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優質成長股票型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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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8日 13:34 證券時報 | |||||||||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實業銀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招商優質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5年8月8日《關于同意招商優質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批復》(證監基金字〔2005〕137號文)核準公開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當投資人贖回時,所得或會高于或低于投資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額。如對本招募說明書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及專業的財務意見。 投資有風險,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投資人在認購(或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招募說明書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個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個月結束之日后的45日內公告,更新內容截至每六個月的最后一日。 一、緒 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招商優質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 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代表如下含義: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