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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成立“36條”獨立審閱機構
□四通集團董事長段永基
一、把更多資源配置功能讓渡給市場,為民營企業開放更大發展空間。
1.企業都有“環境依賴性”,民營企業高度依賴于市場體制環境;而資源配置的市場化是市場體制的本質特征,是市場體制是否完善的最重要指標。
2.在這個關鍵條件的形成方面,我們的現狀如何?
(1)20多年的改革開放路線,已有很大進步、重要突破,特別是“非公經濟36條”的公布,是政策突破的重大標志。
(2)“非公經濟36條”執行的如何呢?
①9月4日,溫總理在全國政府職能轉變電視電話大會上指出:各級政府仍然管了“許多不該管”的事,中央某重要綜合部門2004年審批項目中,僅20萬元以下的就達800多個。
②近年的財政支出中,行政費支出增長遠高于GDP增長,據《中國財政年鑒》統計,財政支出總額從1978年到2003年增加20倍,但同期行政管理費支出卻增加了88倍多。
③中央黨校周天勇教授指出,官民之比:1980年代是1∶67;1990年代是1∶40;現在是1∶18。另據《北京晚報》所載付洋的研究報告指出,每百萬美元GDP所供養的人員,中國為39人、美國為2.31人,日本為1.38人,中國公務員“超標”近20倍。
5全國地方政府和綜合管理部門的駐京辦事處多達1萬家,在房租高、物價貴、人工昂的北京花費巨資設立辦事處,其根本原因是“跑部錢進”、“跑部立項”和“跑部審批”。
這些數字,沒有直接說明政府職能的轉變狀況,但卻從另一個角度清楚地表明,各級政府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地位即使不說進一步強化,至少也是基本沒有減少。由世界銀行主持發行的《全球商業環境報告》是公認的企業生存環境的權威指南。在其9月6日公布的2007年度報告中,中國商業環境的排名仍然屬中等偏下,尤其是“行業經營許可”及“新企業建立”兩項,分別排在第153位和第128位(總共有175個國家和地區)。其結論是:中國經濟仍然是一個被政府高度管制的經濟。
二、加大金融、稅收的制度性改革、平等國民待遇,推動民營經濟快速發展。
1.加大稅制設置改革,公平稅負:
(1)應降低“一般納稅人”資格門檻(而不是相反),使中小型民營企業能夠有機會積累資本、擴大市場。
(2)全面研究稅負狀況、公平納稅負擔,使民營企業積累持續發展的力量(近20年來,國企平均稅負下降,而民企則呈上升趨勢)。
(3)內外資所得稅統一,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
2.改革投資體制,為創新型民營企業爭取平等的技術創新條件。
(1)民企是技術創新的生力軍,但由于缺乏融資渠道,很多自生自滅,應給予更高重視。
(2)現行的創新投資體制一是效果差,二是創新型民營企業基本上沒有機會參與,應從制度上改革。
(3)創新投資不是天女散花,而應是辛苦耕耘,必須由專業機構在全社會公開招標推進。
3.盡快開放銀行等民間金融機構的過嚴管制,允許民間資本投入地區性中小型銀行,創設地區性中小型金融機構,從根本上解決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三、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加大壟斷性行業對民營企業開放的力度和速度。
“非公經濟36條”公布后,許多部委等行業主管部門積極行動、制定貫徹落實的細則,其中尤以國防科工委、總裝備部積極主動、有力度,但也有少數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細則與“非公經濟36條”的總精神完全是南轅北轍、背道而馳的。一些部門決策往往反映的是部門及與部門關系緊密的壟斷集團的利益,他們往往是先部門、后國家,重部門、輕國家,甚至為部門利益而不惜犧牲、損害國家利益。因此,我們強烈建議,為了保證政令的一致性、嚴肅性,由國務院指定超脫部門利益的綜合部門,組成審閱機構,對各業務主管部門制定落實“非公經濟36條”的細則進行獨立的審閱修訂,最后報國務院審批后頒布實行。
具體來說,我們建議由國家發改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和全國工商聯組成這個獨立審閱機構、建立聽證制度,排除部門利益可能的影響,對落實“非公經濟36條”的工作定會有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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