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基金公告 > 正文
 

招商優質成長股票型基金(LOF)招募說明書6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8日 13:34 證券時報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條件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具備下列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基金驗資和備案手續:

  1、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

  2、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

  (二)基金的驗資和備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本基金具備上述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三)基金合同生效

  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通過至少一種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敗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具備上述基金備案條件,或募集期內發生使基金無法設立的不可抗力,則基金募集失敗,基金合同不生效。

  本基金募集失敗時,基金管理人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加計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給認購人。

  (五)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連續20個工作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說明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以及解決方案。

  八、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日常交易包括上市交易和申購贖回兩種方式。本章是有關基金的上市交易,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基金份額進行日常交易時適用本章的相關規定。本章不適用于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此等份額適用“九、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的相關規定。

  (一)上市交易的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時間

  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開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確定上市交易的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最遲在上市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公告。

  (三)上市交易的規則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額凈值;

  2、本基金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自上市首日起實行;

  3、本基金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4、本基金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幣;

  5、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及《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

  (四)上市交易的費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費用比照封閉式基金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交易行情通過行情發布系統揭示。行情發布系統同時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六)上市交易的停復牌

  本基金的停復牌按照《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暫停上市的情形和處理方式

  本基金上市后,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暫停上市交易:

  1. 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連續20個工作日低于1000人;

  2. 基金總份額連續20個工作日低于2億份;

  3. 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被中國證監會決定暫停上市;

  4. 深圳證券交易所認為須暫停上市的其他情況。

  發生上述暫停上市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在接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通知后,應立即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暫停上市公告。

  (八)恢復上市的公告

  暫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核準后,可恢復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恢復上市公告。

  (九)終止上市的情形和處理方式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應終止上市交易:

  1. 自暫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內未能消除暫停上市原因的;

  2. 基金合同終止;

  3.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上市;

  4. 深圳證券交易所認為須終止上市的其他情況。

  發生上述終止上市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在報經基金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批準后終止本基金的上市,并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終止上市公告;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頁]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876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