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眾成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浙江眾成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2024年11月22日 00:00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登錄新浪財經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評等級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擔保的對象為控股子公司浙江眾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產負債率超過70%,公司對其擔保額度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特此提醒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浙江眾成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眾成”或“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各類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浙江眾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立合成材料”)在2024年度的日常經營活動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各類融資活動中提供各類形式的擔保。擔保額度為不超過人民幣125,000.00萬元。公司對其提供的擔保可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循環滾動使用,任一時點的實際擔保余額合計不超過本次審批的擔保額度。擔保額度授權有效期限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審議擔保額度的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止的期間內,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長在上述擔保額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簽署相關擔保協議或文件。

  上述事項已經2024年5月10日召開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各類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0)及其他相關公告。

  二、擔保進展情況

  2024年11月20日,公司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嘉善支行(以下簡稱“浙商銀行嘉善支行”)簽訂了編號為“20007040浙商銀高保字2024第81200號”的《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鑒于眾立合成材料與浙商銀行嘉善支行將按合同約定的期間及最高額簽訂一系列債權債務合同(暨主合同),公司愿為眾立合成材料依上述主合同與浙商銀行嘉善支行形成的債務提供擔保。

  本次承擔的擔保最高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在公司已審批的擔保額度范圍內。眾立合成材料在上述額度內開展業務,循環使用上述信貸資金、銀行信用,實際借款和擔保金額以相關借款憑證或業務憑證為準,無需另行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人(保證人):浙江眾成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嘉善支行

  被擔保人(債務人):浙江眾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最高債權限額:人民幣5,000萬元

  保證額度有效期: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被保證的主債權最高額:保證人所擔保的主債權為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包括該期間的起始日和屆滿日),在人民幣5,000萬元的最高余額內,債權人依據與債務人簽訂的本外幣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信用證開證協議/合同、開立擔保協議、商業承兌匯票保證業務合同、國際國內貿易融資協議、遠期結售匯協議等金融衍生類產品協議以及其他融資文件(暨主合同)而享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以及債權人通過應收款鏈平臺為債務人辦理的應收款轉讓(帶回購)業務、應收款保兌業務以及因履行保兌義務形成的對債務人的借款而享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不論上述債權在上述期間屆滿時是否已經到期。

  上述期間僅指債務發生時間。應收款保兌業務的債務發生時間指債權人確認保兌的時間,商業承兌匯票保證業務的債務發生時間指債權人在商票上簽章并記載的保證日期,上述業務的墊款或因此形成的借款系債權人履行保兌/保證義務而發生,因此墊款/借款時間不受本條上述約定期限的限制。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額內,債務人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信貸資金、銀行信用。每筆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額以主合同的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額內,債權人發放貸款和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保證人對原幣種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保證人自愿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間:保證人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銀行承兌匯票、進口開證、保函項下的保證人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三年。

  商業匯票貼現的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三年。

  應收款保兌業務項下的保證人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因履行保兌義務墊款形成的對債務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其他說明:鑒于眾立合成材料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其財務管理規范、信用狀況等良好,為其提供擔保風險可控,因此眾立合成材料的其他少數股東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應擔保、亦未提供反擔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對其提供的擔保不會損害公司的利益。本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及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審議批準。

  四、累計對外擔保及逾期擔保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經審批的對外擔保額度(均為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眾立合成材料的擔保)總計為不超過人民幣125,000.00萬元,公司實際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余額總計為人民幣91,970.00萬元,全部為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眾立合成材料的擔保;上述實際擔保余額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4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擔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債務對應的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擔保損失的情形。

  五、備查文件

  1、編號為“20007040浙商銀高保字2024第81200號”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眾成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VIP課程推薦

加載中...

APP專享直播

1/10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圖文直播間
  • 視頻直播間

7X24小時

  • 12-02 先鋒精科 688605 --
  • 11-29 博苑股份 301617 --
  • 11-25 佳馳科技 688708 27.08
  • 11-22 英思特 301622 22.36
  • 11-18 勝業電氣 920128 9.12
  • 新浪首頁 語音播報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