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經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函核實、確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項外,不存在其它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股票二級市場的交易風險。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公司針對上述股票交易異常波動事項進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了書面問詢,現根據有關自查及問詢回復等事項說明如下:
(一)生產經營情況
公司近期日常經營情況和外部環境較前期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二)重大事項情況
公司向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出問詢函件,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回函確認除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它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股份發行、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
(三)媒體報道、市場傳聞、熱點概念情況
經核實,公司目前未發現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媒體報道、市場傳聞,也未涉及市場熱點概念。
(四)其他股價敏感信息
經核查,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次異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三、風險提示
公司子公司西藏春天酒業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人民幣130萬元(詳見公司2024年10月1日披露的2024-055號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屬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敬請投資者注意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波動風險。
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四、董事會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已披露事項外,本公司沒有任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等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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