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司被罰,竟然“失聯”!》
上海證監局官網顯示,2月20日,上海證監局向上海白虹軟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虹軟件”)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
公告顯示,因白虹軟件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上海證監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白虹軟件給予警告,并處50萬元罰款。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該局依法向公司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若在30日內未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視為送達。
一般來說,當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其他方式均無法送達的情況下,監管部門才會使用最后一道程序,即公告送達。由此可見,白虹軟件目前已處于“失聯”狀態。
公開信息顯示,白虹軟件成立于2009年8月,是一家專注于“打擊互聯網犯罪的技術服務商”。其主營業務主要包括三大產品系列和一項定制服務,三大產品系列為“互聯網取證系列”“電子數據取證”“網絡安全防護系列”。
2012年12月,白虹軟件成為首批新三板掛牌企業。乘上資本“快車道”,僅用四年時間,公司營收從1000多萬元快速增長至過億元。
早在2016年,公司董事長胡力和曾向投資者允諾,三年后(即2018年)白虹要成為所在行業的龍頭企業,銷售額要達到4億元,利潤達到8000萬元。
2017年3月,白虹軟件公告稱,該公司于2月28日向上海證監局報送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備案材料,并于3月9日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然而,沖刺IPO未果,白虹軟件因無法及時披露財報而黯然退出資本“舞臺”。
據白虹軟件公告,2023年7月,公司收到全國股轉公司《關于終止上海白虹軟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掛牌的決定》(股轉發[2023]56號),因公司未披露2021年年報,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全國股轉公司決定終止公司股票掛牌。
從新三板摘牌后,白虹軟件還因信息披露違規被監管處罰。
上海證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4月19日、4月29日,白虹軟件先后兩次發布公告稱,受相關因素影響公司無法在2022年4月29日之前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6月30日,白虹軟件發布公告稱,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
最終,白虹軟件作為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基礎層掛牌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未能于2022年4月30日編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且截至2022年6月30日仍未履行年度報告披露義務。
上海證監局認為,白虹軟件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本法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述情形。
上海證監局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和《國務院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第五條規定,決定對白虹軟件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從白虹軟件最后披露的多份財報來看,其盈利能力長期表現欠佳。公告顯示,白虹軟件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上半年分別虧損6103.14萬元、758.79萬元、500.1萬元。
責任編輯:尉旖涵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