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陳婷 趙毅 深圳報道
12月18日,廣州為期一個月關于公開征求《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修訂稿)》(以下簡稱《修訂稿》)意見結束征集。《中國經營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該事項下一步將按照《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修訂稿》自公告便引起廣泛關注,該文件對廣州市遷入戶政策進行了修訂,其中新增“安居樂業入戶”方式,即在白云區、黃埔區等7個行政區內,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且在廣州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可申請入戶。至此,廣州或將成為第一個放開“購房落戶”的一線城市。
事實上,廣州所在的粵港澳大灣區已有多個城市在今年明確實施“購房落戶”。5月—12月,佛山、惠州、東莞、中山相繼發布政策,在當地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依條件申請入戶該市。
放寬落戶限制背后是對人口資源的爭奪。《修訂稿》的起草說明文件就指出,政策修訂是為積極適應人口發展新常態,促進人口規模適度增長、人口結構持續優化,為廣州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力支撐。據中指研究院統計,近幾年,全國已有超20個城市出臺“購房即可申請落戶”政策。
“買房送戶口”擴圍
外界對《修訂稿》解讀稱,這釋放出廣州擬放開“購房落戶”的積極信號。
根據《修訂稿》的起草說明文件,“新增安居樂業入戶”是此次政策修訂的主要特點亮點之一。考慮廣州作為超大城市,區域人口密度分布不均現象較突出,本著合理有序、漸進適度的原則,兼顧“增量”“存量”需求,廣州擬實施區域差別化安居樂業入戶。
具體而言,在白云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范圍內,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且符合三種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廣州市,三種條件均要求申請人在廣州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此外,通過二手房申請安居樂業入戶,要求該住宅房屋原戶口全部遷出且3年內未用于辦理過安居樂業入戶。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新增安居樂業入戶,《修訂稿》還放寬了引進人才及政策性入戶條件,同時新增投資納稅入戶以及優化積分制入戶方式。
事實上,此前廣州在“購房落戶”方面打開過一道口子。8月,廣州市花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及“買房享花都‘準戶口’待遇”。戶籍向來與子女教育、養老、就業等密不可分,花都區此番出臺的樓市新政正是瞄準與戶籍捆綁的子女教育需求。
事實上,今年以來有多個城市通過重啟“購房落戶”、探索“租房落戶”等方式吸引新市民,住房政策與人口、人才政策相結合正形成趨勢。
作為大灣區首個放開“購房落戶”的城市,佛山在今年5月發布《關于穩定居住就業入戶事項調整的通知》,在該市持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或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或連續經商滿3年,可互補疊加)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申請入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也就是說,除了“買房可入戶”,租房也能落戶佛山。
佛山市公安局對上述政策解讀稱,政策制定背景之一是去年在高明區、三水區及南海區西岸社區實施放寬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后,這些區域入戶人數明顯增長。同時,佛山市內其他區域的一些群眾也通過各種渠道反映,希望全市統一放寬入戶政策,方便入戶佛山,享受同城便利。
據佛山市公安局披露,新政發布后一個月內,截至6月12日,佛山全市公安機關共受理市外遷入申請3.8萬人,與去年相比增長近3倍。此后,惠州、東莞、中山分別于10月、11月、12月發布相關政策,進一步拓寬落戶渠道。
或支撐房地產市場
受“購房落戶”政策牽動的還有房地產市場。
對于此次《修訂稿》,中指研究院華南分院研究主管陳雪強對記者表示,實施安居樂業入戶政策短期內將帶動有入戶需求的購房者入市,加快廣州商品住宅庫存的去化。從中長期來看,也將為廣州帶來持續的住房需求釋放。此外,放寬引進人才入戶條件、取消積分制入戶年度名額限制、新增投資納稅入戶等政策也將為廣州帶來人口的持續增長,一方面為廣州的經濟發展奠定基礎,另一方面也將吸引更多的人到廣州安居樂業,“長期來看,將對房地產市場的住房需求釋放形成一定支撐”。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廣州入戶政策的調整一方面豐富了多元化入戶的框架,為有能力、有潛力入戶的人提供更多選擇;另一方面,有助于釋放消費潛力,穩定市場預期,對其他熱點城市有借鑒意義。
廣州市住建局發布的數據顯示,11月,廣州一手住宅成交量仍處于年度高位水平,二手住宅成交量基本持平。具體來看,一手住宅網簽面積90.02萬平方米,同比增長53.2%,雖環比下降19.2%,但遠高于前11個月月均63.26萬平方米的成交量;二手住宅網簽面積124.12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5%,環比略降1.3%,處于近兩年高位水平。
從整個大灣區的市場表現來看,據克而瑞統計,已實施“購房落戶”政策的佛山在11月的商品住宅成交面積(約56萬平方米)排在深圳(約96萬平方米)、廣州(約90萬平方米)之后,但差距仍較為明顯。當月,惠州、東莞、中山的商品住宅成交面積分別約46萬平方米、22萬平方米、21萬平方米。
克而瑞分析指出,11月,大灣區房企積極推貨入市促進現金回流,推貨量達9738套,環比增長9%,同比增長18%;平均去化率為23%,同比增加8個百分點。分城市來看,廣州、深圳推貨量高企,其中,深圳去化率達48%,熱度最高,廣州去化較為平淡,其余7城多盤采取續銷平推措施,整體去化率延續低位水平。
“留人大考”開卷
促進樓市平穩發展的同時,“購房落戶”政策的落地還在于“搶人”,為城市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今年7月,國務院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是重點任務之一。具體而言,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推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落實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取消落戶限制要求,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城市落戶條件。
作為我國超大城市之一,廣州出臺的《修訂稿》起草說明文件亦顯示,政策修訂是為適應國家政策調整的要求,對該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政策進行相應優化調整,完善積分落戶制度,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降低落戶門檻,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目前,國內除個別超大城市以外,均已全面放寬放開落戶限制。廣州市學歷入戶門檻相對較高,多樣化落戶途徑不足,尚存在較大優化調整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搶人”有招之外更須“留人”有道。留住人才,才能留住城市未來的發展。
今年刊發在《廣東經濟》雜志的文章《人才建設引領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基于9個城市地區的人才政策研究》指出,東莞、佛山、中山和惠州等4個城市主要在物質激勵方面吸引人才;廣州和深圳的市級人才政策主題覆蓋全面;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等三大粵港澳平臺的人才政策各具特色,包括《廣州南沙國際化人才特區集聚人才九條措施》、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獎勵總部經濟、《降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綜合成本的十條措施》。
上述文件亦指出,需求型和環境型政策工具使用不足,是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地區人才政策普遍存在的問題,可從加強產業人才國際化培養、制度創新鼓勵科技成果轉化、持續完善投資融資生態圈、加強港澳人才交流合作4個方面完善人才政策體系。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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