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預留授予(第二批)股票期權登記日:2024年11月28日
●??預留授予(第二批)股票期權登記人數:2人
●??預留授予(第二批)股票期權登記數量:10.10萬份
●??預留授予(第二批)期權簡稱:牧高笛期權
●??預留授予(第二批)期權代碼:1000000761、1000000762、1000000763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關規則的規定,牧高笛戶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已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第二批)登記工作,有關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
2、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開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等議案。
3、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對擬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2024年5月27日,公司監事會發表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4、2024年6月3日,公司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并于次日披露了《關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4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第一批)的議案》。監事會對截至首次授予日及預留授予日(第一批)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審核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第二批)的議案》。監事會對截至預留授予日(第二批)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審核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預留授予(第二批)的具體情況
1、預留授予日(第二批):2024年10月14日
2、預留授予(第二批)數量:10.10萬份,占公司當前股本總額9336.6萬股的0.11%。
3、預留授予(第二批)人數:2人
4、預留授予行權價格:18.92元/份
5、股票來源: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或/和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權安排
(1)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授權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全部行權或注銷完畢之日止,最長不超過54個月。
(2)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等待期為股票期權授予日至股票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段。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分三次行權,對應的等待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36個月。若預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報披露前授予,則該預留部分股票期權的等待期與首次授予股票期權一致。若預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報披露后授予,則該預留部分股票期權的等待期分別為自預留授予之日起12個月、24個月。
(3)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預留部分股票期權在2024年三季報披露前授予,則其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與首次授予一致,若預留部分股票期權在2024年三季報披露后授予,則其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約定期間因行權條件未成就或激勵對象未申請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或遞延至下期行權,并由公司按本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相應的股票期權。在股票期權各行權期結束后,激勵對象未行權的當期股票期權應當終止行權,公司將予以注銷。
7、預留授予(第二批)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情況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股權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
(2)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牧高笛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數值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均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
(1)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考核年度為2024年-2026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年營業收入為業績基數,對每個行權期定比業績基數的營業收入增長率進行考核,根據上述指標完成情況確定公司行權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考核目標安排如下:
■
注:上述“營業收入”以經審計的營業收入為計算依據,下同。
若預留部分股票期權在2024年三季報披露前授予,則其業績考核安排與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預留部分股票期權在2024年三季報披露后授予,則其業績考核安排如下表所示:
■
如公司未達到上述業績考核目標時,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均由公司注銷。
(2)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在滿足公司業績考核條件的前提下,激勵對象個人層面考核按公司現行薪酬與考核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部將負責對激勵對象每個考核年度的綜合考評進行打分,薪酬委員會負責審核公司績效考評的執行過程和結果,并依照審核的結果確定激勵對象的行權比例。原則上績效考評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激勵對象至少需個人績效考核“合格”方可行權。各考評結果對應標準系數如下:
■
激勵對象的個人層面績效考核按照公司現行薪酬與考核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并依據激勵對象個人的激勵績效等級確定其行權比例,個人當年實際行權額度=個人層面行權比例×個人當年計劃行權額度。
激勵對象按照個人當年實際行權數量行權,考核當年不能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三、股票期權的登記情況
2024年11月28日,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關登記手續,具體情況如下:
1、期權名稱:牧高笛期權
2、期權代碼(分三次行權):1000000761、1000000762、1000000763
3、股票期權授予登記完成日期:2024年11月28日
4、股票期權授予登記名單及數量: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股權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
(2)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牧高笛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數值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均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關于本次授予登記情況與前次公示情況是否存在差異的說明
本激勵計劃本次授予登記期權數量及激勵對象人數與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的《牧高笛戶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第二批)的公告》(2024-060號公告)一致。
五、股票期權的授予對公司經營能力和財務狀況影響的說明
1、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及確定方法
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關于公允價值確定的相關規定,需要選擇適當的估值模型對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進行計算。公司選擇Black-Scholes模型來計算期權的公允價值,并于2024年10月14日用該模型對本次預留授予的10.10萬份股票期權進行測算。具體參數選取如下:
(1)標的股價:21.27元/股(預留授予日(第二批)2024年10月14日的收盤價)
(2)有效期分別為:1年、2年、3年(股票期權授權之日至每期首個行權日的期限)
(3)波動率分別為:18.38%、15.74%、16.06%(分別采用上證指數最近1年、2年、3年的歷史波動率)
(4)無風險利率:1.50%、2.10%、2.75%(分別采用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準利率)
(5)股息率:2.66%、1.79%、2.27%(取本激勵計劃公告前1年、2年、3年公司股息率的平均值)
2、預計股票期權實施對各期經營業績的影響測算
公司按照相關估值工具確定授予日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并最終確認本激勵計劃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將在本激勵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按行權比例攤銷。由本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批)股票期權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
注:①上述結果并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實際授予日、授予日股價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
②上述對公司經營成果的影響最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③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計,在不考慮本激勵計劃對公司業績的刺激作用情況下,股票期權費用的攤銷對有效期內各年凈利潤有所影響,從而對業績考核指標中的凈利潤增長率指標造成影響,但影響程度不大。若考慮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對公司發展產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發管理團隊的積極性,提高經營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將對公司長期業績提升發揮積極作用。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戶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29日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