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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荒背后的亂象:民營加油站的價格杠桿角色(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3:43 21世紀經濟報道
在王震看來,解決這一“油荒亂象”的根本途徑還是要進行定價機制改革。 不僅是定價機制,還有產權 價格管制的失靈和目前成品油供應體系的多元化有關。 比如,民營加油站的實際存在,地方煉廠成品油批發資格的逐步放開,這已使嚴格的價格管制時代走向終結。 那么,中國需要怎樣的價格改革呢? 清華大學中國國情研究中心博士、能源問題專家管清友認為,在目前石油行業完全壟斷的格局下,單純的從放開價格管制入手的所謂市場化改革是不現實的。可以預見,一旦放開,能源價格將由行政定價馬上轉化為壟斷定價,而目前的國內經濟運行承擔不了這個成本。所以,必須是在“打破目前完全壟斷的局面后,實現利益競爭主體多元后,才具備市場性價格調整的可能”。 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能源法專家肖國興對此觀點亦表示認同。他認為,在當前能源消費需求大于供給的情勢下,在一個本身缺乏競爭、市場機制發育并不完善、壟斷部門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的市場中,盲目的、急于求成的價格放開,帶來的可能并不只是高價,還可能進一步強化壟斷部門的定價權力,促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壟斷者,甚至造就出新的寡頭。 為了防止這一現象出現,給當前進行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提供條件,肖國興告訴記者,《能源法》(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大的壟斷企業必須受國家主管部門管理,這也就保證了未來的市場將會是一個制度性的市場,是一個沒有游離政府監管的市場,不至于“失控”。 同時,肖強調,“市場定價”只是問題的一方面,解決能源短缺問題的關鍵是怎樣加強市場的競爭性。 所以,這次《能源法》立法過程中,就堅持了“兩條腿”走路的方針,明確能源市場化改革,不僅是價格,也包括產權。 肖國興表示,只有產權明晰了,多元社會資本才能進入,打破能源領域的壟斷僵局。這次立法,從開發、加工到轉換、供應服務,甚至節能服務,即能源的各個領域,凡是有市場活動的地方,都明確了產權。惟一的原則就是,法律不禁止即為準入。 “這是根子,而且現在已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肖國興表示。 不過,管清友認為,在短期內依靠民營企業的發展和外資的進入都是不現實的,而在這種消除油荒目標推動下,上海等地出現的成品油應急專項儲備基地模式,進而發展到針對成品油的物流配送以及相關服務,“一個新的具有強大談判能力的利益競爭主體的出現”,有助于打破完全壟斷的石油行業格局,為該領域進行的市場化的價格機制改革提供條件。 (詳細內容見本報2008年1月3日《地方政府成品油應急專項儲備胎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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