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階梯電價調整遭遇“只漲不跌”質疑之時,一則山東魏橋創業集團以低于國家電網電價1/3的價格向周圍居民和企業供電的消息引爆輿論。魏橋集團的舉動不僅獲得了很多消費者的稱贊,還被一些網友認為是挑戰“電老虎”的急先鋒。但國家發改委的一番表態打落了魏橋集團的“高帽”。
魏橋創業集團的做法被輿論贊揚,并被有意無意地塑造為“救世英雄”和與現行電力體制對立的“斗士”角色。有業內人士更是將其賦予了電力體制改革山東版“小崗村”的標簽。和1978年一樣,改革的前夜正是各種力量博弈之時,今日之魏橋鎮就是中國有無改革電力體制誠意的試金石。
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表示,僅山東省就有179家企業建立了自己的企業自備電廠,但像魏橋集團超越供電范疇向社會用戶供電的僅此一家,這是一種違法行為。現在自備電廠咱們國內很多的,都是定位在自發自用,有多余一點的電賣給電網,電網為它提供備用,不能對外供電,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
“當現行實踐屢屢對既有法規造成突破時,就該考慮既有法規的適應性了。”在王書生看來,已經頒布17年的電力法已難擔當規范現行電力市場、推動電力體制改革的大任,“是時候對電力法和一些法規進行調整和修訂了”。
民企自建電廠,對企業來說意在節約成本提高利潤。但若站在一國電力體制的高度來看,其意義恐怕不僅于此,真正打破既有的壟斷,在法治環境下形成電力市場的有序競爭或許才是“魏橋電”的價值所在。
魏橋模式與魏橋電價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一條電力市場化的新路。
魏橋模式屬于典型的廠網結合,與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初衷并不符合。
魏橋自備電廠最終仍毫無例外地走向了被招安,這樣的結局令人唏噓。
國有發電企業直喊虧損,個人自辦電廠又哪來的盈利?魏橋電價到底低在了什么地方?民間資本進入電力行業,又該拿什么去和國有電廠競爭呢?
“公司自有電成本比網上購電價格低近50%。”這是魏橋集團投巨資進入熱電領域的根本動力。2009年魏橋集團電、氣的毛利率分別為34.23%和20.01%。由于2010年煤炭價格上漲及人工成本上升,電、氣的毛利率分別為25.11%和20.06%。時值階梯電價調整遭遇“只漲不跌”質疑之時,一則山東魏橋創業集團以低于國家電網電價1/3的價格向周圍居民和企業供電的消息引爆輿論。
對比一下國電與魏橋的成績,就可以看出國電的尷尬。2011年,五大國有電廠累計虧損312億元,比上年多虧了190億元。電企也曾向政府申請注資,目前國資委注資發電企業100億元,應該是為發電企業緩解虧損以及鼓勵發電企業增加電力投資。
一是低水平的環保投入,一方面降低了自備電廠的運營成本;另一方面也是官方詰難魏橋電的重要理由。
二是較低的人力成本,魏橋熱電較之國有發電企業也有明顯的優勢。一魏橋熱電職工稱,他每月工資在2400元左右。而據另一國有發電企業員工介紹,職工月薪保底為3000元,年終獎則在萬元以上,“每月都有莫名其妙的獎金”。
三是淡季大舉囤積電煤,這家經營靈活的大型發電企業,習慣在煤炭淡季時大舉囤積電煤。
在國有發電企業大叫虧損之時,魏橋集團熱電產業卻交出了一份讓人瞠目的答卷:毛利率超過25%。大型壟斷國企整天交出的虧損表是怎么回事,一目了然。應該怎樣決策,或許很明白,只不過看決策者們是否愿意觸碰那些既得利益了,說到底,是個勇氣問題。
無論是工商業用電,還是居民用電,魏橋集團的電價都比國家電網要低1/3以上,這意味著用上魏橋集團的電對企業和居民來說都會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如果開放電力市場,那么魏橋集團無疑將獲得更多用戶的認可。
魏橋模式下的便宜電價,雖然沒有“承擔社會責任”,但是魏橋模式下的終端用電戶卻能夠實實在在的實現用電成本的大幅度節約。而這些節約下來的用電成本,總歸會轉化成消費。而消費支出的增加則又會進一步的刺激擴大再生產,形成良心循環。
能源專家林伯強直言,“魏橋集團某種程度上既承擔了電廠的責任,也兼備了電網的功能。也就是說,魏橋模式屬于典型的‘廠網結合’。這與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初衷并不符合。”
美能源分析師曹寅表示,“不能說凡是壟斷的就都不好,魏橋的模式確實值得研究,但不適合全國推廣。”他認為,如果各地都開始模仿魏橋,這對于電網運行將帶來極大的風險,甚至可能導致全國電網的崩潰。
“魏橋模式”為電力改革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范例,但就實際而言在其他地區恐怕難以復制。至于魏橋電廠的“民電”的去留要看地方政府的態度和利益分配情況。但是有一點是我們希望看到的,那就是“魏橋模式”的低電價不是因為觸動既得利益而僅僅停留于個例層面。
盡管魏橋模式在山東取得了成功,但由于需要多個前提條件,魏橋模式被業內認為是局部的個例,難以在全國推廣。但也有人對此持樂觀的態度,“在中國沒有辦不成的事,就看是誰來辦。”
魏橋模式是開歷史的倒車。等于我們原來好不容易壓下的‘小電廠’、‘小高爐’又死灰復燃。
實際上,在國家兩大電網公司的壟斷格局已經形成的情況下,允許競爭,不僅不會傷害兩大電網公司的壟斷,反而會因為“鯰魚效應”。
一是,廠網分開后,由于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和運行規劃,上網電價仍實行政府定價,不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二是,受輸、配資產不分等因素影響,科學合理的輸配電價體系尚末形成,企業成本缺乏有效約束。
三是,銷售電價交叉補貼嚴重,電網企業單一購買的市場格局尚未打破,用戶缺乏用電選擇權。
民營自建電廠能夠大幅盈利,是不是意味著國家電網的電價存在著下行空間?魏橋供電模式又能不能成為改革的樣本呢?那么,兩塊電表表背后到底反映出怎樣的供電模式之爭?
在目前的情況下,顯然不能誰都來拉電網,電網作為第一重要的工業,一旦電網亂了,不僅其他工業受影響,整個社會也會產生動蕩。但從改革方向來看又要引入競爭,因此當前的重點即是國家要積極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推進輸配分開,并作出統籌安排。
我們應該怎么來扶持民間資本,營造一個良性的競爭環境?林伯強表示,這需要從政策改革入手,必須有其他的政策加以配套。因為現在發電側已經允許民間資本進入了,現在是民間資本不敢進入問題。至于說電網對民營開放的話,可能是需要在改革方面有更大的力度,必須在法律等多方面保障民營進電。
在曹寅看來,魏橋模式讓地域寬廣的中國能源利用方式多了一項選擇,即在條件合適的地方建設微電網。曹寅說,在一些偏遠或者相對獨立的區域,就可以建設微電網,配合當地的分布式發電用以自給自足,而不需要再從大電網上調配。
1997-1998 |
電力行業“政企分開”,電力部撤消; |
2002.12 |
國家電力拆為兩大電網和五大發電集團; |
2004.12 |
國家發改委出臺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措施; |
2006.6 |
第二次煤電聯動,火力電企電價調整; |
2007.1 |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發布; |
2008.7-8 |
電價兩次上調; |
2009.9 |
電監會報告稱發電企業虧損嚴重; |
2009.10 |
國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啟動; |
2009.11 |
國家發改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國非民用電價每度平均提高2.8分錢,暫不調整居民電價。 |
2010.10 |
發改委出臺《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
2012.3 |
發改委召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上半年推出居民階梯電價。 |
關于魏橋模式,站在不同的立場上會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專家所說也僅僅是一家之言。其實對于公眾而言,真正關注的并非魏橋模式是否是未來電力改革的樣本,而是想知道魏橋難道沒有一點經驗和做法值得有關部門汲取?我們的電力改革能否如魏橋一樣改出一個相對合理的電價?改革之路還要走多遠?所以,對于魏橋,我們不應急著肯定,但也不要先急著否定。