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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奴子品牌超島賣“假羊肉”一事最終被坐實。
8日晚,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通報,經檢測機構檢測,包含涉事產品高鈣羊肉卷在內的2種精選羔羊肉原材料樣品中檢出羊源性、牛源性及鴨源性。目前,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依法對北京橙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廣渠路分公司(超島自選火鍋合生匯店)立案調查。
前有張亮麻辣燙,后有超島,“假羊肉”如何攻破了連鎖餐飲?
近期已有兩個知名品牌卷入“假羊肉”風波
近日,有網絡博主曝光,超島自選火鍋北京合生匯店的高鈣羊肉卷被檢測出鴨成分,引發業內關注。
7日晚,巴奴集團發布公告稱,超島團隊事后送檢的羊肉卷確實含有鴨肉成分。對此,巴奴集團向消費者致歉,并對在超島合生匯店消費過羊肉卷的顧客合計賠付835.4萬元,超島旗下四家門店全部停業整改、全面徹查。
超島為巴奴集團旗下子品牌,成立于2020年,由巴奴毛肚火鍋創始人杜中兵之子杜夯創立,創立以來由獨立團隊運營,目前已在北京開出“超島串串火鍋”“超島自選火鍋”兩個品類四家門店,關聯“北京橙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夯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
其中,北京橙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由北京夯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北京夯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則由巴奴毛肚火鍋有限公司100%控股。
巴奴則創立于2001年,專注毛肚火鍋,提出“產品主義”理念。官網信息顯示,目前巴奴已擁有超百家直營店、3個中央廚房、1個底料加工廠。2020年,巴奴投資約1.5億元興建的新央廚正式亮相,秉承“能冷鮮不冷凍,能天然不添加,能當天不隔夜”理念,打造餐飲業第三代供應鏈。
“巴奴所謂的‘產品主義’理念,主打的就是品質,‘假羊肉’事件讓巴奴的信譽、公信力受到了極大傷害,他們也是不惜一切代價去挽回相關損失。”廣東省食品安全保障促進會副會長、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向中新經緯表示。
事實上,超島并非首個被曝光賣“假羊肉”的連鎖餐飲品牌。就在一個月前,有著超5800家門店的張亮麻辣燙也卷入了“假羊肉”風波,旗下一門店售賣的羊肉卷售賣檢測出了豬肉成分。
彼時,張亮麻辣燙表示,涉事羊肉卷是該門店私自采購,非指定供應商統一配送產品。基于門店是按照真羊肉市場價格購買的送檢食材,不存在知假售假的主觀故意,同時已主動將全部私自采買食材下架,故對涉事門店給予保留加盟資格,保證金全部扣除的處罰。
連鎖經營產業專家、和弘咨詢總經理文志宏向中新經緯表示,餐飲市場上,“假羊肉”的問題存在已久。“用鴨肉替代羊肉,成本的差別是幾倍甚至是十幾倍,所以就有很多人為了牟取暴利,用鴨肉來冒充羊肉。”
8日,中新經緯以商家身份咨詢內蒙古一家羊肉供應商,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市場上火鍋用羊肉食材大致可分為原切羊肉、調理羊肉、合成羊肉,其中原切羊肉、調理羊肉通常情況下都是純羊肉,區別在于調理羊肉會含有一定水分和食品添加劑。合成羊肉則是由鴨肉、豬肉等與羊油混合而成,價格也相對便宜很多。
他表示,在其工廠,原切羊肉的出廠價最低是52元/公斤,調理羊肉30-50元/公斤不等。“我們不賣合成肉。我所知道的,加了羊尾油的鴨肉卷,差不多是15元/公斤,算下來七八元一斤。也有羊肉和鴨肉混在一起的,價格相對高一些,不過也就20元/公斤左右。”
按此計算,“假羊肉”比真羊肉便宜了33%—71%。
中新經緯在某電商平臺上看到,也有一些商家向外批發“仿羊肉卷”,即羊油鴨肉卷。其中一家店鋪,50斤“仿羊肉卷”的售價是360元,算下來約7.2元/斤。當被問及這類“仿羊肉卷”在外包裝上標注的是鴨肉還是羊肉時,該店客服人員介紹,“標簽上是鴨肉,加15%的羊油”。
至于是否可以直接替代羊肉卷、顧客能否吃出來,上述客服人員稱,“有客戶充當羊肉,一般吃不出來。”他透露,這些“仿羊肉卷”有不少流向了旋轉小火鍋以及客單價較低的火鍋店。
“連鎖火鍋店很少用這種,他們會用便宜點的羊肉卷,純羊肉的。”該客服人員稱。所謂“便宜點的純羊肉卷”也就是調理羊肉卷。在該店鋪中,25公斤調理羊肉卷的售價是860元,約17.2元/斤。“這種羊肉卷是碎羊肉調理的,不是原切的。”
前述羊肉供應商工作人員也介紹,部分客單價較低的火鍋店、自助小火鍋等會用添加了羊油的鴨肉卷來冒充羊肉卷。
該工作人員稱,“我有個客戶做過合成羊肉的批發生意,去年的時候,他們以8元/斤的價格從廠家進貨,對外批發價是13-15元/斤,當時是賣給超市,超市的零售價是25-35元/斤。餐飲店更夸張,他們想賣多高都可以。”
曝光超島火鍋的博主向中新經緯表示,他在“超島自選火鍋”北京合生匯店購買的“假羊肉卷”售價約合80元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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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羊肉”安全嗎?
那么,“假羊肉”合法嗎?安全嗎?
“安全倒是挺安全的。既然能出廠售賣,肯定是走的正規程序。”上述羊肉供應商工作人員稱。
朱丹蓬也提到,“售賣混合肉是允許的,但有嚴格規定。”
早在2013年,上海市食安辦(上海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就曾解釋,中國對食用肉類的標準針對大類,比如國家食品衛生標準規定對畜肉、禽肉甚至獸肉等可食用肉類的衛生標準,《食品安全法》則規定了這些肉類必須經過檢驗檢疫合格后才能食用。此外,根據國家標準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產品標識必須明示配料,即產品由什么東西加工而成,要在配方表中標明。凡符合這兩點要求的肉類都是可食用的。
不過,文志宏認為“假羊肉”也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隱患。“比如說可能有的商家進的是‘假羊肉’,但他并不知情,那么他可能采取的儲存方式、處理方式就會不一樣,由此或許會產生一些食品安全問題。”
在文志宏看來,“假羊肉”背后更多是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的問題。
河北厚諾律師事務所律師雷家茂向中新經緯表示,若商家使用鴨肉冒充羊肉,則侵犯消費者的知情知悉權、公平交易權等權益,商家“以假充真”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認為,商家售賣“假羊肉”的行為還涉嫌銷售欺詐,并侵犯了消費者的安全權益。“鴨肉和羊肉是不同的肉類,消費者對于食品過敏或宗教、文化等原因可能選擇避免某種肉類。如果一款聲稱是羊肉的產品實際含有鴨肉,消費者可能會在未知情況下食用到不符合其需求和期望的食品,從而侵犯了他們的安全權益。”
雷家茂介紹,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商家存在欺詐、虛假宣傳的行為需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賠償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若“假羊肉”還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消費者還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賠十”,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
中新經緯注意到,在巴奴集團給出的賠付方案中,每名顧客可憑支付記錄領取賠償金1000元。
“我們推測,因涉及賠償人數較多,所以巴奴采用的統一賠付標準,但我們認為,如果假羊肉存在食品安全問題,該賠付規則無法適用于全部賠償群體,例如消費者消費價款超過100元,按照10倍價款賠償,該賠償額也已經超過了1000元。”李旻表示。
9日上午,超島披露,截至8日22時,超島已賠付51.3萬元。
“‘假羊肉’流向連鎖餐廳的這件事提醒餐飲企業要加強供應鏈管理,同時加強自律。另一方面,監管部門也要加強監管。但核心還是在企業,企業自身要自律,誠信經營才能夠長久。”文志宏稱。
責任編輯:王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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