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財政部公布了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融”)及其審計機構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下稱“德勤”)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其中華融被罰70萬元,數名責任人被罰。德勤被罰沒2.12億元,北京分所業務暫停3個月。
自2021年起,財政部對華融的會計信息質量及其審計機構德勤的執業質量開展了檢查。
經查,華融2014至2019年度不同程度存在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失效、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等問題。德勤未充分關注華融多項經濟業務實質,未穿透審計底層資產真實狀況,對重大投資事項忽略審批合規性,對已識別的異常交易未恰當發表審計意見,未能客觀評價企業資產狀況,未能準確評估預期信用損失模型參數的合理性,在提供審計服務期間,未保持職業懷疑態度,未有效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存在嚴重審計缺陷。
華融被罰70萬元、德勤被罰沒2.12億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等法律法規,財政部秉持“過罰相當、公正執法”原則,綜合考慮華融、德勤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持續時間、影響范圍等因素,于2023年3月15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其中德勤被罰沒2.12億元,并暫停德勤北京分所經營業務3個月。財政部還給予德勤總所警告稱,德勤總所承擔連帶責任。另根據情節輕重,對德勤相關審計報告的簽字注冊會計師景某某等2名責任人,給予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行政處罰,對馬某某等3名責任人給予暫停執行業務1年的行政處罰,對牛某某等3名責任人給予暫停執行業務6個月的行政處罰,對宗某等6名責任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華融的數名責任人也被罰。其中對華融給予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致遠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給予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天澤投資有限公司給予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華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給予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給予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華融匯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給予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瑞通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給予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實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給予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根據情節輕重,對在華融相關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字的李某某等6名責任人,給予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李某等6名責任人,給予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陳某等7名責任人,給予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財務造假行為遭嚴懲
隨著全面注冊制推動,對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監管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要加強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真實性的監管、加大對財務造假等行為的懲處力度。
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到從嚴從重查處影響惡劣的財務舞弊、會計造假案件,加強對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金融企業等的財務、會計行為的監督,嚴肅查處財務數據造假。
并表示,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等中介機構要嚴格依法履行審計鑒證、資產評估、稅收服務、會計服務等職責,確保獨立、客觀、公正、規范執業。
此外,今年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們對此提出具體建議。
“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依法嚴懲,是建立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發行市場的重要前提”,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行政處罰委一級巡視員羅衛表示,證監會將按照“零容忍”的工作方針,繼續圍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斷強化執法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重大違法案件,壓實發行人信息披露責任,督促中介機構發揮“看門人”作用,為注冊制行穩致遠夯實基礎。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法律援助與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張連起認為,應考慮建立多部門協同的證券市場案件處罰常態化聯系機制,對財務造假案中存在主觀過錯或過失的人員,除了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外,應當依法追究質量控制把關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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