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3月17日,在北京銀保監局的推動下,北京銀行業保險業糾紛多元化解平臺正式上線,小額糾紛裁決機制、中立評估機制也對外發布,這標志著北京地區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進入新階段。
在發布會現場,北京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明肖向北京地區銀行保險機構、行業協會及調解組織提三點要求。其中李明肖表示應持續推進糾紛源頭治理。“簡單把糾紛數量多的原因歸結為業務體量大是不負責任的,還是要從糾紛中找出原因、探索辦法,力求源頭治理。”他對此強調道。
關于持續推進糾紛源頭治理的具體工作,李明肖提出,一方面,要落實銀保監會消保局要求完善消保體制機制,持續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強對矛盾糾紛數據的分析,深挖問題產生根源,提前發現人民群眾的需求和訴求,不斷提出真正解決問題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辦法,從源頭減少糾紛增量。
據悉,北京銀行業保險業糾紛多元化解平臺依托北京銀保監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共同探索搭建的“金融案件多元解紛一體化平臺”訴源治理部分,建設而來。自2022年7月平臺試運行以來,銀行保險機構共利用平臺的京融鏈存證20余萬筆,申請調解糾紛近4000件,調解成功率達83%,平均調解時長僅29小時。
而北京銀行業保險業小額糾紛裁決機制和中立評估機制,則是北京地區糾紛多元化解的兩項創新機制。
小額糾紛裁決機制即對于標的金額在6萬元以下(含)且經調解未能達成一致的糾紛,調解組織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行業慣例作出裁決。如果消費者接受該裁決的,則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接受并承諾履行裁決;如果消費者不接受該裁決的,則裁決對各方當事人均無約束力,切實尊重消費者意愿、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立評估機制即如消費者對銀行保險機構糾紛處理意見不認可的,銀行保險機構可申請調解組織安排專家進行評估并出具中立評估結果。
據北京銀保監局的介紹,創新小額糾紛裁決機制和中立評估機制,旨在讓影響面較廣、與百姓關系密切的小額糾紛矛盾糾紛盡可能在行業內、在基層得到有效化解,減少人民群眾維權成本。
據李明肖具體介紹,北京銀行業保險業糾紛多元化解平臺支持當事人跨越時空達成和解,實現了“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最大限度便捷消費者化解糾紛;小額糾紛裁決機制,明確了對于影響面較廣、與百姓關系密切的小額糾紛,調解不成由調解組織直接進行裁決,消費者接受該裁決的,則銀行保險機構也應當接受,消費者不接受的,則裁決對雙方都不生效,力求為廣大群眾提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的糾紛解決渠道。“這兩項工作是我們行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他總結道。
發布會現場,李明肖向銀行保險機構等提出的另外兩點要求包括,“充分認識兩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積極參與兩項創新工作”。
“人民群眾都是金融消費者,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金融糾紛。糾紛解決得快慢,處理得好壞,直接衡量著銀行保險機構是否真正把消費者放在心中突出位置,檢驗著是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他指出。
同時,李明肖也特別強調,各銀行保險機構一定要充分認識這兩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始終堅守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場,積極參與糾紛多元化解相關工作,把老百姓的煩心事、揪心事、操心事妥善解決好,讓盡可能多的矛盾糾紛在行業內、在基層得到有效化解。
對于平臺對接和機制參與方面的工作,李明肖明確提出,各銀行保險機構能自主完成的,應立即著手;需要協調總部的,應加快進度;需要配套制度的,也應盡快建立。同時,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作用,加快完善自律公約,強化業內交流,引導、協調、促進會員運用新模式化解糾紛。調解組織則要持續推進改革,加強自身建設,提升服務效能。
“這兩項工作都是創新工作,我們是第一個‘吃螃蟹’的,希望大家加強溝通協作,及時發現問題,研究辦法、總結經驗,讓我們的創新迅速‘開花結果’,變成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李明肖最后說道。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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