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優質成長股票型基金(LOF)招募說明書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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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8日 13:34 證券時報 | |||||||||
十二、基金的投資 中國經濟在過去的二十年保持了較高的增長速度,成為世界經濟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現階段,中國經濟正處于由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經濟全球化和工業化推動的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過程中,這些因素將進一步提高中國的生產力水平。本基金管理人認為,在未來較長的時期內,中國經濟仍將持續保持穩定的發展趨勢。
在這種經濟增長的大背景下,會有大量的企業從中受益并獲得快速成長,但是在這些企業中,有些成長是表象的、損害股東價值的、不具有持續性的低效成長;而有些成長是真正為股東創造經濟價值、并且在未來具有持續增長潛力的,本基金管理人認為這種成長才是優質的成長。 本基金就是要利用招商基金的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優勢,借鑒外資股東ING成熟的投資理念和先進的投資技術,利用其在全球范圍的研究資源,選擇優質的成長性公司進行投資,真正地把握中國經濟成長過程中所蘊含的巨大而豐富的投資機會。 因此,本基金在選擇組合成份股時,在強調企業價值和成長因素的基礎上,尤其注重公司成長的優質性和持續性以及對股票的合理估值。經過下列重重篩選的股票將會是本基金的投資對象: (1)首先,必須是經過嚴格品質過濾的公司。 本基金對可投資對象的品質過濾是通過一套從外方股東ING引入并經過本土化改造的成熟的投資管理體系來實現的。這套投資體系結合運用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大量使用數量模型,對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進行品質過濾,包括對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的評價、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評價等等方面。 (2)其次,必須滿足本基金對優質成長性的財務要求的公司。 對于企業的成長性,本基金尤其強調必須是能夠真正給股東創造價值的優質成長。本基金管理人認為,并非任何成長都能給股東帶來價值,有些成長甚至是損害股東利益的,只有在利潤的增長滿足資本回報率要求的情況下,才是創造價值的增長。 (3)最后,價值相對被低估的優質成長企業會是本基金的選擇。 優質的公司并不一定是優質的股票,那些在某個階段價格已經被嚴重高估的股票本基金管理人會選擇放棄或者等待,而低估的優質成長企業是本基金的最終選擇。 同時,本基金還根據不同企業成長的驅動因素不同,將成長性企業分為四大類別:趨勢性長期成長類、周期性階段成長類、內生性穩定成長類、政策性機會成長類。 - 趨勢性長期成長類 是指受短期經濟周期的影響較小,能在較長時間內享受中國經濟增長的公司。比如,受益于中國城市化、工業化、消費升級、經濟全球化等因素而獲得迅速成長的行業及企業。 - 周期性階段成長類 公司受經濟周期影響較大,且在微觀面也較難通過產品、市場、創新等去改變周期性波動,但在經濟周期的某些階段,如復蘇、高漲階段,這些企業的產品或服務是從中受益的。 - 內生性穩定成長類 公司受長期或短期中國經濟成長的影響小,而主要依靠微觀層面的某些核心優勢或素質獲得長期成長。 (1)具有相對壟斷優勢的企業。這類企業屬于行業龍頭,是能夠制定或者影響主要產品的市場價格的企業。 (2)具有核心競爭優勢的企業,這類企業或者有卓越的管理能力、或者有先進的核心技術、或者持續的創新能力、或者有強大的品牌及商譽、或者有龐大的市場網絡等,這類企業雖然充分參與市場競爭,但核心競爭力突出,能維持業務穩定增長并有能力鞏固其行業地位。 - 政策性機會成長類 是指受益于某些特定的機會而在特定的時期內維持一定成長性的企業。 (一)投資目標 精選受益于中國經濟成長的優秀企業,進行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求長期、穩定的資本增值。 (二)投資理念 只有優質的成長才能創造價值,追求合理價格下的優質成長。 (三)投資方向 限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資對象是本基金管理人認為具有良好盈利成長性,同時價值被市場低估的具有較高相對投資價值的股票。債券的主要投資對象是本基金管理人認為具有相對投資價值的固定收益品種,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與可轉換債等。 本基金股票投資比例為75%-95%,債券及現金投資比例為5%-25%(其中,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5%)。 本基金至少有80%以上的非現金基金資產將投資于本基金名稱所顯示的投資方向。 (四)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為:95%×滬深300指數+5%×同業存款利率 滬深300指數的樣本選自滬深兩個證券市場,覆蓋了大部分流通市值。成份股為市場中市場代表性好,流動性高,交易活躍的主流投資股票,能夠反映市場主流投資的收益情況。同時,由于滬深300指數的樣本來自滬深兩個交易所,相對于傳統的上證180及深證100等指數,滬深300指數具有更好的行業覆蓋程度,各類行業在指數中的權重更為均衡。滬深300指數中的指數股的發布和調整均由市場權威性及公正性較高的滬、深交易所完成,與其他券商或中介機構發布的指數相比,其可公正性、可信度及權威性更高。 (五)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主動管理的股票型基金,精選價值被低估的具有優質成長特性的個股進行積極投資,屬于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相對較高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本基金力爭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為投資人謀求資本的長期穩定增值。 (六)投資策略 1、投資方法考慮 本基金將應用招商基金從外方股東ING引進的投資技術和投資模型,其中包括嚴謹的投資管理流程、市場量表的資產配置技術、股票篩選模型、SRS股票分析系統、PFG組合配置模型、EMA風險管理模型等。 2、 資產配置 本基金股票投資比例為75%-95%,債券及現金投資比例為5%-25%(其中,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5%)。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以股票投資為主,因而在一般情況下,本基金不太進行大類資產配置,股票投資保持相對較高的比例。在有必要進行資產配置時,本基金管理人將借鑒ING的成熟技術,采取市場量表的資產配置工具。 市場量表是ING在資產配置過程中普遍采用的方法。它通過對影響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基本因素和市場因素的分析,對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趨勢作出更全面的評估。本基金擬采用的市場量表中,基本分析包括一系列反映宏觀經濟的定量指標和反映市場投資價值的定量指標,其目的在于判斷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投資價值;市場分析通過對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驅動因素的分析,以及分析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的相對投資價值分析,對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趨勢作出評估。市場量表的結論是采用定性的評分方法,資產配置比例將根據評分結果得出。 3、 股票選擇和組合構建 本基金的股票資產將投資于招商基金認為具有優質成長性并且較高相對投資價值的股票。 本基金對優質成長股票的篩選主要關注的因素包括:公司是否具備良好的治理結構及長期的核心競爭力,公司是否有持續的經濟利潤的增長,公司股票的估值是否合理等等。 本基金對公司治理結構的考核主要包括一系列定性的指標,如監督和制衡機制是否有效,激勵機制是否合理,公司管理層是否具有良好的誠信度等等。在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的考核上,本基金主要關注的指標包括公司的管理能力、產品/市場的競爭力、市場網絡、品牌和商譽、創新能力、核心技術、政策環境等。在對公司盈利能力的考核上,本基金在一般的盈利及盈利增長指標之外,還加入了控制企業盈利增長質量的指標,如ROIC–WACC、EVA等,來挑選具有優質成長特征的上市公司股票。并且,本基金利用FGV、FGV/MV等指標來對公司股票進行估值,選出價值被低估的優質成長公司的股票作為投資對象。 本基金股票投資強調將定量的股票篩選和定性的公司研究有機結合,并實時應用風險控制手段進行組合調整。深入的公司研究和分析是發掘這些價值被低估的成長性股票的核心,通過定性的分析和定量的篩選,得出對公司未來盈利成長的潛力、質量以及持續性的評價,從而發掘出價值被市場低估并具有良好成長性的股票。 構建股票模擬組合時,本基金將采用數量模型分析方法:股票篩選模型、股票評級系統SRS、行業評級系統IRS、定量分析模型PFG及風險管理系統等模型,并對股票池中所有股票進行相對投資價值的評估和排序。 本基金股票篩選和組合構建過程: (1)利用股票篩選模型進行股票排序和篩選。 股票篩選模型是一個數量化的股票篩選模型,主要原理是以定量指標對備選股票按盈利增長性和投資價值進行評分排序。該模型選取了每股收益及增長率、市盈率、流動性等核心指標,這些核心指標均建立在研究人員對公司未來收益預測值的基礎之上,并且每周對更新的數據進行處理,從而得到不斷更新的備選庫股票的排序。 (2)運用SRS系統對股票池股票進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SRS股票評級系統是對股票基本面進行定性分析的核心系統。它是對公司的短期增長、長期增長、競爭環境、管理能力、資本結構、資本密集水平和股票的相對價值等因素進行全面系統評價的投資分析系統。SRS建立了一套有紀律的公司分析檢討步驟,對不同行業、不同公司的研究采用統一的評價標準,使得股票評級具有可比較性和一致性。在SRS系統中,本基金尤其關注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核心競爭力因素。 (3)利用IRS系統進行“自上而下”的行業調整。 僅應用篩選模型和SRS系統對股票進行排序,完全是通過自下而上的方法得到的,可能導致模擬組合在單個行業的股票集中度過高,行業配置不夠分散,或者使得組合的行業配置與基準指數的差異過大,造成組合的非系統性風險過高。因此有必要根據經濟周期、市場形勢的變化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對未來行業發展的判斷,對組合的行業配置進行適當的調整。IRS系統通過對細分行業的行業成長性、行業進入壁壘、行業政策因素等方面的相對評估,體現宏觀經濟周期對行業的影響及各行業自身發展特色,從自上而下的角度進一步發掘投資機會,調整股票相對評估。 (4)結合本基金的特點,利用PFG模型構建模擬股票組合。 PFG模型在股票篩選模型、SRS系統、IRS系統的評價結果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市場短期其他因素,運用ING長期投資經驗形成的核心算法進行分析和運算,對研究范圍內的股票進行排序,并根據投資組合風險-收益特征和要求給出模擬組合。 通常情況下,PFG模型主要是以利潤增長和價值為主要指標對股票進行篩選。但是在本基金中,為了考慮企業業績成長的質量,本基金在PFG模型中加入了以下幾個控制盈利成長質量的指標,如NOPLAT Growth、ROIC–WACC、EVA、FGV,FGV/MV等,來挑選合理價格下的優質成長的上市公司股票。 上述指標中, NOPLAT Growth( Growth of Net Operating Profit Less Adjusted Tax),經調整稅后經營利潤增長率。與一般的會計利潤相比,NOPLAT排除了非經常性的利潤,能更好地反映公司核心的盈利能力。 ROIC–WACC,價值創造率。其中,ROIC (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 為資本投資回報率,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為資本加權成本率,它是股本資本成本率和債務資本成本率的加權平均。 EVA,經濟利潤或經濟增加值。與會計利潤最大的區別是,會計利潤只考慮了債務資本成本,而經濟利潤還要減去股本資本成本。經濟利潤為正的成長才是創造股東價值的成長。 FGV(Future Growth Value),未來成長性所隱含的價值。通過公司市值(MV)將其“標準化”,從而取得橫向比較的功能。所以,本基金采用FGV/MV作為估值指標。 (5)運用ING的成熟模型進行風險控制和組合調整。 風險度量除了常用的夏普比例(Sharpe Ratio)、信息比例(Information Ratio)等指標外,本基金主要運用跟蹤誤差(Tracking Error)指標進行風險評估和控制。 (6)模擬組合的執行。 經過風險控制模型調整后所確定的股票組合,將成為最終可供執行的股票組合,用以進行實際的股票投資。 4、債券組合的構建 在本基金認為股票市場投資風險非常大時,將會有一定的債券投資比例。本基金的債券投資采用主動的投資管理,獲得與風險相匹配的收益率,同時保證組合的流動性滿足正常的現金流的需要。 與股票組合構建類似,本基金債券組合構建也采取團隊投資的決策方式,并在借鑒ING海外債券投資管理的先進經驗與方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債券市場的具體特點,形成穩健安全、積極主動的債券投資流程。本基金將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利用收益率曲線的形狀變動、單個債券的收益率和基準收益率曲線的偏離選擇投資券種;同時本基金還將通過發現市場的不均衡進行無風險套利,增加組合收益。 (七)投資程序 1. 投資決策依據 (1)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作為基金投資的最高準則。 2. 投資程序 (1)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投資策略、資產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項; (2)基金管理部通過股票投資周會和債券投資周會,確定擬投資的個股和個券; (3)基金經理根據所管基金的特點,確定基金投資組合; (4)基金經理發送投資指令; (5)交易部審核與執行投資指令; (6)數量分析人員對投資組合的分析與評估; (7)基金經理對組合的檢討與調整。 在投資決策過程中,風險管理部門負責對各決策環節的合規性、事前及事后風險、操作風險等投資風險進行監控,并在整個投資流程完成后,對投資風險及績效做出評估,提供給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總監、基金經理等相關人員,以供決策參考。 (八)投資限制 1、投資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下列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3)本基金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4)本基金至少有80%以上的非現金資產投資于本基金名稱所顯示的投資方向。 (5)本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以備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的款項準備; (6)不得違反本基金合同關于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比例的約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 上述(1)-(5)項投資限制約定是依據當時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的。若因相關法律法規與上述約定有關的規定發生變更,則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經監管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再遵循相關投資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合以上第(1)、(2)條規定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十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2、 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投資于其他基金; (3)以基金的名義使用不屬于基金名下的資金買賣證券; (4)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5)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6)將基金財產用于非法抵押、擔保、資金拆借或者貸款; (7)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8)以基金財產進行房地產投資; (9)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 (10)買賣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11)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1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上述投資禁止性約定有些是依據當時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的。若因相關法律法規與上述約定有關的規定發生變更,則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經監管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再遵循相關投資禁止約定。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或債務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不謀求對所投資企業的控制或者進行管理。 2、依照《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企業破產法》、《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權利。所有參與均以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維護基金投資人利益并謀求基金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為目標。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