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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企業家學者力推非公經濟36條貫徹落實(1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1:10 中華工商時報
不斷擴大對非公經濟的融資 □中國銀監會主席助理王兆星 我們銀監會未來重點是放在改善小企業服務的長遠機制建設和制度建設上來,從去年開始,銀監會通過按《貸款指導意見》,鼓勵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盡快建立“六項機制”完善四項制度。 六項機制:第一,建立一個科學的風險的定價機制,使銀行貸款的風險得到合理的補償。大家知道,銀行現在也是一個金融企業,也要自負盈虧,自擔風險,所以對它的風險應該得到彌補。可以通過利率的浮動來使它的風險得到很好的補差,形成對小企業貸款的持續動力。 第二,建立貸款的成本收益單獨核算機制,以便于對小企業更好形成長期的一種激勵,使從事小企業貸款的部門和人員從小企業貸款服務當中有一種成就感,也應該得到相應的風險和投入的回報。 第三,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建立對小企業成本貸款的有效機制。使對小企業貸款的部門人員有更大的積極性,同時也能更好地管理風險。 第四,建立貸款的高效審批機制,簡化貸款的審批程序,減少環節、當地門檻,使小企業更容易取得銀行的貸款服務。 第五,建立專業的培訓機制,小企業貸款有自己的特點,必須有專門的人員、技術來從事這一項工作。這對小企業長期發展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要建立一個良好的貸款違約的通報機制,一旦發生有的企業不講信用,不按時償還貸款,應該得到懲罰,使之很難在其他銀行貸款,從而對建立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起到作用。 同時我們在制度完善上奠定一個小企業貸款科學發展的良好機制,在制度上也要給商業銀行發放小企業貸款創造一個良好的監管制度環境。 一是包括對小企業貸款的問責機制,現在的問題是銀行不敢貸款,二是企業這種風險控制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們想建立這樣一個機制使小企業貸款人員有這樣的積極性,不至于貸款損失了。我們的意見是只要你盡責了就可以免責,但如果你沒有盡責就要問責。 第二項制度完善是要改進貸款的分類制度,同時改善貸款分類制度上的小企業核銷制度,通過這些企業都是要建立一個銀行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同時更好地對小企業貸款進行管理。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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