止出租、出借同業賬戶,加強同業專營業務的存續期管理。
2002年3月30日,安徽紀檢監察網發布的公告顯示,省委第七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徽商銀行存在"內部高管未建立配套監管機制問題"。對此徽商銀行表示,該行研究制定了《徽商銀行內部高管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徽商銀行內部高管選拔任用制度,將強化對內部高管的監督管理。近年來徽商銀行已有公司銀行部原總經理吳耘、蚌埠分行行長陳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后續該行是否還會有高管被查,記者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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