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出具的《關于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上證科審(再融資)〔2024〕119號)(以下簡稱“審核問詢函”)。
公司收到審核問詢函后,按照要求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就審核問詢函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和逐項落實,已根據相關要求對審核問詢函回復進行公開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11月30日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報告》等相關文件。
根據上交所的進一步審核意見及相關要求,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內容進行了相應補充與更新,現根據相關要求對更新后的審核問詢函回復進行公開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報告(修訂稿)》等相關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項尚需通過上交所審核,并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該事項最終能否通過上交所審核,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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