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曾令俊
任職期間受賄近130次,且大多數發生在辦公室……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了湖北十堰農商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朱思爽的違法事實。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春節至2018年春節,朱思爽在掌舵十堰農商行期間,合計受賄次數高達126次,單筆金額并不高,涵蓋現金(人民幣、港元)、購物卡,受賄總金額約407萬元。
經一審法院判決,朱思爽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且不具備立功情節,決定判處有期徒刑5年5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
經一審判決,朱思爽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違法所得407.0015萬元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朱思爽出生于1964年2月6日,2013年成為十堰農商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任職期間,他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辦理貸款以及職務調整方面謀取利益。
2013年7月,十堰市和澤置業有限公司為其開發的“道和天下”一期房地產項目向十堰農商行茅箭支行申請辦理貸款,鄢某請求被告人朱思爽在貸款審批上給予關照,同年9月27日,朱思爽簽字同意為該公司辦理了4000萬元貸款。
2013年12月,十堰中宏物資公司因流動資金短缺,向十堰農商行營業部申請辦理2000萬元貸款,鄢某請求被告人朱思爽在貸款審批上給予支持,2014年1月9日,朱思爽簽字同意為該公司辦理了上述貸款。
2014年1月,十堰市和澤置業有限公司為其開發的“道和天下”一期房地產項目向十堰農商行茅箭支行申請追加2000萬元貸款,鄢某再次請求被告人朱思爽給予關照,同年1月19日,朱思爽簽字同意為該公司辦理了上述貸款。
為爭取和感謝被告人朱思爽給予支持和關照,鄢某先后九次送給朱思爽現金共計110萬元。
另外,2014年8月,十堰市海昆工貿有限公司向十堰農商行營業部申請辦理1800萬元貸款,胡某請求被告人朱思爽在貸款審批上給予支持,同年9月3日,朱思爽簽字同意為該公司辦理了上述貸款。
2014年9月,十堰市海昆工貿有限公司向管戶單位十堰農商行張灣支行申請轉讓其持有的十堰農商行1000萬原始股,胡某再次請求被告人朱思爽給予關照;2015年2月,經十堰農商行黨委會研究并由朱思爽決定,十堰農商行通過了股權轉讓審查,后由相關部門辦理了股權轉讓手續。
為爭取和感謝被告人朱思爽給予支持和關照,胡某先后三次送給朱思爽現金共計50萬元、港幣10萬元。
同時,為他人在職務調整方面謀取利益,朱思爽合計受賄26次。比如,2014年春節前,時任十堰農商行紅衛支行行長的李某某向被告人朱思爽表達了調整工作崗位的想法,朱思爽表態同意。2014年下半年,十堰農商行組織開展干部輪崗交流,經該行黨委會研究并由朱思爽決定,李某某被調整為十堰農商行五堰支行行長。
為爭取和感謝被告人朱思爽給予關照,李某某先后三次送給朱思爽現金共計2.5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朱思爽長期供職于湖北農信系統,曾擔任縣聯社理事長,省聯社辦公室主任、發展研究處處長等崗位。2013年初,十堰農商行正式掛牌開業,朱思爽成為該行首任黨委書記、董事長。2019年,他轉任湖北省聯社風險總監,后任省聯社特級督導員。
2022年7月12日,因朱思爽涉嫌職務犯罪,經湖北省監察委員會批準,其被荊門市監察委員會留置。因涉嫌受賄罪,于2023年1月6日被刑事拘留,2023年1月19日被逮捕。
可查資料顯示,在朱思爽任職期間,十堰農商行五年內2度榮獲“全國農商銀行標桿銀行”、“全國十佳農商銀行”。除此之外,他著有《十年信合情——一個基層農金人的思考》,并主編《中國金融改革論》《嬗變》等書,先后在一些刊物發表論文200余篇。
資料顯示,十堰農商行成立于2012年12月,前身為原十堰市城區農村信用聯社。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9月末,十堰農商銀行資產總額為421.48億元;2023年前三季度實現凈利潤1.59億元。
責任編輯:劉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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