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師研報,權威,專業,及時,全面,助您挖掘潛力主題機會!
轉自:證券日報
安寧
9月7日,我樂家居股東因涉嫌超比例減持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此前一天,我樂家居因股東涉嫌違規減持,收到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同日,東方時尚的控股股東東方時尚投資有限公司因違規減持行為,被北京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同時,上交所對東方時尚投資予以監管警示。
兩天之內,針對上市公司股東違規減持行為,交易所下發了監管函,證監會下發立案告知書。監管部門的雷霆出手顯示出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違規減持行為的嚴查嚴打態度。
一直以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違規減持股份都是證監會監管執法的重點。《證券法》第36條專門對股份減持行為做出規范,要求不得違反證監會關于持有期限、賣出時間、賣出數量、賣出方式、信息披露的規定,并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同時,還明確了罰則:在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證券,或者轉讓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今年以來,為了持續做好減持監管工作,8月27日,證監會發布《證監會進一步規范股份減持行為》,從破發、破凈和分紅三個維度對股東減持進行了嚴格限制。減持新規新規發布以來,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叫停減持計劃,對市場產生了積極影響。
但在實際運行中,仍有一些上市公司股東以各種理由試探監管的底線。
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截至9月7日,今年以來,有43家上市公司披露47份股東或董監高違規減持公告。從上市公司公告違規減持的理由來看,大多數股東或董監高表示是因為“誤操作”“對規則理解不充分”或是“計算錯了”導致違規減持。
從這些減持公告的理由來看,似乎都是客觀不小心而為之,并不是主觀故意減持,筆者認為,不管是主觀原因還是客觀原因,違規減持的存在都說明對減持這一行為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也應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具體而言,可以從兩方面入手。
一方面,加強對上市公司股東和董監高的培訓,使相關人員充分認識違規減持的法律責任及危害性,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證券法》以及相關監管規則對大股東、董監高的持股期限、賣出數量等都有明確規定。但是,仍有一些股東及董監高對這些法律和規則視而不見,一句簡單的“對規則不熟悉”就成為違規減持的理由,也說明了股東法律意識淡薄,對證券方面的法律法規存在嚴重認識不足,因此,對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人員應進一步加強法律規則的培訓。
另一方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監管手段,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違規減持還有一種情況是“明知故犯”,明知道是違法的,但心存僥幸,因為違規成本比較低。因此,對此必須加大處罰力度。堅決打擊違規減持行為,綜合運用行政監管措施、行政處罰、自律措施或者限制交易等多種手段嚴懲違規主體,形成震懾。
據了解,目前,證監會正在抓緊修改《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提升規則效力層級,細化相關責任條款,加大對違規減持行為的打擊力度。
大股東、董監高是上市公司的“關鍵少數”,在公司經營發展、治理運行中負有專門義務和特殊責任,“關鍵少數”擔負著積極的正向表率作用,希望“關鍵少數”們能少一些不小心,多一些責任擔當,這也是實現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責任編輯:凌辰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